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 全球金融体系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1. 概念: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最主要是价格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2. 分类
交易标的物:货币(融资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同业拆借、票据、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短期政府债券、银行承兑汇票);资本(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外币、以外汇计价的票据);金融衍生品;保险;黄金;其他投资市场
交易对象是否新发行:发行/一级、流通/二级市场 融资方式: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市场 地域范:国际、国内金融市场 经营场所:有形、无形金融市场 交割期限:金融现货、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市场 交易对象的交割方式:即期、远期交易市场 交易对象是否依赖于其他金融工具:原生、衍生金融市场 价格形成机制:竞价、议价市场
3. 影响因素:经济、法律、市场、技术
4. 功能
资本积累(聚敛):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 资源配置: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和风险再分配 调节经济: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调节作用 反映经济: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气象台’,国民经济信号系统。
5. 形成:萌芽(货币的出现)→初步建立(以银行为中心的现代金融市场)→形成和完善(证券业)→发展(信用形式的发展)
1. 功能:资本定价、筹资投资、资本配置
2. 特征:价值、财产权利、风险直接交换
三、非证券金融市场
1. 股权投资市场: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即企业/个人购买的其他
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2. 信托市场: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
3. 融资租赁市场: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
的租赁。让渡资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四、国际资本的流动
1. 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
长期资本流动: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或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
方式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国际贷款。
短期资本流动: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资本流动。包括:贸易资本、
银行资金、保值性资本、投资性资本流动
2. 按照资本跨国界流动的方式划分
资本流入/本国资本输入: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增加;外国对本国的负债减
少;本国对外国的负债增加;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减少。
资本流出/本国资本输出: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减少;外国对本国的债务增
加;本国对外国的债务减少;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增加
3. 原因:经济;制度;金融;技术及其他因素
4. 效应:一体化、放大、冲击效应
5. 全球金融体系主要参与者:政府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个人、中央银
行(稳定货币、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6. 1988年国际清算银行制定《巴塞尔协议》:开展国际业务的银行必须将其资
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维持在8%以上,核心资本至少为总资本50%
1. 定义:金融资产、机构或市场的危机。具体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
金融机构倒闭或某个金融市场暴跌等。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非常强,因此金融危机的国际性非常强。
2. 历史危机:1637郁金香狂热、1720南海泡沫、1837美国金融恐慌、1907美
国银行业危机、1929美国股市大崩盘、1987黑色星期一、1995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亚洲金融危机、2007美国次贷危机
第二节 中国的金融体系
一、我国目前金融体系
1. 经营体制: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
2. 构成
中央银行:1948.12.1成立,1984.1.1专门行使职能 金融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与央行构成“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架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等
二、相关行业
1. 银行业: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
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2. 证券业: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
3. 保险业: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投资
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不高于3%;亮相和你不高于10%
4. 信托业: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
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
三、中国银行
1. 职能: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
重要机构,是一个“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2. 存款准备金制度
定义: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在中央银行存款 央行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标的;存款准
备金的计算、提存方法;存款准备金的类别(活期存款准备金、储蓄和定期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提存比率
内容: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放松或收缩银根的需要,对存款准备金的比率
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紧缩银根的需要,对专业银行另行规定了存款备付金(超额准备金)比率,一般不低于5%
效应:控制货币供给量,影响货币乘数;宣示效应,影响公众心理预期;
影响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影响市场利率
为商业银行充当最后借贷人:票据再贴现、票据再抵押
3. 货币乘数
定义:货币供应量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即一单位准备金所产生的货
币量。它的大小决定了货币供给扩张能力的大小。
乘数效应:在货币供给过程中,中央银行的初始货币提供量与社会货币
最终形成量之间存在着数倍扩张(或收缩)的效果。货币乘数主要由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现金比率、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比率决定。 货币乘数:M=(Rc+1)/(Rd+Re+Rc)
Rd法定准备金率、Re超额准备金率、Rc现金比率=C/D
货币政策公式:m=M/B=(C+D)/(C+R)=(Rc+1)/(Rd*D+Rt*T+E+C)*D
M货币供应量=C流通中的现金+D活期存款
B基础货币=C+R存款准备金总额
R=Rd*D+Rt定期存款准备金率*T定期存款+E超额准备金
四、货币政策
1. 措施:控制货币发行;控制调节政府贷款;推行公开市场业务;改变存款准
备金率;调整再贴现率;选择性、直接信用管理;常备借贷便利
2. 最终目标: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平衡国际收支
3. 工具:
常规性工具: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 选择性工具:消费者、证券市场、不动产信用控制;优惠利率 新工具:短期流动性调节SLO、常设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
4. 传导机制
凯恩斯学派:M货币供给→r利率→I投资→E总支出→Y总收入 货币学派:M货币供给→E总支出→I投资→Y总收入 财富传导机制:P资产价格→W财富→C消费→Y总收入 托宾q:股票市值对股票所代表的资产重置成本的比值
货币供应↑→股票价格↑→Q↑→投资支出↑→总产出↑
我国: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居民
第三节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1. 主板/一板市场: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
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2. 二板/创业板市场:二级证券市场,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
业融资服务,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2009年启动)。
3. 三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01.7.16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存续期2年以上的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协议、做市),转让不设涨幅限制,申报数量1000股起
4. 四板/区域股权市场: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份、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
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
5. 战略构想:以深沪交易所为核心的主板市场;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
二板市场;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区域性交易市场建设
6. 发展趋势: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培育私募市场
二、场内交易市场
1. 定义: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
易市场,有组织的、专门击中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成交原则
2. 特点:集中交易;公开竞价;经纪制度;市场监管严密;多变净额结算
3. 功能: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形成与公告价格;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
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
4. 监管:对证券交易的核准;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监管;制止处罚交易当中的
违法行为;制定明确的交易规则、方法;对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进行干预;限制有关人员进入交易市场
三、场外交易市场
1. 定义:又称OTC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主要由柜台交
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2. 特点:分散的无形市场;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以其自
有资金和证券双向报价);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证券为主;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3. 功能: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为不能再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四、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
1. 股票型上市公司要求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
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公司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记报告无虚假记载。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
或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2. 证券型上市公司要求
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
3. 新三板挂牌要求
实行主办券商制度,其在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函后5个转让日内,在指定信息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等其他信息。转让类型包括协议和做市两种
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 证券发行人
一、证券市场融资活动
1. 概念:证券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
融通的金融活动。资金赤字单位在市场上向盈余单位发售有价证券,募集资金,盈余单位获得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或债权。证券持有者若要收回投资,可以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2. 特点:证券融资是一种长期直接融资,在证券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
它们通过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组织形成了筹资单位竞争上市公司资格的优胜劣汰机制
二、直接与间接融资
1. 直接融资
概念: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与资金短缺,
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前者购买后者发行的有效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所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
特点:直接性;分散性;信誉的差异性较大;部分不可逆转;相对较强
的自主性。
分类:商业信用、国际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个人信用
2. 间接融资
概念: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
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现先行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它们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
特点:间接性;相对的集中性;信誉的差异性较小;全部具有可逆性;
融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分类:银行信用、消费信用
三、证券发行的发行主体
1. 企业融资:
组织形式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
责任公司两种,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公
股票融资:筹资风险小,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所筹
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无需归还;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
但资金成本较高;上市时间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分担控制权;新股东分享为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降低普通股净收益,引起股价下跌
债券融资:避税,财务杠杆,资本结构优化;但有担保和财务风险 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企业的40%
2. 政府
发行债券:协调财政资金短缺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
型基础性建设项目;实施某种特殊政策;战争期间可用于弥补费用开支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中央银行股票、中央银行出于
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直接融资方式: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投入城市基础设施项
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外国政府增援赠款。
第二节 证券投资者
一、证券市场投资者
1. 证券投资者:
概念:通过买入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 特点:分散性和流动性;投资的目的性;市场的支撑性
2. 机构投资者
概念:自由资金或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
活动的法人机构
特点:投资管理专业性、结构组合化、行为规范化,注重理性长期投资 基本属性:集合投资的规模性;代客理财的中介性
投资运作的专业性;股权投资的收益性
政府机构(调剂资金余缺、进行宏观调控);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三、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 QFII制度: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
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2.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条件:
申请人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 申请人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要求 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与证监会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单个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份30% 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额度不低于5000万美金,不高于10亿美金
3. 投资范围: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股票、债券、权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新股的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4. R人民币QFII:
初始额度200亿元,投资股市不超过20% 限定为境内基金管理和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投资范围由交易所人民币金融工具扩展到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1. 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证券公司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
净资产与净资本比例不低于70%
经营证券投资管理业务2年以上;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近3年没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至少1名5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 至少3名3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 健全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在境外设立,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证监会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经营投资管理业务达5年以上,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
100亿美元价值;近5年没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或处在立案调查中 2. 委托投资顾问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时投资顾问应:
3. 禁止:
购买不动产、房地产抵押按揭、贵重金属(凭证)、实物商品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介入现金,且临时用途不得介入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五、基金类投资者
1. 社保基金
形式: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金;由企业定期
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组成: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
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债券
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额应全部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财政专户存在银行,
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2. 社会公益基金:收益用于指定的公益事业,如福利基金等
3. 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管理
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
4. 企业年金基金
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基金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
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
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国债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型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
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20%。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
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
不得用于信用交易,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
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第三节 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证券商
1.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中间介绍业务(IB);推荐业务;直接投资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及其他
2. 特点:
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
3. 功能分类:证券经纪商、自营商、承销商
4. 监管:
客户交易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合规管理制度、信息报
送与披露制度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
水平动态挂钩机制;建立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
A)、B(BBB、BB、B)、C(CCC、CC、C)、D、E共5大类11个级别。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证券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承担申
报、清算、交收责任的基础上,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结果,记录每个客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明细账簿,并实施总分核对和客户资金的全封闭银证转账。
信息报送制度: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起4个月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年报审计监管(非现场检查、日常监管)
二、证券服务机构
1. 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
2.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
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还应当自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
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近三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执
业的不少于20人
净资产200万元 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职业风险基金 不少于半数合伙人或持有50%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近3年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3.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条件:
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 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近5年持有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
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
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 至少25名合伙人,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
格而被撤销该资格,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超过3年
4.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条件
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不超过60周岁。 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 律师事务所申请证券法律业务:20名以上执业律师,5名以上从事过证券法
律业务;近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 证券金融公司
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且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 资料应保管20年以上 风险控制: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对单
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50%;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10%;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每年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
第四节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1. 定义:国务院批准,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1990.11上海证券交易所,1991.7深圳证券交易所
2. 特征
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时间;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 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3. 职能: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上市、交易、与股票交易活动有关规则)。 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监管会员、上市公司;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4. 组织形式
公司制: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
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会员制: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
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5. 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新闻出版业;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
内容;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证券业协会
1. 对会员单位:规范业务,制定业务指引
规范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
制定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
2. 对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资格考试、执业资格注册、变更、年检 后续执业培训:取得执业证书人员连续三年不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证
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诚信信息管理
3. 机构设置(1991.8.28):
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2/3以上会员出席 理事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引导协会开展日常活动,理事
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
常务理事会:不超过理事会成员1/3 监事会、会长办公会、会长、秘书会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1. 设立条件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 登记结算制度(全国集中统一管理):证券实名制;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净额结算制度;结算证券和资金专用性。
3. 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
册及权益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
4. 交易所两级托管:中央结算公司为一级托管人,为交易所开立代理总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二级托管人,记录交易所投资者账户。两者无直接权责关系。
第五节 监管机构
一、证券市场监管
1. 原则:依法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三公”
原则;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2. 手段:法律、经济、行政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9个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36个证监局。
第三章 股票市场
第一节 股票
一、股票
1.定义: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属于虚拟资本。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编号等。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股票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2.性质
有价证券:虽然股票本身没价值,但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 要式证券:如果缺少规定的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证权证券:股票发行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它不是创造股东的权利,而
是证明股东的权利
资本证券:发行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筹措自有资本的手段,还是公司用
于营运股票的真实资本。股票独立于真实资本,是一种虚拟资本
综合权利证券: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
3.特征: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永久性、参与性
4.价值
票面价值: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平价发行(以面值作为发行价);
溢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面值)
账面价值: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时,每股账面价值等
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清算价值: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在公司清算时,其
资产往往只能压低价格出售,再加上必要的清算费用,所以大多数实际清算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顺序: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所欠税款、公司债务、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内在价值: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
5.影响价格因素
公司经营状况: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竞争力;财务状况;改组合并 行业与部门因素: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行业可持续性;抗外部冲击能
力;监管及税收待遇;劳资关系;财务与融资问题;行业估值水平
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经济增长、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汇率变化、国际收支状况。
6.股份变动
股票分割、拆股、拆细:将1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 股票合并、并股: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1股。 增发: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注册资本和股份相应增
加
配股:向原有股东按持股数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配股价常低于市场
价
转增股本: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股东权益
总量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但股份总数增加了 股份回购: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
7.股票代码
分红类:XR(已除权,不享有分红);DR(除权除息,不享有送股派息);
XD(股票除息,不享有派息)
亏损股:ST(连续两年亏损);*ST(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风险);S*ST
(连续三年亏损,进行退市预警和还没有完成股改);SST(连续二年亏损,还没有完成股改);S(还没有进行或完成股改);NST(重组或股改重新恢复上市的ST股),涨跌不超过5%
二、股利政策
1.定义: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与政策。
2.方式
派现:现金股利,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将盈余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的部
分或全部发放给股东,股东为此应支付所得税。
送股:股票股利,公司对原有股东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A股:T+3日;
B股:T+6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
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投资者无需纳税。
3. 重要日期:股利宣布日、股权登记日(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
股利发放)、除息除权日(股权登记日后的1个工作日买人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派发日
三、常见的股票类型
1.按股东享有的权利
普通股票: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包括:蓝筹股、成长股、
收入股、周期股、防守股、概念股、投机股
优先股票: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
配顺序上比普通股票股东享有优先权,一般无表决权。其中累计优先股指历年股息累计发放,保证优先股股东收益不因公司盈利波动而减少
2.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
记名股票: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股东权利归属
于记名股东,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转让受限制;便于挂失
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差别不在股东权利等方面,而在股票记载方式。
股东权利归属持有人,认购时一次缴纳出资,转让较方便,安全性差
3.按是否在股票面上标明金额
有面额股票: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票面金额或股票面值) 无面额股票: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
四、我国的股票类型
1. 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
国家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
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
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
通的股份。
外资股:股份公司向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2. 按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有限售条件股
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未上市流通股
份和已上市流通股份
第二节 股票发行
1. 我国属于核准制
审批制: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
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1998年前控制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
核准制: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
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证券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进行审查,有权否定股票发行的条件
注册制: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市场
2. 增发发行方式
种类:供股发行、可转换证券、认股权证、配售、股票细拆、资产拆分
上市、子公司分拆
分为:一级成熟发行(成熟的公募发行上市筹集资金)
二级成熟发行(发起人股东将持有的股份由承销机构认购后发行)
3. 配股发行方式
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网上定价发行 有偿配股:公司办理现金增资,股东按持股比例拿钱认购 无偿配股(红股):公司盈余,依股东大会决定分配
第三节 股票交易
一、证券账户的分类
1.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A股账户:
开立仅限于国家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等
2.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B股账户: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持有人分为境
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申报价最小变动单位0.001美元
3.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账户:买卖上市基金的专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二、证券交易规则
1. 交易规则:
集中竞价:开设交易账户、委托买卖、场内竞价、清算与过户。 大宗交易制度:A股单笔申报量高于30万股或200万元;B股单笔高于
30万股或20万美元;基金单笔高于200份/元;债券单笔高于1000手或200万元
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保证金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强制平仓、逐日盯
市、结算会员、风险控制
2. 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
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优先于后申报者。
3. 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所有
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实现最大成交量,高于该价格的买人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沪深交易所9:15~9:25,14:57~15:00
连续竞价: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
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买入价高于最低卖出价时,以卖出价为成交价;卖出价低于最高买入价时,以买入价为成交价
4. 清算与交收过程:交易数据接收、清算、发送清算结果、结算参与人组织证
券或资金以备交收、证券和资金交收、发送交收结果、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交收违约
三、证券委托
1. 证券托管: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
关证券权益事务。
证券存管:证券公司将其保管的与自身持有的证券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
2. 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委托分为:
柜台委托:委托人亲自或由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
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 非柜台委托: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客户将要求报给经纪商,他们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自助终端委托(客户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交易磁卡和密码进入系统输入)、电话自动委托(电脑交易系统和普通电话网络链接,借助电话机输入委托)、网上委托(下载软件或利用证券网站的页面客户端)等
3. 委托指令
市价委托:客户自己不确定价格,委托经纪人按市面上最有利价格买卖 限价委托:经纪商必须按照客户限定的价格或比其更有利的价格买卖 停止损失委托:经纪商在价格上升或超过指定价格时按市价或高于市价
买进,或在价格下跌或低于指定价格按市价或低于市价卖出
停止损失限价委托:市价达到指定价格,委托自动变成限价委托 撤销委托交易:在委托为成交之前,采用证券经纪商场内申报的,营业
部业务员即可通知场内业务员;直接申报的采用电脑终端撤单
四、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
1. 佣金:
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费用,由证券公
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
不高于证券交易金额3‰,不低于代收的监管费和手续费 每笔佣金不足5元按5元;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币的足额收取
2. 过户费: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买卖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支付的费用。部分属
于中国结算公司,部分由证券公司留存,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3. 印花税:A股、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0.5%
税金,证券经纪商代为扣收,同中央结算公司清算,再由其向征税机关缴纳
五、股票价格指数
1. 概念: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的尺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
区政治、经济发展状态的灵敏信号。将计算期的股价或市值与某一基期的股价或市值相比较的相对变化值,用以反映市场股票价格的相对水平。
2. 编制:选择样本股;计算基期、计算期平均股价/市值;指数化
市值加权法:市值愈大的股票在指数中的比重较高,单股变动随每日的市
值波动。比如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S&P500
价格加权法:以成份股的价格来计算指数,不用计算成份股公司的股数
或市值。比如美国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日经225指数
发行量加权法:上证综合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
股票为样本,股票发行量为权数,加权平均计算
修正股价平均数:在简单算术平均数法的基础上,当发生拆股、增资配
股时,通过变动除数,使股价平均数不受影响,如道-琼斯股价平均数 流通市值加权法:成份股的比重是按其流通市值计算。一般被定义为不
流通的股权包括:长期被策略性股东持有;互控公司持有;政府持有;外国投资者不获准买卖的股权(如泰国及台湾);及有期限性持有约束的股权。比如香港恒生指数(流通综合指数、香港/内地流通指数)、美国摩根士丹利(MSCI)及英国富时
3. 沪港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
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
沪股通: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股通担保卖空比例单个交易日不超过1%,连续十个交易日不超过5%
港股通: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
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
第四章债券市场
第一节债券
一、债券
1. 定义: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基本性质:有价证券;虚拟资本;债权表现 票面要素:票面价值、到期期限、票面利率、发行者名称。 特征:偿还性、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 收益形式:利息收入、资本损益、再投资收益
2. 分类
按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按付息方式:贴现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按募集方式:公募债券(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债券 按担保性质:有担保(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券)、无担保 按债券形态:实物债券(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
凭证式债券(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
记账式债券(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全过程)
3.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持有者与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持有者无权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东拥有表决权 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负债。发行股票则是股份公司创立和增加资本的需要
收益不同:债券常有规定的票面利率,股票的股息红利不固定 风险不同:股票风险较大,债券相对较小 期限不同:债券一般有规定的偿还期,期满时债务人必须按时归还本金。股票通常无须偿还,股东便不能从股份公司抽回本金,但可以通过市场转让收回投资资金
4. 影响期限的因素:资金使用方向、市场利率变化、债券变现能力
影响利率的因素: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筹资者资信、债券期限长短
二、政府债券
1. 定义: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以税
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担保的债务凭证。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称为地方政府债券;两者统称为公债。
2. 特征: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
3. 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
偿还期限:短期国债(1年或1年以内)、中期国债(1年~10年)、长
期国债(10年以上)
资金用途: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特种国债 付息方式分类:附息式国债(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
贴现式国债(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
流通与否:流通国债(在流通市场上交易)、非流通国债 发行本位:实物国债、货币国债
4. 我国国债品种:
普通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 其他类型: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主债权、特种债券、
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
5. 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2014年):
单一标位投标限额为0.2亿元~30亿元,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试点: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
岛
进行涵盖各期限地方债(5、7、10年期)的综合性评级,首次评级后每
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金融、公司、企业债券
1. 金融债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债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商业银行债券:商业银行普通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
小微企业转向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普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次级债券(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不超过净资本50%)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介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
后、股权资本之前的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期限在5年以上,本利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
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债券: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将信贷资产委托给受托机构发
行,由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证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为其登记托管机构 目的:改善负债结构;获得长期资金来源;扩大资产业务
2. 公司债券:约定在1年以上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细分为信用公司债
券、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保证公司债券、收益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1~6年)、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上市公司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包括送股、分红、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约定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股权。其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转股标的的为子公司。发行结束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与可交换债券发行要素(票面利率;换股价格、比率、期限)类似
赎回条款: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使发行公司避免市场利率
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较高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转换成股票,预防投资者到
期集中挤兑引发公司破产悲剧
回售条款:保护债券投资人利益
3. 企业债券:短期和超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负责注册)、中期票
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2-10个企业统一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债券须是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居民定期存款的0.4倍
4. 我国公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
发行主体的范围不同:企业债券以大型的企业为主 发行方式以及发行的审核方式不同:企业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或注册制;
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核准制,引进发审委制度和保荐制度。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一次核准,分期发行。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24个月内发行完毕
担保要求不同。企业债券较多地采取了担保的方式;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不强制与项目挂钩,也不强制担保,引入信用评级方式。
发行定价方式不同: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
款利率的40%;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
1. 定义: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
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2. 特征:
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 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 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五、国际债券
1. 定义: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
2. 发行人: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一
些国际组织等投资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会、工商财团和自然人。
3. 特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存在汇率
风险;有国家主权保障;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
4. 我国已发行品种: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5. 外国债券:一国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欧洲债券: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
第二节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
1. 公开招标方式:
投标人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水平,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
价自高价向低价排列,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发行人从高价(或低利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发行的数额为止
记账式国债招标方式:荷兰式(单一价格招标,标的为利率或利差,最
高中标者为国债利率或利差,中标者按面值承销;标的为价格,最低中标者为国债发行价格,中标者按发行价承销)、美国式(多种价格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的加权平均)、混合式
对于不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的30%
2. 承购包销方式:
记账式国债承销:招标发行、债券托管、分销、远程投标 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包销合同,主要运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
式国债的发行
3. 影响价格因素:市场利率、承销商承销国债的中标成本、流通市场中可比国
债的收益率水平、国债承销的手续费收入、承销商所期望的资金回收速度、其他国债分销成本
二、混合资本债券
1. 概念: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
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15年以上、发行日起10年内不赎回
2. 特点:
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清偿顺序后于一般和次级债
务,先于股权资本
三、公司债券风险警示
债券近一次资信评级在AA-级以下(含) 发行人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前一年度升级的财务报告显示亏损,且近一个会计
年度(更正)业绩预告显示亏损
发行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被证监会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偿债能力 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债券的交易
一、债券报价主要方式
1. 公开报价:参与者表明自身交易意向而面向市场做出的、不可直接确认成交
的报价
2. 对话报价: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对手方做出的、对手方确认即可
成交的报价
3. 双边报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双边报价业务的交易
成员在进行现券买卖报价时,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债券买卖价差范围内连续报出该券种的买卖实价、数量、清算速度等交易要素
4. 小额报价:一次报价,规定交易数量范围和对手范围单向撮合
二、债券评级
1. 程序:前期准备(约一周)、信息收集(约一周)、信息处理(约三天)、
初步评级(约四天)、确定等级(约十天)、公布等级、跟踪评级
2. 等级标准:
A级债券:最高级别的债券,其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最大,受经济形势
影响的程度较小;收益水平较低,筹资成本也低
B级债券: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利息收益会受到经济中不稳定因素的影
响;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这类债券的价值影响很大;投资者冒一定风险,但收益水平较高,筹资成本与费用也较高
C级和D级:投机性或赌博性的债券
3. 主要内容:发行单位的偿债能力;发行单位能否按期付息;评价发行单位的
费用;考察投资人承担的风险程度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1. 银行间债券市场: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融资期限短,市场准入严格,利率由双方协商决定 最低交易量100万;最小变动10万元 清算结算:全额双边清算、净额集中清算,券款对付,见券付款/券,
纯券过户
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
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2. 现状可描述为:
债券市场主板地位基本确立。 市场功能逐步显现,兼具投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市场流动性仍然较低。
3. 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12月16日成立,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
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发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四、债券交易
1. 现券交易: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
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
2. 回购交易: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
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3. 远期交易: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
格进行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4. 期货交易: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
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债券期货合约的交易
5. 开户:具体程序包括订立开户合同和开立账户
6. 成交: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
遵循价格、时间、客户委托优先竞价原则
7. 清算:对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
债券数量和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8. 交割: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可
分为当日、普通日和约定日交割。深沪证券交易所规定当日交割
第五章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
1. 定义: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它实际上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
2. 特点:集合投资、专业管理;分散风险、组合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3.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筹集资金的投向
不同;收益风险水平不同。
4. 基金所支付的费用:
管理费、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一定比率逐日计算累计,按月支付 交易费: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运作费: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
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
销售服务费: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
人服务费等
5.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一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6. 利润分配:
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收益)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
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也被称为“基金收益”。
基金利润分配给受益人通常两种方式:一是分配现金;二是分配基金份
额,将应分配的净利润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份额送给受益人
7. 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能力风险;技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
8.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在公司关闭时偿付
债权人。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证券公司动用时须由证券公司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二、证券投资类基金分类
1.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资金的性质不同;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基金的营
运依据不同。
2.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3. 投资标的: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4. 基金资产配置:偏股型、偏债型、股债平衡型、灵活配置型
5. 资金募集方式: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6. 投资目标:增长型、收入型、平衡型基金
7. 指数基金:费用低廉;风险较小;高流动性;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
指数基金可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率,为股票投资者提供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作为避险套利的工具。
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既可以
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不同的是,它的申购赎回时是用一篮子股票(实物)和ETF份额交换。该类基金存在一级、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机制,可有效防止类似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现象。
9.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
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或赎回,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10. 保本基金: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
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
11. QDII基金: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
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
12. 分级/结构型/可分离交易基金:在一只基金内部通过结构化的设计或安排,
将普通基金份额拆分为具有不同预期收益与风险的两类(级)或多类(级)份额并可分离上市交易的一种基金产品
第二节衍生工具
一、金融衍生品
1. 概念:建立在基础产品(现货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或基础变量之上的
派生金融产品。
2. 特性:跨期性;杠杆性;联动性;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3. 特点:杠杆性;风险性;虚拟性;跨期性;联动性
4. 功能: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风险管理功能);投机获利手段
二、金融期货合约
1. 定义: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买人或卖出一定
标准数量的某种标的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协议。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就是金融期货合约价格。
功能:套期保值、价格发现、投机、套利 制度:集中交易;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保证金;结算所和无
负债;限仓;大户报告;每日价格波动及断路器规则;强制平/减仓
2. 分类
利率期货:在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中通过竞价成交的、在未来某一时期
进行交割的债券合约买卖。
股指期货: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
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只能把股价指数的点数换算成货币单位进行结算,没有实物的交割。
外汇期货: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依据现在约定的比例,以一种
货币交换另一种货币的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是以汇率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用来规避汇率风险。
3. 与金融现货交易区别:交易对象、目的;交易价格的含义;交易、结算方
式
与普通远期交易区别:交易场所、组织形式、监管程度不同;金融期货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内容可以协商确定;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
4.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
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至少50万元 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累计10个交易日有20笔以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近三年有
20笔以上商品期货成交记录
5. 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交易代码T,到期实物交割,标的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3%长期国债。 挂牌合约为最近3个季月,最低交易保证金2%,每日最大波动幅度为
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2%
实行持仓限制: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
第一个交易日起限额600手;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300手;某一合约
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6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超过该合约的25%
三、金融期权
1. 按照选择权的性质划分
看涨期权:认购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或合约到期日)
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基础金融工具的权利
看跌期权:认沽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
定数量基础金融工具的权利
2. 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不同划分
欧式期权:在期权到期日执行; 美式期权则: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 修正的美式/百慕大/大西洋期权:期权到期日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3. 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划分
股权类期权: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和股价指数期权。 利率期权: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
一定的利率(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面额的利率工具的权利。
货币/外币/外汇期权: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
或到期时以约定的汇率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产的权利。
金融期货合约期权 互换期权:以金融互换合约为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它赋予其持有者在规
定时间内以规定条件与交易对手进行互换交易的权利。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利率互换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国债回购利率(7天)、1年期定期存款,互换期限从7天到三年,双方协商付息频率、利率重置期限、计息方式等
4. 奇异型期权:在选择权性质、基础资产以及期权有效期等内容上与标准化的
交易所交易期权存在差异
四、信用违约交换(CDS)CD
1. 定义:一方将购入的具有违约风险的债务或债券中的违约风险转嫁给第三方
(保险公司)。
2. 危险来自:
具有较高的杠杆性 特定信用工具可能同时在多起交易中被当作CDS的参考,有可能极大地
放大风险敞口总额,在发生危机时,市场往往恐慌性地高估涉险金额。 在危机期间,每起信用事件的发生都会引起市场参与者的相互猜疑,担
心自己的交易对手因此倒下从而使自己的敞口头寸失去着落。
五、独立衍生工具
1. 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
信用等级、信用指数等其他类似变量变动而变动
2. 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
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3. 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六、中国银行间衍生品市场
4. 2005年6月15日交易中心推出债券远期交易
5. 2005年8月15日开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6. 2006年2月9日开始人民币利率掉期交易,4月推出外汇掉期交易
7. 2007年4月开始利率互换交易
8. 2011年4月启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第六章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风险
9. 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10. 特征:隐蔽性;扩散性;加速性;不确定性;可管理性;周期性。
二、金融风险管理
1. 定义:金融企业在筹集和经营资金的过程中,对金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
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与处置金融风险,用最低成本即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2. 分为
控制法: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
损失的各种条件
财务法: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3. 风险分散: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只要两种资产收益
率的相关系数不为1,分散投资于两种资产就具有降低风险的作用。
4. 风险对冲: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
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
5. 风险转移: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
其他经济主体
非保险转移: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
移给别人。常见的有租赁、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
保险转移: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个体在面临风
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
6. 风险规避: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
具有的风险。通过限制某些业务的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
7. 风险补偿: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
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在交易价格上附加更高的更显溢价,即通过加价来索取风险回报。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风险合理定价。
三、风险管理的过程
1. 金融风险的度量:鉴别金融活动中各项损失的可能性,估计可能损失的严重
性。金融风险的度量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
2. 风险管理对策的选择和实施方案的设计。
3. 金融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
4. 风险报告:金融企业定期通过其管理信息系统将风险报告给其董事会、高级
管理层、股东和监管部门的程序。
5. 风险管理的评估:对风险度量、选择风险管理工具、风险管理决策以及金融
风险管理过程中业务人员的业绩和工作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价。
6. 风险确认和审计:主要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程序的检查,这就
要求内部审计中需要更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用于保证了解和检查风险管理职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