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销毁程序
1. 目的:为了使本公司各类受控文件与非受控文件经更新或换版回收的文件以及各类修改或过期的技術资料,记录表单,以及过期或报废的外来文件,不致发生誤用,确保公司作废文件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適用于本厂與体系有关的所有作废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作废体系文件销毁申请的最终批准。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作废体系文件销毁申请的审核。 各部门主管:负责识别本部门范围之内体系文件的使用审查。
文控中心:负责过期作废文件的收集与清理工作,并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
4 参与文件:文件保存期限一览表。
5 文控要求:
5.1文控中心是期对所保存的文件进行鉴定,并对保存期限已满的文件材料,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
5.2 文件鉴定工作由行政部主管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
文件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文件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5.3 文件材料經鉴定小组審定,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5.4 销毁文件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人要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