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车主(驾驶员)超载告知书
为了切实抓好学生接送车的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局、中学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经我校查实,现有四辆校车存在严重超载问题:
车主:杨海军 湘J5S019;该车核载人数7人,实载人数19人,按不超载应运营三趟。而本车只运营1-2趟。出现严重违章超载。该运营车辆与上报车辆信息不相符合。
车主:祝金树 湘J5AA09;该车核载人数8人,实载人数21人,按不超载应运营三趟。而本车只运营2趟。出现违章超载。
车主:胡洪全 湘J5B729;该车核载人数8人,实载人数20人,按不超载应运营三趟。而本车只运营2趟。出现违章超载。
车主:舒惠国 湘J56907;该车核载人数8人,实载人数18人,按不超载应运营三趟。而本车只运营2趟。出现违章超载。
现将核实情况告知您,请您配合,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校车管理条例,及时整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
一、认真遵守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
二、不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记录不相符的人驾驶。
三、不酒后驾车,不驾病车,不超载(按行驶证核定人数)、不超速,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车,不人货混装和违章装载。
四、接送学生要准时准点,全部接走,不得遗漏。对待学生要热情友善,要维持好学生秩序。学生上下车要及时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保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五、收车后认真检查车辆,确保无学生遗漏在车辆中做好保养。
六、随车携带有效灭火器,不夹带危险品。
七、认真参加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审验,未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驾驶车辆。
八、按规定进行车辆检验,不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太浮中心小学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