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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06/02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

目次

1 总则......................................................................................... 1

1.1 关于本导则 .................................................................................................. 1

1.2 关于村庄规划 .............................................................................................. 1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 3

2.1 主要任务 ...................................................................................................... 3

2.2 现状调查要求 .............................................................................................. 3

2.3 规划内容 ...................................................................................................... 4

2.4 成果要求 ...................................................................................................... 5

3 村庄规划 ................................................................................. 7

3.1 主要任务 ...................................................................................................... 7

3.2 现状调查要求 .............................................................................................. 7

3.3 用地分类 ...................................................................................................... 8

3.4 规划内容 .................................................................................................... 10

3.5 成果要求 .................................................................................................... 16

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 18

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 19

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 21

本导则用词说明 ......................................................................... 23

1 总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 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

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2、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可考虑统一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应与村庄行政边界一致,规划内容包括村域规划和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村域规划应重点解决村庄产业发展,并综合部署生产、生态、生活等各项建设,明确土地利用的一张图管理;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重点细化居民点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并进一步明确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等内容。

图1.2.1 村庄规划设计体系

3、村庄设计: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以规划实施为重点,包括村庄总体设计、农居建筑设计、村庄公共建筑设计、村庄环境设计及村庄基础设施设计等方面内容,是对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

4、村居设计:根据村庄设计确定的风貌特色要求,在充分考虑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的要求,进行具有浙江名居特色的建筑设计。

1.2.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期限应与镇(乡)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3年左右。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2.1 主要任务

2.1.1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确定的城乡居民点布局,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在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村庄的功能定位与产业职能,加强与镇(乡)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等方面的充分衔接,落实中心村、基层村等农村居民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建立合理的村庄体系,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制定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时序计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2.2 现状调查要求

2.2.1 调查阶段:在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熟悉镇(乡)域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各类设施、各村庄和产业发展情况等,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1、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镇(乡)域地形图、镇(乡)域及各村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2、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镇(乡)座谈和村民访谈。现场踏勘着重调查镇(乡)及村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内容。镇(乡)座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发展诉求;村民访谈要求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

3、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镇(乡)域村庄规划布点的可操作性。

4、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针对各方对规划方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补充调查。

2.2.2 调查方式:注重地形图踏勘调研、乡镇及村落文献调研、访谈调研、问卷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的有机结合,深入了解镇(乡)发

展思路与村民意愿。

2.2.3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要素、历史文化要素、自然环境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相关政策要素五个方面。

1、社会经济要素:镇(乡)及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

2、自然环境要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等。

3、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等,无形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

4、土地利用要素:包括土地使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5、相关政策要素:包括与镇(乡)、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度等。

2.3规划内容

2.3.1 村庄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结合村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评价村庄发展条件,明确各村庄的发展潜力与优劣势,明确主要问题。

2.3.2 村庄布点目标:以镇(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确定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近远期目标。

2.3.3 镇(乡)域村庄发展规模:依据镇(乡)总体规划,结合农业生产特点、村庄职能等级、村庄重组和撤并特征以及村庄发展潜力等因素,科学预测镇(乡)域村庄人口发展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2.3.4 镇(乡)域两规衔接:以镇(乡)域为规划范围,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编制基数,按照“两规合一”的要求,明确需保护的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区域公用设施走廊的界线和管控要求。

2.3.5 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明确“中心村——基层村——自然村(独立建设用地)”三级村庄居民点体系和各村庄功能定位,制定各级村庄的建设标准,并对主要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部署。

2.3.6空间发展引导:在镇(乡)域范围内划分积极发展的区域和村

庄、引导发展的区域和村庄、限制发展的区域和村庄、禁止发展的区域和搬迁村庄等四类区域,制定各区域和村庄规划管理措施。

2.3.7 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依据镇(乡)域发展规模,进一步明确各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总量,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整合方案,重点确定中心村、基层村和自然村(独立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和调整范围。

2.3.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发展规模和服务功能,合理确定各级村庄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层次与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2.3.9 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安排镇(乡)域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提出各级村庄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类型和标准,并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

2.3.10 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的影响,明确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镇(乡)域消防、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明确村庄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控制标准,确定需要重点整治的村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

2.3.11 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镇(乡)域村庄布点的原则、目标与重点,确定近期村庄空间布局、引导要求和重点建设项目部署,确定近期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2.3.12 规划实施建议和措施:提出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分类指导政策建议和措施,重点对近期规划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4 成果要求

2.4.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性成果、公示性成果。其中,技术性成果主要由规划文本、主要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公示性成果主要包括规划内容简介和主要公示图纸,二者均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2.4.2 技术性成果:

1、规划文本。包括规划总则、规划布点目标、村庄布局原则与

村庄调整合并方案、村庄居民点体系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图纸。应采用比例尺为1:2000-1:5000的地形图,包括区域位置图、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间发展引导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备注: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图例、图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风向玫瑰图等)

3、附件。对规划文本与主要图纸的的补充解释,可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等。

2.4.3 公示性成果:

1、规划内容简介。包括村庄布点目标、镇(乡)域村庄发展规模、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公示图纸。包括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间发展引导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3 村庄规划

3.1 主要任务

3.1.1 依据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并结合村庄实际,明确村庄产业发展要求,综合部署生产、生态、生活等各项建设,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与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落实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加强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为村民提供切合当地特色,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宜居环境。

3.2 现状调查要求

3.2.1 调查阶段:在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熟悉村庄用地和产业情况,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1、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村庄地形图、村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2、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和村民访谈。现场踏勘着重调查村庄产业发展、用地类型、用地权属、农房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灾害发生情况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内容。村民访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并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

3、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

4、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针对各方对规划方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补充调查。

3.2.2 调查方式:注重地形图踏勘调研、村落文献调研、访谈调研、问卷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的有机结合,深入了解村民意愿。

3.2.3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要素、历史文化要素、自然环境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相关政策要素五个方面。

1、社会经济要素: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

2、自然环境要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等。

3、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包括村庄形态与整体格局、街巷空间、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无形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

4、土地利用要素:包括土地使用、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5、相关政策要素:包括与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度等。

3.3用地分类

3.3.1 参照《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并对指南中“N 非村庄建设用地”的类别名称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将用地划分为“村庄建设用地”、“对外交通与其它国有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三大类。

3.3.2 一般规定

1、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3.3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7小类。

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3.4规划内容

3.4.1 分类指导:采取“基础性与扩展性”相结合的分类指导方式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突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基础性内容是不同类型村庄都必须要编制的,扩展性内容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可选择性编制。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村庄规划内容一览表

3.4.2村域规划内容:

1、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综合分析自然环境特色、聚落特征、街

巷空间、传统建筑风貌、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从自然环境、民居建筑、景观元素等方面系统地进行村庄自然、文化资源价值评估。

2、发展目标与规模。依据县市域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以及村庄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提出近、远期

村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村庄功能定位与发展主题、村庄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3、产业发展规划。尊重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

及发展现实基础,充分发挥村庄区位与资源优势,围绕农村居民致富增收,加强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和效益化发展,培育旅游相关产业,进行业态与项目策划,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实现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统筹规划村域第一、第

二、第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农业生产区、农副产品加工区、旅游发展区等产业集中区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4、村域空间发展框架。依据村域发展定位和目标,以路网、水

系、生态廊道等为框架,明确“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明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村庄建设的主要区域。

5、两规衔接与土地利用规划。以行政村村域为规划范围,以土

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编制基数,按照“两规合一”的要求,加强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明确生态用地、农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对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等规划要求,重点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以及村域范围内各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的位置、规模,实现村庄用地“一张图”管理。

6、五线划定。

(1)村域建设用地控制线:以控制建设开发强度为导向,考虑

村域建设用地发展的刚性和弹性,划定村域建设用地控制线,并明确相关管控要求和措施。

(2)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依据土地利用规划所明确的基本农

田的分布与规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线,并明确相关管控要求和措施。

(3)生态保护红线: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结合村域生态用地的调查摸底,细化落实生态红线范围,并对村域内的各类生态用地实行分级保护,分别制定相关管控要求和措施。

(4)紫线: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划定村域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界线,并实行分级保护,明确相关管控要求和措施。

(5)区域重大设施控制线:以相关规划为依据,划定区域交通

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控制线,并明确相关管控要求和措施。

3.4.3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内容:

1、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对居民点用地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综

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明确各类建设用地的界线、功能和属性,并提出居民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重点对居民点改造、更新、重建、整治的建设类型和建设要求进行深化。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合理确定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

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3、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安排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

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明确近期实施部分的具体方案,包括选址、线路走向、管径、容量、管线综合等。

(1)道路交通:明确村庄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和宽度,提出现

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2)给水排水。

给水: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

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村庄给水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类,无条件建设集中式给水工程的村庄,可选择手动泵、引泉池或雨水收集等单户或联户分散式给水方式。

排水: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

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合理确定村庄的排水体制,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应联村或单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选在村庄下游,靠近受纳水体或农田灌溉区。村庄雨水排放可根据地方实际,充分结合地形,以雨水及时排放与利用为目标,采用明沟或暗渠方式,或就近排入池塘、河流或湖泊等水体,或集中存储净化利用。

(3)电力电信: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生产、生活用电负荷,确

定电源及变、配电设施的位置、规模等。确定供电管线走向、电压等级及高压线保护范围;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

(4)能源利用及节能改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村庄炊事、

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及解决方案;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

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5)环境卫生: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合理配置垃圾收

集点、垃圾箱及垃圾清运工具;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等存在环境卫生问题的区域提出整治方案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

4、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村庄应根据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

虑各类灾害的影响,明确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村域消防、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1)消防:划定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宜小于4米,明确

消防水源位置、容量。村庄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必须设在村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与居住、医疗、教育、集会、市场、娱乐等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2)防洪排涝:确定防洪标准,明确洪水淹没范围及防洪措施;

确定适宜的排涝标准,并提出相应的防内涝措施。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根据所在地区灾害环境和可能发生灾

害的类型进行重点防御。山区村庄重点防御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的村庄重点防御地面塌陷和沉降等灾害,提出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4)避灾疏散:综合考虑各种灾害的防御要求,统筹进行避灾疏散场所与避灾疏散道路的安排与整治。村庄道路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1500人以上村庄中与出入口相连的主干道路有效宽度(指扣除灾后堆积物的道路实际宽度)不宜小于7米,避灾疏散场所内外的避灾疏散主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4米;避灾疏散场地应将村庄内部的晾晒场地、空旷地、绿地等纳入。

5、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明确村庄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保护

区的范围和保护措施,加强村庄传统风貌格局、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利用,建立历史遗存保护名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6、景观风貌规划与村庄设计指引。结合村庄传统风貌特色,按

照“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确定村庄整体景观风貌特征,并进一步明确村庄设计引导要求。

(1)总体结构设计引导: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

环境条件,引导村庄形成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空间形态,传承村庄文化特色,并与空间形态、地域特色有机融合。

(2)空间肌理延续引导:尊重村庄原有空间肌理,通过空间格

局、山水环境、街巷系统、建筑群落、公共空间等的保护与延续,形成整体有序、层次清晰的空间形态。

(3)公共空间布局引导: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

务设施和住宅,形成公共空间体系化布局;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形成具有地域文化气息的公共空间场所;积极引导住宅院落空间建设,合理利用道路转折点、交叉口等组织院落空间。

(4)风貌特色保护引导:保护原有的村落聚集形态,处理好建

筑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保护村庄街巷尺度、传统民居、古寺庙以及道路与建筑的空间关系等;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适当建设标志性的公共建筑,突出不同地域的特色风貌。

(5)绿化景观设计引导:充分考虑村庄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合

理确定各类绿地的规模、范围和布局,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的措施,确定本土绿化植物种类。提出村庄闲置房屋和闲置用地的整治和改造利用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措施;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措施。村口建筑应精心设计、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村口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村口、公共活动场地等景观节点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景观效果;村中心地段建设应精心设计、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

(6)建筑设计引导:村庄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重视对传统民

俗文化的继承和利用,体现地方乡土特色;同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的要求,做到“经济实用、就地取材、错落有致、美观大方”,挖掘、梳理、展示浙江民居特色;提出现状农房、庭院整治措施,并对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等进行规划引导。

(7)环境小品设计引导:环境设施小品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围

栏、花坛、园灯、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集中绿地等公共空间,尺度适宜,结合环境场所采用不同的手法与风格,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用材应乡土,利于排水;围栏设计美观大方,采用通透式,装饰材料

宜选用当地天然植物;花坛、园灯、废物箱等风格应统一协调。

(8)竖向设计引导:根据地形地貌,结合道路规划、排水规划,

确定建设用地竖向设计标高。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坐标与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等内容。

7、近期行动计划。确定近期村庄风貌整治的原则、目标与重点,

提出村庄景观环境、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整治措施和要求,明确近期村庄设计重点项目。制定村庄景观环境绿化美化方案,选择适宜的绿化植被,提出符合乡村特征的绿化措施,并进行河道景观整治,确定污水生态处理措施;提出村庄街道景观、建筑风貌、重要节点的整治措施;制定近期实施的村庄道路平整、亮化方案,提出路面材质、沿路绿化等建设要求以及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的整治要求。同时,结合“政府投资——自主投资——招商引资”等不同投资方式确定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8、经济技术指标和近期实施项目的投资估算。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村庄用地计算表;总户数、总人口数,

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公建等建筑面积,住宅建设面积标准,住宅用地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2)项目投资估算:对村庄近期实施项目所需的工程规模、投

资额进行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其中主要公共建筑、绿地广场工程等所需投资应单独列出。

3.4.4 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

1、村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生态用地、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

2、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期限内村庄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建设用地范围;村庄公共场地的具体布局。

3、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行政管理及综合服务、医疗卫生、垃圾、供电、供水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布局。

4、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若有)。村庄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地质灾害防护规定;避灾疏散场所与避灾疏散道路。

5、历史文化保护(若有)。历史文化保护确定的具体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的具体位置和界线、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为主和界线。

6、近期行动计划。包括:近期村庄风貌整治重点、近期村庄市政基础设施的整治措施和要求。

3.5成果要求

3.5.1 村庄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村庄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村庄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性成果、公示性成果。其中,技术性成果主要由规划说明、主要图纸及附件三部分组成,公示性成果主要包括规划内容简介和主要公示图纸,二者均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3.5.2 技术性成果:

1、规划说明。包括规划总则、村域规划、居民点规划及相关附

表等。

(1)规划总则。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重点、规划范围、

规划依据、规划期限等。

(2)村域规划。包括发展目标与规模、村域空间发展框架、村

域产业发展规划、两规衔接与土地利用规划、五线划定等。

(3)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景观风貌规划与村庄设计引导、近期行动计划等。

(4)相关附表。包括村庄建设用地汇总表、村庄主要经济技术

指标表和近期实施项目及投资估算表等。

2、主要图纸。应采用能够反映村庄现状情况的,比例尺为1:500

—1:2000的地形图,并按照村域规划、居民点规划要求绘制以下主要图纸。

(1)村域规划(地形图比例尺为1:2000)。包括村域现状图、

村域规划图、村域两规衔接与土地利用规划图、村域五线划定规划图等。

(2)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

1:2000)。包括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用地规划图、村庄总平面图、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同时,为加强村庄设计引导,可增加景观风貌规划与村庄设计引导图、重点地段(节点)设计图及效果图等。(备注: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图例、图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风向玫瑰图等)

3、附件。对规划说明与主要图纸的的补充解释,可包括基础资

料汇编、专题研究等。

3.5.2 公示性成果:

1、规划内容简介。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发展目标与规模、

村域空间发展框架、两规衔接与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近期行动计划等。

2、主要公示图纸。包括村域现状图、村域规划图、村域两规衔

接与土地利用规划图、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用地规划图、村庄总平面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附表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范围

1.3 规划依据

1.4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1.5 规划期限

2现状分析与村庄发展条件综合评价

2.1 现状分析

2.2 村庄发展条件综合评价

3村庄布点目标与发展规模

3.1 村庄布点目标

3.2 村庄人口发展规模

3.3 村庄建设用地指标选择与建设用地规模

4镇(乡)域两规衔接

4.1 两规衔接原则与思路

4.2 镇(乡)域建设用地规模与空间布局

4.3 镇(乡)域空间管制

5镇(乡)域村庄布局规划与空间发展引导

5.1 镇(乡)域空间发展框架

5.2 村庄居民点体系规划

5.3 镇(乡)域分区与空间发展引导

5.4 村庄发展引导

6土地利用规划

6.1 中心村土地利用规划

6.2 基层村土地利用规划

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模

7.2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8基础设施规划

8.1 道路交通规划

8.2 给水工程规划

8.3 排水工程规划

8.4 电力工程规划

8.5 电信工程规划

8.6 环卫设施规划

9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9.1 环境保护规划

9.2 防灾减灾规划

10近期建设规划

10.1 近期规划目标与原则

10.2 近期规划内容与重点

10.2 近期村庄空间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

11规划实施建议和措施

11.1 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11.2 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总则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范围

1.3 规划依据

1.4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1.5 规划期限

2 现状分析与资源环境价值评估

2.1 现状分析

2.2 村域资源环境价值评估

3村庄发展目标与规模

3.1 村庄发展目标

3.2 村庄功能定位与发展主题

3.3 村庄发展规模

4 村庄产业发展规划

4.1 村庄产业发展策略

4.2 村庄产业发展引导

4.3 村庄产业空间布局

5 村域两规衔接与村域空间布局

5.1 两规衔接原则与思路

5.2 村域建设用地规模

5.3 村域空间发展框架与布局

5.4 村域五线划定

6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6.1 用地适宜性评价

6.2 村庄规划结构

6.3 村庄用地布局

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模

7.2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8 基础设施规划

8.1 道路交通规划

8.2 给水工程规划

8.3 排水工程规划

8.4 电力工程规划

8.5 电信工程规划

8.6 环卫设施规划

8.7 能源利用与节能改造

9 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

9.1 消防规划

9.2 防洪排涝规划

9.3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

9.4 避灾疏散场所规划

10 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0.1 村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0.2 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1 景观风貌规划与村庄设计指引

11.1 村庄景观风貌规划

11.2 村庄设计指引

12 近期行动计划

12.1 近期村庄风貌整治目标、原则

12.2 近期村庄风貌整治与村庄设计重点

12.3 近期村庄重点建设项目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投资估算

13.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3.2 投资估算

本导则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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