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以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全生产、义务消防、治安保卫等专项组织机构,配齐专兼职综治干部,做到“领导、组织、人员、设施、经
费”五落实。 2、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实施综治工作一把手负责 制,层层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3、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和年度综合目标的考核内容,与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4、抓好综治档案建设,做到各种资料齐全,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5、加强综治基础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法制意识,力争实现无重特大刑事案件;落实邪教排查工作,严控“法轮功”练习者闹事和上访,从严控制一般可防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力争调解成功率100%,力争大青站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闹访事件;无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内部职工;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加强门卫值班保卫,落实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7、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大力促进我站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