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承留镇人民政府
(村)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市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本镇所辖村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希望各村认真完成责任书中所定目标,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
目 标 责 任
一、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干部要担任组长。
二、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承担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各项森林防火任务。
三、要经常对本村的群众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在所辖区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栏,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2—5个,书写森林防火标语20条。
四、对本村痴、呆、傻精神病人要有专人管理,如发现外来的要立即迁送出境。
五、要经常对本辖区进行火源检查,彻底消除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隐患,在防火期要教育本村群众不要在林区吸烟、玩火,不要携带任何火源入山,更不能在林区随意狩猎。
六、要在辖区关口设立哨卡,对过往行人或游客认真检查,及时收缴随身所带火源,禁止吸烟和野外烧火取暖。
七、应组织群众义务扑火队10-20人,配备好扑火工具,集
中在村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向镇政府报告,而且要立即出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情看护瞭望,待镇扑火专业队赶到后统一调配指挥救火,严禁私自上山救火,确保队员安全。扑火时,严禁动用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遇到火情能积极组织扑救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引起火警,未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肇事责任外,在全镇通报批评,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追究责任人和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十、责任书有效时间:2013 年11 月1日至 2014 年 5月15 日。
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承留镇人民政府
(企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市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本镇所辖企业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希望认真完成责任书中所定目标,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
目 标 责 任
一、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担任组长。
二、要积极主动承担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各项森林防火任务。
三、要经常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在本企业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栏,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1—3个,书写森林防火标语5—10条。
四、发现外来痴、呆、傻精神病人的要立即迁送出境。
五、要经常对所在区域进行火源检查,彻底消除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隐患,在防火期要教育本企业干部、职工不要在林区吸烟、玩火,不要携带任何火源入山,不要在野外用火取暖做饭,更不能在林区随意狩猎。
六、要配备1—2名巡防队员,在本企业进行全天候巡防,发现火情立即上报镇防火指挥部,待镇扑火专业队赶到后统一调配指挥救火,严禁私自上山救火,确保队员安全。扑火时,严禁动用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遇到火情能积极组织扑救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引起火警,未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肇事责任外,在全镇通报批评,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森
林防火条例》追究责任人和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九、责任书有效时间:2013 年11 月1日至 2013 年 5月15 日。
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承留镇人民政府
(学校)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市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本镇所辖学校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学校认真完成责任书中所定目标,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
目 标 责 任
一、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担任组长。
二、要积极主动承担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各项森林防火任务。
三、要经常对本学校的干部、职工、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学生不要在林区吸烟、玩火,不要携带
任何火源入山,更不能在林区随意狩猎。
四、要在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栏,书写森林防火标语1—3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小卫士”评选活动,通过孩子来教育带动他们的父母注意保护森林,严防引发森林火灾。
五、在防火期内,要严禁组织学生入山野外用火取暖。
六、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严禁组织学生上山扑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遇到火情能积极组织扑救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引起火警,未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肇事责任外,在全镇通报批评,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追究责任人和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九、责任书有效时间:2013 年11 月1日至 2013 年 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