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夜宵管理规定
1.目的
明确夜宵的标准和管控流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主管级以下(含主管)人员。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加班夜宵的费用核实。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加班夜宵的申请,并记录加班时间和出勤情况。
4.办法内容:
4.1夜宵补助标准及条件: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至23:00(含)以后下班的员工每人/泡面,加班至24:00(含)以后下班的员工每人/炒粉干。
4.2发放对象:一线生产车间主管级以下(含部长)人员。
5.管控方法:
5.1因工作需要延长加班时间至23:00或以后的,加班部门/车间应在次日上午前将加班夜宵申请(附详细人员名单)呈生产部经理(副总或以上人)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
5.2加班人员,必须按照考勤规定刷卡,申请部门应当依照考勤规定登记。
5.3部门考勤与办公室考勤不一致的,以办公室考勤为准,并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人员的责任。
6.附则:
6.1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加班夜宵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者将按厂规厂纪处理。
6.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7.生效执行:
本办法自10月1日起生效执行,以前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8.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