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教师配备标准
小学生师比:城市19﹕1、县镇21﹕1;初中生师比:城市13、5﹕1、县镇16﹕1;高中生师比:城市12、5﹕1、县镇13﹕1、农村13、5﹕1。
二:教师(行政人员)工作量计算标准(试行)
(一)各科工作量计算标准(试行)
单位:节
1、班额标准:小学为45人/班,中学为55人/班。小学45人以上,中学55人以上,每增加1人,全期加记0、5课时,教两个班以上的取平均数。如没达到上述标准的班级,一律按工作量计算标准算。 2、理、化、生老师,每上一个班,给加记总工作量的1课时。 3、一课多头的加记工作量:语、数、外每多教一个头,每周加记1、5课时,其它科目每多教一个头加记0、5课时。
4、多教科目加记工作量:语、数、外科目中每多教一科,每周加记2课时,其它科目每多教一科加记1课时。 (二)非课堂教学人员周工作量折合量 校长:
不兼课的校长的工作量:在校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与所在学校教师工作量的第六名相同,在校学生人数600—999人与所在学校教师工作量的第四名相同,在校学生人数599人以下(含599人)与所在学校教师工作量的第三名相同。兼语、数、外课的校长工作量与教师工作量的第一名相同,兼其它课的校长的工作量与教师工作量的第二名相同。完全中小学学校校长,兼课者都与第一名相同。 副校长
完全中、小学(含联校)每周14课时,其它中、小学(小学指中心校,下同)12个班以上的每周12课时,6—11个班的10课时,6个班以下的第周8课时。
1、完全中、小学(含联校)教导主任每周13课时,副主任每周11课时,其它中、小学6个班以上的每周主任12课时,副主任每周8课时,6个班以下的,主任每周10课时。
2、一、二、四中校长办主任、政工主任每周13课时,副主任每周11课时,其它中学6个班以上的办公室主任、政工主任每周10课时,副主任每周7课时,6个班以下的主任每周8课时。 总务:
学校规模在12年教学班以上的,总务主任每周记13课时,学校规模在6—12个教学班的总务主任每周10课时,学校规模在6个教学班以下的总务主任每周8课时。总务主任兼出纳或会计的取平均工作量。兼课的总务主任另加记该科的工作量。 出纳、会计的工作量,各校根据工作实际自定。 其它:
1、一、二中团委书记每周8课时,四中团委书记每周6课时,其它学校12个班以上的每周4课时,12个班以下的每周2课时。少先队辅导员12个班以上的每周4课时,12个班以下的每周3课时。 2、教研组长、兼职校医、女生指导6个班以上的每周2课时,6个班以下的每周1课时。年级组长、兼职图书管理员的课时由各校自定。
3、兼职仪器管理员,9个班以上的(含9个班)每周4课时,8个班以下的(含8个班)每周3课时。
4、组织指挥两操的教师每周2课时。
5、体训教师、文艺指导其实际工作加记工作量或予以补助。 6、专职校医、专职图书、仪器管理员、后勤人员、其它勤杂人员的工作量按平均工作量的90%折算,并视其实际工作量适当培养。 ]7、双休日上班的工作人员,各校视其具体情况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