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违纪学生停课教育的规定
近期发现部分老师在处理违纪学生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少数老师教育方法单一,有一发现学生问题就请家长的,有将学生请出教室不允许其上课的,更有随意停学生课的,这些不规范教育行为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了做好学生停课处分工作,规范停课处分程序,保证停课处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现将停课的有关流程和要求规定如下:
1、学生在校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需停课教育时,经年级组、班主任共同协商后,班主任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政教处;
2、政教处根据学生的违纪状况口头回复同意停课后,班主任需完成有关工作: (1)要求相关学生写出“事件经过”, “事件经过”要求写明违纪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和情节等,并由其本人签上姓名和时间;
(2)班主任应通知家长,并对相关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亲自撰写事件调查报告,签上姓名和时间;
3、班主任、相关学生及家长将“事件经过”报政教处,政教处根据《学生德育手册》的相关规定做出停课处分,填写《当阳一中学生停课检查处罚通知单》,表明学生及家长接受学校停课处理意见,并作出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承诺。
4、政教处做好相关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要求学生在停课期间写好《检讨书》,《检讨书》由学生本人撰写。第一部分写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班级、家庭住址、初中毕业学校、中考分数、最近一次考试分数及排名),第二部分写明违纪行为,违反了哪些纪律规定;第三部分结合平时表现,对自己的思想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提出自我批评;第四部分要对今后的表现订出保证并作出相关承诺。落款要签署姓名、写明时间。
5、停课结束复课时,《检讨书》由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级组签名并交政教处,由政教处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学生手册》决定处分。
6、学生在班内做书面检查,班主任宣布学校处理结论,学生停课处分结束。
当阳一中学生停课检查处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