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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2008年03期
为了促进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2007年1月11日至12日,“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机制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报告厅举行。来自美国哈佛大学、威廉玛丽学院、德国海德堡大学、爱尔兰国立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授、专家、学者共60多人出席会议。
在会上,国内的专家学者们认为,残疾人权益保护是一项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的崇高事业。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关心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国家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我国残疾人事业已走上一条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当前,中国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包含着极其丰富的深刻内容,包括残疾人权益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为维系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国专家学者围绕“残疾和法律--对共同现象和趋势的观察”,以及“欧洲残疾人法”、“美国残疾人法案”、“德国残疾立法”等问题,介绍了国外有关残疾人立法的情况和趋势。
会上,还举行了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担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