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利益集团的简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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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的利益集团与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正是由于参与主体自身利益与证券市场的发展紧密联系,使得具有利益方向相同的主体组成不同的利益集团,从而影响市场的发展。按照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可以分为下述四个:
1、监管主体。即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代表的政府机构。监管主体也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出现形式上的差异。在股票市场刚刚起步的20世纪90年代,股票发行市场监管主体包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央和地方的体改委、计委等政府部门。 随着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1998年8月国务院证券委被撤销后,其职能并人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改由证监会垂直领导,证券市场主导监管者的权力开始集中统一。
监管主体形式上的变更不能改变其监管职能的本质。我们后文分析中的监管主体即指以证监会为代表的政府。
2、上市主体。即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融资主体。上市公司主体是证券市场的投资标的,按照有效市场理论,其是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上市公司也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企业的资金安排统一由政府协调,生产经营也是如此,因此缺乏融资、追求投资者回报等财务方面的安排意识。
但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企业自负盈亏意识的增强,政府对企业资金来源控制力加强,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优势很快显现。由此使得上市主体成为重要的融资资源一方面上市主体规模快速发展,15年左右,上市主体从无发展到目前1300多家;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成为有价值的壳资源,从过去10年时间资产重组行为中可以得到验证。
3、中介主体。即以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上述机构都是为上市主体在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提供服务的主体。服务主体无疑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同时,随着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境外知名投资银行纷纷通过合资等形式进人中国。
由此可见,中国股票市场已由过去的散户时代发展到了目前的机构投资者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