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打卡制度及员工出勤情况的奖惩以及工资考核核算和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
企管部负责全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及制订本规定并监督实施。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宣导惯彻及监督执行。
第四条:定义
事假—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人事情,经有效批准,不能到岗工作视为事假。 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上级有效批准而无故缺勤的情况视为旷工。
病假—因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不能到岗工作,经有效批准,且持有正规医院的证明,视为病假。
工伤假—发生工伤后受伤当事人在医院,及公司安排下医治疗养的假期。 迟到—未能按时上班,一次性晚到一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且未经有效批准而擅自提前一分钟以上时间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五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共11天)
1、 新年,放假1天(元月1月1日); 2、 春节,放假3天(除夕当天—年初三); 3、 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节当天); 4、 劳动节,放假1天(劳动节当天); 5、 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节当天); 6、 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节当天);
7、 国庆节放假,放假3天(10月1日—10月3日);
第六条:厂牌使用
1、厂牌由IC电子考勤卡表面上贴厂牌纸组成(厂牌纸上打印员工姓名、部门、进场时间、贴有相片)。厂牌又可用于打卡记录员工出勤时间。 2、严禁涂改(画)、撕毁厂牌或在厂牌上粘贴异物。严禁私自损坏或隐藏、丢弃他人厂牌。
3、进出工厂和宿舍必须正确佩戴厂牌。
4、员工自己需妥善保管厂牌,以防丢失和损坏(不能沾水或折弯),遗失或损坏应申请补办,补办厂牌公司收成本费10元。 5、严禁把自己厂牌转借他人使用。
6、任何员工上下班处进出厂门均须打卡,打卡必须排队。
7、打卡时IC卡应尽量贴近卡钟,必须看到显示自己姓名才算打卡成功,否则要再次刷卡。
8、严禁给别人打卡,正常上班时间员工请假出门时必须打下班卡。
9、严禁员工在下班铃未响情况下提前离开车间等待打卡,否则视为早退。
第七条:试用期
1、本厂所有岗位试用均为三个月,当月(含)5号进厂的当月算1个月,5号后进厂的当月不算。
2、特殊情况要延长员工试用期的,其主管必须书面征得本人签名同意后,报部门经理审核,企管部批准方可。
第八条:转正
2、第1条表中凡转正加薪超出公司工资结构标准的或企管部认为需(副)总经理核准的情况时,均须由企管部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第九条:签卡
1、 员工不论是否忘打卡还是出公差没及时回厂打卡时等任何原因。只要有
没打卡的就必须签卡。 2、签卡方法:
① 、忘记打卡的签卡方法:找自己主管要《签卡申请单》填上签卡原因(如忘打卡、没带厂牌等)后交主管签字后交企管部,每月允许1次忘记打卡,
总第二次起每次罚款5元。
② 、出公差签卡方法:同①条。不同之处是出公差签卡必须经部门经理核准,同时要注明公差事由,出公差签卡不影响工资。
1、员工不论是公差还是忘打卡,都应最迟在次日以前把《签卡申请单》交到企管部,《签卡申请单》填写时间需采用24小时制。 2、 员工发生没打卡(公差或忘打卡)的情况,都应按照以上方法进行签卡,
没打卡而又无签卡申请的按忘打卡处理。且其主管无法证明其有出勤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工资结构
1、 计时员工工资结构:
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奖金+奖励+其他补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其他综合费用
2、 计件员工资工资结构:
计件工资+工龄奖金+奖励+其他补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其他综合费用 3、计时加计件工资结构
标准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奖金+其他补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其他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绩效奖金
由公司根据岗位职能决定对除普通员工外的岗位员工发放。每月视当月工作表现,业绩等情况而上下浮动,具体由部门考核评定。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 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五元。
2、 迟到、早退每次在十五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时间不足半小时的按旷
工半小时处理)。
3、 第十三条:请假制度 1、病假和事假 ①、
②、员工必须在自己的书面请假得到相关批准人员的批准后方可行使假期,书面申请没有得到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③ 、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员工有事也必须请假(病假或事假),否则视旷工处理。 4、 工伤假
① 、员工工伤假期,照常支付其标准工资及绩效奖金,逢节假日不支付。 ② 、所有工伤假必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及企管部经理核准后方为有效。工伤假以社保卫生部门的医疗终结等来确定日期。
第十四条:加班申请
1、企管部另行文件规定要写《加班申请单》的基数(八小时外、还是十小时外)和审批权限。
2、各部门主管负责按规定申报加班申请和报相关人员审批。
3、凡没有有效批准的《加班申请单》的加班均视为个人行为而不予支付任何工资。
4、加班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加班,事后申请无效。特殊情况也必须在次日补申请。所有《加班申请单》必须在次日11:00前交到企管部,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加班工资
1、 计时员工个人加班工资标准由公司另行文件规定。
2、 加班工资计算以“半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不予结算。
第十六条:调休
1、 员工正班缺勤(请假或放假),公司自动对其进行调休,即用当月周六、
周日的加班天数或小时数自动填补正班缺勤天数和小时数。填补后不够22天的正班缺勤天数或小时数不予支付任何工资,填补后多余的周六、周日加班天数或小时数在次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因公司原因放假的且假期达(含)八小时以上的不调休。
2、 员工因特殊任务在公司安排下上班加班时间长而在次日才能下班休息、
而导致次日缺勤的,此种情况公司将自动将此加班时间调休为该员工次日正常上班时间,而按时数支付其次日的正班工资。 3、 新进员工入职当月不调休,员工离职当月不调休。
4、 在当月内发生计件员工转为计时或计时员工转为计件时,当月计时部分
不调休。
第十七条:计件工资管理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旷工
1、旷工行为每次扣发旷工时间段的三倍的标准工资 2、连续旷工达3天视为自动离职。 3、有旷工行为者当月无工龄奖金。
第十九条: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手续办理
1、 上班时间内,员工需外出的,分为有私事需请假(病假或事假)和有公
事去外出2种情况。
2、 有私事外出的,均必须请假,员工凭核准的《请假条》出厂门,否则不
予放行。若员工强行外出则视为旷工处理。
3、 员工有公事外出凭经核准的《外出放行条》交保安室,《外出放行条》
上必须注明事由或目的地等内容。
4、 无有效批准的《外出放行条》而外出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条:工龄奖金
1、 员工工龄奖金随其入厂时间年限增长而增长,但从第二年到第五年享受
不同的工龄奖金后,从第六年开始其工龄奖金不再增加,具体工龄奖金
2、 截至每年6月30日前进厂的员工,截止到次年七月份起开始享受40元
的工龄奖金。例如当年6月30日进厂的员工截止到次年6月30日不满一年,故要从次年的七月份才能享受40元的工龄奖金。 3、 当月缺勤(不论请假或离职原因)超过3天的无工龄奖。 4、 当月有旷工行为的无工龄奖金。
5、 当月迟到、早退超出次数的无工龄奖金。 6、 当月工伤假超出七天的无工龄奖金。 7、 公司安排放假不影响工龄奖金的支付。
8、 公司在每年七月份对该享有相应工龄奖金的员工的工龄奖金一次性调
整完毕。
第二十一条:辞职
1、 员工自愿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的必须提前7天)以《员
工离职申请书》书面向其直属主管提出申请,其核准权限如下:
① 、管理层以上员工辞职由副总经理批准。 ② 、其他员工辞职由企管部经理批准。
2、 员工若要辞急工(不论提前多少天)则需扣发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与绩效
奖金之和。
3、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否则扣发七天的标准工资和绩效奖金。 4、 对于书面离职申请已获批准的但未到期的员工,从提出申请日期到辞职
到期这段时间内公司可随时要求该员工离职,但不视为辞急工。 5、 员工被批准辞职以后,该员工有提前离职或延后一段时间再离职的可
能,具体该员工哪天可离职按:管理层以上人员由(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由部门总经理核准,核准方式为相关核准权限的在离职员工的离职当天的出勤记录上签上“可结算工资”字样并署名和日期。 6、 员工的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并按下以上第5条执行,各部门将员工的工
卡,计件卡等与工资将有关的所有材料交到企管部才会给该员工进行离职薪资的结算和离职手续的办理,否则企管部将不进行任何针对该员工的离职薪资的结算和离职手续的办理。
第二十二条:辞退
1、 对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有以下情况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且无任何
补(赔)偿:
A、 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公司要求; B、 这在工厂打架斗殴者; C、 有旷工行为者;
D、 当月请事假或病假3天以上者;
E、 整体健康状况不良,需经常请病假或经查有传染病、职业病或其他重大
疾病或生理缺陷者;
F、 有赌博、偷盗、私藏枪支弹药、凶器等违法犯罪行为或经查实有违法犯
罪史者;
G、 当月迟到或早退共超过3次者; H、 违反厂规厂纪者; I、 员工失职或故意行为我为工厂带来1000元以上经济财产损失者(并要求全
额赔偿);
J、 消极殆工或出工不出力者;
K、 拉帮结派、聚众闹事或组织员工闹事者; L、 不服从上级管理或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M、 故意盗窃或泄露公司经营或技术秘密者;
N、 对本厂员工和员工家属于以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者; O、 查实使用假证件者(含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等); P、 在工厂吵闹、抽烟或上班时间睡觉者; Q、 违反相关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者; R、 故意损坏公司或员工财物者; 2、 对于适用期已过有转正的员工,有以下行为和情况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
退不需提前通知且无任何补(赔)偿: A、 经查实有违法犯罪史者;
B、 C、 D、 E、
拉帮结派、聚众闹事或组织员工闹事者; 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者; 严重损坏公物者;
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而为工厂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财产损失者(并要求全额赔偿);
F、 不服从上级管理或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G、 在工厂打架斗殴者;
H、 有赌博、偷盗、私藏凶器和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者; I、 工作能力差,无法做好本责工作或不能管理好自己下属者; J、 经查有传染病或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者; K、 当月旷工累计达3天者;
L、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6次者; M、 消极怠工、出勤但在车间不工作者;
N、 故意盗窃或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者;
O、 查实使用假证件者(含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等); P、 在工厂抽烟,上班时间睡觉者;
Q、 违反相关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者或其他行为具有重大安全隐患者。 R、 不服从部门与另外部门之间的岗位调动者; 第二十三条:
对于被辞退或辞工到期的员工,必须在接到辞退或结工资或要求搬出宿舍的通知的,当天立即搬出员工宿舍。 第二十四条:
考虑到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前面所述员工请假、旷工的扣取工资标准以“标准工资+绩效工资”为基数,故若公司或员工任一方构成违约(法)其赔偿标准也均以“标准工资+绩效工资”为基数,而不以含加班费在内的月综合平均工资为基数。 第二十五条:
由于公司误算少付给员工的工资,员工应在发薪日期起3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由于公司误算多付给员工的工资,公司可在三个月内向该员工行驶追索。
第二十六条:
员工考勤情况将作为调薪、升职奖励、奖金考核等工作的参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