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消防大队服务项目
一、服务内容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二、审批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建筑工程消防审批表》,并盖上章;
2、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 3、规划图、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总平面图; 4、《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 5、计委立项文件(复印件)
6、有自动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及省、国家重点工程应提供消防设计专篇;
7、工业建筑应用及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建筑消防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三、承诺时限:
五天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