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分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由东阳市 镇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组成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为活动准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实施科教兴国、党外知识分子的组织管理力度,为加强各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联络,为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创业富民、创新强区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分会在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 镇党委的督促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 镇政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壮大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进一步提高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素质,积极支持会员为东阳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服务。
(二)进一步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渠道和范围,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考察,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人才和社会发展等重大方针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帮助、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文化交流、学习培训、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等活动;
(四)发现人才、吸引人才,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举荐人才;
(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了解,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党外知识分子的合法权益。使本会成为党委和政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纽带和桥梁;
(六)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积极贡献的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交入会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或本会会员2人以上推荐;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组织;
(三)获得本会章程规定提供的帮助;
(四)对本会工作有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紧密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了解情况,反映意见,举荐人才,提出建议;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会秘书处、交回会员证,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同意后生效。会员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组织处理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应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一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换届大会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批准同意,报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备案。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本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职权:
(一)负责督促、落实会员大会和大会决议;(二)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部署本会有关工作,制定本会有关制度;
(四)提名秘书长、讨论决定副秘书长及本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由会长召集。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事理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相关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对社会有积极贡献;
(三)热爱本会工作,作风民主、正派,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身体健康并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届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如会长因故不能履行上述职责,可委托其他副会长履行。
(五)行使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六)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批准任免秘书长;
(七)会长每年应向会员大会作本会工作报告,接受审议。
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职权: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工作;(二)受会长委托可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议;
(三)承担会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条 秘书处是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提名,会长批准任免。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职权:
(一)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
(三)完成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提交副秘书长及其它办事机构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五)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请。
第三十三条 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本会可聘请本市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担任名誉职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单位、个人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合法收入;(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查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和东阳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南马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
第四十九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选举办法(草案)
1. 根据《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2. 本次会议选举理事15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5名。
3. 本届理事会候选人,经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筹备小组讨论,并征得市委统战部、南马镇党委同意,提交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会长、副会长在理事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4. 参加选举人员有权对候选人举手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5. 理事的选举,必须有到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方能通过;会长、副会长必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方能当选。
6. 名誉会长由理事会聘请。
7. 本选举办法经会员大会表决后生效,选举大会结束后,本办法终止。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第一届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理事:15人
单钻锋 男
吴志田 男
胡洪亮 男
施 斌 男
葛志鹏 男
吴方刚 男
胡一军 男
徐晓东 男
王俊俏 女
陈惠珍 女
方晓生 男
舒戴妃 女
陈美娟 女
吴涵俊 女
马华建 男
花园集团 总裁助理 花园集团 花园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花园集团 花园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花园集团 花园集团资金管理部团委书记 胜利工贸 胜利工贸有限公司 富强公司 富强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索普公司 索普公司董事长 防军中学 防军中学教导主任 实验小学 技术处主任 初级中学 教科书事主任 中心卫生院 外科主任 中心卫生院 西药房主任 中心卫生院 B 超室主任 南马镇政府 镇中片干部 南马镇政府 镇西片干部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会 长:单钻锋
副会长:马华建
徐晓东方晓生吴方刚吴志田
关于聘请名誉会长的决定
经研究决定:
聘请南马镇委书记张 雷、南马党委副书记吴盛龙、花园集团副总裁马文德为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名誉会长。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会员,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年度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大会的其他职责。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长)会议,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也可委托副会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全体理事、秘书长,必要时可以邀请党工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部署研究今后工作,对会员进行综合评价;履行《章程》规定的理事会其他职责。必要时可召开会长会议。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会议与会员活动要有机结合,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活动制度
本会活动按活动内容分为学习培训活动、公益服务活动、建言献策活动和联谊活动。
一.学习培训活动
1. 根据市委统战部安排,择优推荐优秀会员参加各级统战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统战理论政策等培训。
2. 适时组织会员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培训。
3. 鼓励会员积极参加本系统、本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各会员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成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报刊杂志报送。
二.公益服务活动
1. 按照党工委、镇政府和市委统战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好各类“同心”系列活动,各会员应自觉参加相关活动。
2. 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可以由知联分会各小组组织,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加入其他组织参与活动。
三.建言献策活动
1. 围绕党工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知联分会的整体优势和会员作用,积极建言献策。
2. 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向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意见与建议,每年会员向知联分会提供1条以上意见、建议,知联分会梳理、汇总后及时提交市委统战部或其他相关部门。
四.联欢联谊活动
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会员进行专业咨询;不定期举办会员交流互动;每年组织适合我镇实际的文化体育联谊活动;协调解决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了解会员动态,重大节日或遇到困难、发生突发事件时上门慰问会员。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南马分会同心知联服务队
同心知联医疗服务队:方晓生 张永进 舒戴妃 陈美娟 同心知联教育服务队: 徐旭东 施佳佳 贾王锋 金晓玲王俊俏 包医芳 张晓丽
同心知联企业服务队:吴方刚 胡一军 葛志鹏 服务基地:花园商贸城
陈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