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芳菲路道路使用承诺书
天津滨海旅游区置地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在芳菲路道路两侧项目施工需要,拟使用贵公司新建成的芳菲路。由于目前该道路尚未竣工验收,经双方及所属施工单位在现场友好协商,我公司就使用该道路作出以下承诺:
1、通行此道路的车辆不会有总重50t 以上施工车辆,仅小型轿车和轻载车辆。若有超载情况贵公司可予以扣留和罚款。
2、在施工过程中,如对路面造成污染,我公司及时进行清理,保持路面干净,并加强对路面及侧石进行必要的保护,保证不被损坏。
3、我公司在道路南侧临近人行道部位施工时,对人行道基础采取保护措施,如有坍塌,我公司负责按贵方要求予以恢复。
若我公司未能兑现上述承诺,贵公司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道路进行封锁,直到我单位完成相应承诺后开通。
承诺单位:天津明远丽雅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201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