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诊的职工的病假问题事例 - 范文中心

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诊的职工的病假问题事例

05/28

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诊的职工的病假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事例: 何某,男,34岁,系广州某酒店制工人。1994年7月20日被招入该酒店作业,合同期3年,至1997年7月20日期满。1997年6月26日何某因缓慢鼻窦炎到医院复查、体检,医师以为他的鼻咽部有些粗糙,置疑其患 鼻咽癌 ,请求作进一步查看,但直至7月31日医院仍不能确诊是不是患鼻咽癌。何某除缓慢鼻窦炎外,还患有缓慢拖延性肝炎,故一向 病休 ,累计的医疗期已超越其依据实际作业年限可享受的医疗期(6个月)。单位以为他的医疗期已满,合同期也已满,且 鼻咽癌 仅仅置疑而未确诊,又不归于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故如期停止其劳作合同。但何某不服,与单位发作争议。? 专家分析: 劳作部在给广州市劳作局《对〈对于因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办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 员工的劳作合同期将满,经医疗确诊,置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立刻承认而需复查,且需罢工歇息治疗者,能够对比第一种状况处理;不需罢工歇息治疗者,不适用医疗期有关规定。医疗期已满仍不能承认的,能够停止劳作合同 。尽管何某被医院置疑患鼻咽癌,但其医疗期和合同期均已满,且仍不能确诊是不是患鼻咽癌,故单位不给而如期停止其劳作合同是准确的。当然,假设员工的医疗期未满而劳作合同期已满,但被医院置疑患有 绝症 需休病假待查,且又确需罢工歇息治疗的,劳作合同的期限应主动连续至医疗期期满停止,但不需罢工歇息治疗者,则不适用医疗期有关规定。


相关内容

  • 最新劳动法病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病假规定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是一个不能疏忽的问题.本文提供一份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详细内容,为广大职工解答疑难.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
  • 职工病假恢复工作补充规定
    **办字[2010]32号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职工因病休假及病休后恢复工作 补充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因病休假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经公司研究,特制定<职工因病休假及病休后恢复工作补充规定& ...
  • 法学专家:员工患特殊疾病用人单位应该延长医疗期
    法学专家:员工患特殊疾病用人单位应该延长医疗期 [全文] 对话动机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女教师刘伶利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有媒体发现,2015年1月,博文学院另一名身患肝血管瘤的女教师也被校方开除.博文学院开除患病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 ...
  • 职工医疗期待遇
    有关职工患病及非因工负伤待遇的法律规定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是每一个劳动者难以避免的客观现象,同时又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国家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依劳动者在其所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规定了相对合理的医疗期以及相应的医疗待遇.很多用人单 ...
  •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供参考) 一.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 ...
  •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
  •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新版
    元 茂 隆 小 学 教 师 请 假 制 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设定分值: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1日之内由主任批准,2--3日之内由校长批准,3日以上由中心校批准. 2.教师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 ...
  •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995年1月,某食品公司以"田某患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为由,提出与职工田某解除劳动合同.田某对此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 ...
  • 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吗
    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吗 我们知道工伤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工伤员工都有应有的保障体系.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出工伤,也是很难预料和避免的事情,甚至扭伤崴伤这样的小伤也会发生挺多起的.那么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 ...
  •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提高民族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女职工保健工作必须贯彻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