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 - 范文中心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

07/30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

主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 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 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 体必然注意的问题。一系列的国际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必 然前提。在和平环境下的当今世界关系中,由于各个国家的利益的不一致性, 必然出现军事与经济上的摩擦。其中有些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与某个个人有着密 切的联系。确立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有利于国际法的正确实施与执行。因 此,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是目前法学界正在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 关键词:国际法主体个人权利与义务

关于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1.) 是否能过成为国际法上的主体,法学界 对此争论很大,甚至是相互对立的。不同的法学工作者和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出 发,所得到的结论也不相同。就本人的观点认为,个人由于其享有权利与承担 义务的授予性,不能直接的认为是国际法上的主体。换言之,个人同其他国际 法上的主体相比较而言,并不具有更充分的权利与义务成为国家法上的主体。 讨论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构成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对于确立国际法主体的定义和条件一直以来都没有定论。“国际法的主体(也 被称为法律上的„人‟,具有„人格‟者)使之有能力(capacity) 享有国际 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2. ”有的 学者在此基础上认为,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 具有享受国际权利 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2) 具有参加国际关系活动的能力;(3) 是“实 体” 3. 。?? 个人是否具有以上的条件也是判断其是否是国家法的主体的一种依 据。

一、个人就其本身的能力来讲,并不具备国际法上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国际法上有比较确定的规定: “在法院得为诉当事者,限丁•国家。”4. 因此,作为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有 其:“(1) 固定的居民;(2) 确定的领土; (3) 政府;(4) 与他国交往的 能力。”5. 这样的一个实体,是具备了其他任何实体所不可能具有的内容。第 一次世界大战后,只有国家才是主体的传统定义稍微扩大到包括国际组织(指 政府间),即使如此,它们具有的也是非常有限的权利。虽然,国际法主体的 范围从单纯的国家主体,稍微的扩大到包括了了国际组织,但不意味着国际法 主体的范围就可以扩大到将个人纳入其中。国际法制定目的主要是在全球范围 内制定出统一的和谐的行为规则,使之在实施时可以保障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协调不同国家的不同利益,使之向共同的目标发展,促进人类的统一的和平与 经济的发展。而个人在这样的目的之中是不可能有能力去左右这样大范围的发 展。就出现的很多个人的行为而产生的比较大的具有国际影响的行为,只能说 是由于其本国的法律的授权才具有的能力。因此,国家和政府组织本身并不具 有什么国际法上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的。就这一点来看,个人不适宜成为国

际法上的主体。

二、个体不能与“实体”相比较

就个人观点认为,一个“实体”,应该具有其固定的组织、机构、人员以 及可以进行某些活动的团体。这一点上,这里最有争议的不再是自然人,而是 另一种形式的个人——跨国公司。跨国公司虽然作为一个全球性范围内的法人, 其经济领域必然涉及到很多方面,甚至一次性的经济活动可以影响几个国家和 地区。即使其作用的广泛性和关联性很广,但是,就其所享有的权利而言,不 能和国家级其他的政府组织同日而语。国家和政府组织虽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无非是为国家的利益而为。跨国公司,尤其是其中的 “一人制”公司,其行为的出发点和目的多半为S 身组织的利益。国际法的宗 旨和目的是协调全球范围内的和平与发展,这一点可以看出法人作为国际法上 的主体的理由是不够充分的。除此之外还有几点其他的原因可以说明个人不适 合成为国际法主体:

(一)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会削弱国家对个人的控制。从以上的论述可知, 就个人来讲,本应该不能具备过多的所谓的权利。承认个人的国际法地位,意 味着赋予了个人更多的权利,个人权利的扩大化,就有可能造成更多地因为其 自己的利益而不免损害其他的国家或组织的利益的情况出现。

(二)个人国际法主体的承认,会加重国际社会的某些负担。有些学者认 为,将个人纳入到国家法的主体的范围内,可以就某些问题节约时间和提高效 率,例如战犯、海盗问题的解决。但是,更多的人个人成为国家法主体后,一 旦出现问题后,更多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将个人的问题多用于国内法 的解决,必然会提高效率。

但是,现在个人被推向国际法庭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参加和接受国家法庭 的审判是否就意味着已经承认了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我认为,目前出现的 情况不能把其作为对某个人的审判,而是个人背后所承载的更大主体的审判。 作为影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以适当的在国家法庭上对某个人的行为加 以审判,但不宜过于频繁。

总之,国家法主体范围的确定,有利于国际法的制定、实施和执行,有利 于规范国际法活动,树立国际法的威信。个人不适宜作国家法的主体也是有其 相应的道理的。

参考文献:

1. 国际法上的法人特指跨国公司

2. 英国学者布朗利著《国际公法原理》(第四版)

3. 邵津主编《国际法》教材(第一版)第8页 4. 《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四条

5. 转引 J.G. St ar ke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 7th

ed. , London: Butterworths, 1972, p.101

王贤


相关内容

  • 税收相关法律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 ...
  • 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
    历史背景 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88岁的邓小平从武昌到深圳,从珠海到上海,他一路走一路讲,对中国的改革发展谈了很多想法.此后整理而成的近8000字讲话稿,被称为"南方谈话". 影响中国之后历史进程的诸多经典思 ...
  • 案例3-11新加坡国有企业改革启示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9月第8卷第5期 新加坡国有企业改革启示 晓君,李曼丽 (东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辽宁沈阳 110004)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成与败,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能否成功,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 ...
  • 卓纬实务丨公司僵局解决机制探究
    实践中,公司股权结构或章程规定的表决制度设计不合理,容易出现公司组织机构无法作出有效表决的情形,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即出现公司僵局.以下对公司僵局解决机制略作探究. 一公司僵局的概念 (一)  定义 "公司僵局"(de ...
  • 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强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名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 ...
  • 比较优势理论视角下民办高校竞争优势分析
    摘要: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在充分认识社会.区域经济.文化特点的基础上,发掘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逐步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本文在简要介绍比较优势这一传统经济学理论后,探讨如何将其运用到民办高校特色发展的分析中. 关键词:民办高校:特色发展: ...
  • 20**年政治经济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全)
    2012政治经济学形成性能考核册答案 作业1 一. 填空题 1.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方式及其运动规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是揭示生产方式运动的规律(经济规律). 2. 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3. 商品的二因素 ...
  • [基于问题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基于问题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结题报告 常州市第八中学 翁明星 赵文金 一.课题的提出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教学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科技的发展,综合国力的竞争,急需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培养全民创新精神和实 ...
  • 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
    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晖Ξ 内容提要:.解释法律是要探求法律这,是需要用哲学方法来说明法律的过程,因而是一个哲学命题;,因而是一个法学命题. 关键词:解释法律 法律解释 法哲学 法理学 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这两个概念,如果不是研究者咬文嚼字,则常 ...
  • 某企业人才流失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开题报告]20**年-01-20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 题 目 某某企业人才流失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研究 专 业 人力资源管理 一. 选题的意义与背景: (一)选题意义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间的竞争已由产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的竞争演变成了企业人才的竞争,企业人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