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流程
1.0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因人员离职造成的损失,并使之作业有所依循。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0离职类型
3.1 辞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
3.2 辞退(解雇) 辞退(解雇)种类如下:
3.2.1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2.2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岗位工作,在公司内部调整没有合适岗位的。
3.2.3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3.2.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2.5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2.6因个人行为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 自动离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3.4 离退休: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0 离职管理的流程 4.1 辞职流程
4.1.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书》(附件一)通知所在部门。
4.1.2所在部门接受员工辞职申请后,直接领导、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签署明确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1. 3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转人行政人事,在离职日,停止考勤。发放《离职交接表》(附件二)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由接收人、移交人分别签字确认后转行政人事。
4.1.4 行政人事汇总离职人员材料,确认各项交接完成后通知财务。 4.1.5 辞职人员工资按照公司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发放。
4.2辞退(解雇)流程
4.2.1用人部门直属领导填写《辞退(解雇)审批表》(附件三),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行政人事。
4.2.2 总经理批准后按照辞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2.3 因公司原因辞退(解雇)员工,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不予资遣。
4.3 自动离职流程
4.3.1 自动离职人员,在个人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的情况下,上报总经理,并根据公司有关工资支付等规定,及时对其工资性收入等冻结处理,做好原始记录的保留工作。
4.3.2 在个人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的情况下,依法及时启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4.3.2.1 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本人。
4.3.2.2 在规定期限内自动离职人员没有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双方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4.3.2.5 对未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手续自动离职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辞职申请书
离职交接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辞退(解雇)员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