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学
1.各国名称不同:美国和欧洲大陆:投资银行 英国:商人银行
我国和日本:证券公司
2.英国:1986年10月通过了《金融服务法案》----大爆炸法案。开始混业经营。
美国的投资银行:1933年制定了《证券法》和《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开始分业经营。
1999年11月4日,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可以以金融控股的形式进行混业经营。
日本:1998年12月,“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开始混业经营。
德国始终混业经营。
中国:1995年我国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管理
1999年 ,《证券法》 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3.我国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4.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异同:
投资银行 商业银行
融资功能 直接融资中介、侧重中长期融资 间接融资中介、侧重短期融
资本源业务 证券承销 存贷款 主要活动领域 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
业务概貌 无法用资产负债表反映 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利润来源 佣金 存贷利差
经营方针和原则 控制风险前提下注重开拓 追求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结合、坚持稳健 原则监管部门 证监会 中央银行
5.投资银行是以资本市场业务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并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
6.我国投资银行分类:
第一阶段:1、综合类证券公司2、经纪类证券公司
第二阶段:第一类为创新试点类的证券公司,第二类为规范发展类的证券公司,第三类为存在风险类的证券公司,第四类为进行风险处置类的证券公司。
第三阶段: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
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7.各国投资银行体制比较(分业与混业)。狭义的理解:证券业与银行业
8.不同管理模式的利弊分析
1)、分离型模式的利弊分析
优点(1)安全(降低了整个金融体制的运行风险)(2)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与合理,防止内幕交易。(3)促进专业化分工,从而弱化竞争,降低风险。
缺点:限制了银行的发展壮大,影响和削弱了本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2)、综合型模式的利弊分析(全能银行)
(1)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收益。(2)保证收益的稳定。 (3)降低贷款和承销业务的风险。(4)有利于竞争,提高效率。 缺点:加大整个金融体制风险
9.股票分类:A种股票:即以人民币计值和购买,主要针对国内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境内发行,境内上市) B种股票:指由我国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境内上市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供境内外投资者用外币认购的普通股票。从2001年2月26日起,B股除供境外投资者投资外,也开始供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发行,境内上市)
10.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金融债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按按债券形态分类:(1)实物债券(2)凭证式债券(3)记帐式债券。
11.银行间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12.债券按发行对象不同可分为:私募发行、公募发行
按有无发行中介划分:直接发行-无、间接发行-有
按发行价格可分为: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平价发行。(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13.《证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14.承销方式区别:
包销 代销 余额包销
发行人与承销人的关系不同 买卖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两者都有
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承销商 发行人 共同承担
承销费用不同 高 低 两者之间
15.证券发行的管理体制:注册制、核准制(概念:证券发行申请人不仅要公开披露所有与发行证券有关的真实信息,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构规定的若干必备条件。)
16.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7.证券发行审核机构(我国):证监会核准制
18.稳定价格-----绿鞋期权。
定义:在新股发行和增发新股中引入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可在股票发行时,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15%的股份,收到相当于115%股份所对应的资金。发行人按包销额取得100%股份所对应的资金,15%的股份所对应的资金由主承销商支配。
3种情况一是超额配售选择权无法行使。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价格在30日内始终低于发行价格,主承销商用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的股票,以发行价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二是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主承销商用部分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使股价维持在发行价上,剩余的资金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三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行使。股价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19.IPO就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20.二次发行(SPO)包括:(上市公司)配股、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21.股票的发行程序:1)、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3)、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4)、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预披露)5)、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6)、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7)、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12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22.保荐人职责:(1)尽职调查----------股票发行最重要的文件--招股说明书。(2)推荐发行和推荐上市(3)配 合中国证监会审查(4)持续督导
23.IPO新股发行分为3部分:1)网上发行(申购)----社会公众。2)网下询价(配售)------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对象、询价步骤、询价对象数量限制、网下配售比例的限制)。3)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引进)
24.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5.上市公司配股条件:(一)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二)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26.债券的信用评级:(BBB及以上为投资级)
27.我国国债发行方式有公开招标方式、承购包销方式和行政分配方式。
28.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29.按证券进入市场的先后顺序证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初级市场、一级市场)和流通市场(次级市场、二级市场)
30.在证券流通市场上投资银行以3种身份出现:经纪商、做市商、自营商。
31.证券经纪业务概念: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接受投资者(客户)委托,代理其买卖证券并收取佣金的证券中介业务。
32.证券经纪商的种类:根据经纪商接受委托的对象和职能的不同,经纪商可划分为:佣金经纪人和二元经纪人(纽约)二元经纪人也叫经纪人的经纪人
33.证券买卖佣金制:分为固定佣金制、浮动佣金制 我国A股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
34.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投资银行出于盈利的目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专为为自己的账户买卖上市证券,并独自承担风险的交易活动。
35.做市商制度(报价驱动制)概念:是指在二级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及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证券自营商。
36.报价驱动制的特点:(1)只对某只或几只特定证券做市(2)投资者的买进订单和卖出订单不直接匹配,所有投资者均与做市商进行交易(3)做市商从其买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之间的差额中赚取差价(4)做市商的报价和投资者的买卖订单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传送
37.做市商的分类: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38.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一)按运作方式不同,划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二)按投资对象分类,划分为股票基金(我国60%以上)、债券基金(我国80%以上)、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39.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涵:资产管理是指投资者将其合法持有的现金或证券委托给专业的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金融市场的运作,有效降低市场风险,赢得较高投资回报的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
40.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类型: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
41.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关系1)、行为规范不同。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主要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的规定。2)、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不同。资产管理业务有起点规定,(5万或10万)主要面向个人资产量较大的客户;证券投资基金面向公众投资者。3)、销售或推广方式不同。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公开销售或推广
42.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
43.集合资产管理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20%为分界线)
44.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五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45. 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收购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
46.企业并购的种类:(一)按照行业关系划分1、横向并购2、纵向并购 3、混合并购(二)按照出资方式或支付手段划分1、现金收购2、换股收购------普通股3、混合支付(三)按并购双方的关系划分1、善意收购(友好收购)2、敌意收购(恶意并购):直接标购(四)按并购方式: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五)按是否受法律强制:自愿收购与强制收购(发要约大于等于30%要强制发要约)
47.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
区别: 交易场所不同:交易所 场外
股东权利不同:全体股东 大股东
价格方面: 相同 不同
使用条件不同: 股权分散 股权集中
48.投资银行参与并购的途径:1)、帮助公司安排并购2)、设计防卫措施 3)、安排融资 4)、风险套利
49.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确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50.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51.超级多数条款: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