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章文波 副教授(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南昌 330013)◆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
内容摘要:从2008年开始,我国展开了提高到3000元/月,甚至提高到5000元/新一轮税制改革,目前企业所得税和月,同时还建议在不同区域设定不同的费增值税已经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个人所得税将是税制改革的下一个重点。用扣除标准。对于这样的建议,笔者并不本文将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对与个赞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税有关的几个税收构成要素的改革方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并不一定能实现降向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低税负的目的。个税有调节收入分配、缩提出笔者的观点和建议。
小贫富差距和筹集财政收入等多种作用,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标准征收模式
但在现阶段,筹集财政收入是个税的主要作用。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会造成个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税收收入总额的下降,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9年1月1日收入总额的不下降,势必会通过其他的手起,我国又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段来增加财政收入,这些款项仍然需要有例》。以上两法的改革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的全体纳税人来承担,因此,纳税人的税负税制改革大潮,其他税种的改革也将伴随着可能不一定能降低。
时间的推移而逐步展开。个税是一个与老百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有可能会进一步姓利益最为密切的税种,个税的改革一直以扩大贫富绝对差距。在超额累进税率下,低来就备受老百姓的关注,在新一轮税制改革收入纳税人由于其所得额较少,适用的税的大潮中,个税也将展开一系列的改革。但率较低,而高收入纳税人由于其所得额较是在对个税税制进行改革时,我们不能盲目多,适用的税率较高,因此,提高费用扣的改革,对其中的若干问题一定要有清醒的除标准后,低收入纳税人减少的税额不如认识,只有采取正确的改革措施,方能保证高收入纳税人减少的税额多,这就造成贫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本文将对个税在税制富的绝对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是扩大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展开讨论。
的。例如:甲的工薪收入为3500元/月,乙费用扣除标准的改革方向
的工薪收入为10000元/月,如果费用扣除标准从目前的2000元/月调整为3000元/个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月,两人的税后绝对差距将从5400元变化所得额,即从所取得的收入额中扣除为取为5500元,贫富绝对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得收入而付出的成本和费用后的差额。由反而扩大了。
于个税无法准确核定不同纳税人为取得收入而耗费的费用数额,所以国家制定了统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改革
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来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方向
入进行费用的扣除。目前,个税的费用扣一般来说,个税征收模式有三种:分除标准对不同的所得项目有着不同的规定,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目因此,费用扣除标准的高低与纳税人缴纳前我国在个税上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制,即税款的多少存在着直接的关系。
将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按照来源和性质的不目前,很多人单纯从降低纳税人税收同划分为十一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规定负担的角度出发,认为我国个税应提高费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计算纳用扣除标准,例如:他们建议将工薪所得
税人取得不同所得应缴纳的个税税款。
分类征收制在合理、准确划分所得类
别上存在较大困难,导致在实践中,纳税人往往通过改变所得项目的类别,以此来进行税收筹划;同时,又由于分类征收制没能对纳税人整体所得进行全面的考虑,导致所得来源较多的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就相对较多,对所得来源较少的纳税人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因此,有很多的人认为我国个税的征收模式需要进行改革,应将现行的分类征收制向综合征收制或混合征收制转变。对于这个建议,笔者也不赞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税收征收模式的改变将不能体现现行个税的政策导向作用。目前分类征收制下,对于不同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是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的实际税率是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的实际税率是14%,偶然所得的税率为20%。这样区别化的规定可以体现个税的政策导向,即国家鼓励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回报,反对个人不劳而获。如果将分类征收制改革为综合征收制或混合征收制,个税的政策导向功能将不复存在。
税收征收模式的改变将不能体现个税的调节贫富差距功能。在分类征收制下,不同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体现了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甚至不缴税,通过税收的调节功能,可以缩小贫富的差距。如果实施综合或混合征收制,对所有所得项目实施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贫富的差距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应税所得项目范围的改革方向
目前我国的个税的应税所得项目几乎囊括了个人所有的所得项目,似乎没有必要对应税所得项目范围进行改革的必要。但是,由于个税的一些减免税政策,导致个税中,很多应该纳税的所得项目并没有缴纳个税,笔者认为应该取消一些减免税政策,完善我国个人的应税所得项目范围。例如:股票转让所得就应该纳入个税的应税所得范围之中,现行个税以我国股份制还处于试点阶段以及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为由,决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税,认为对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征收办法和纳税期限的确认等需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再结合国际通行做法,作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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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其原料为上等精细的素纱,工艺考究,织术精湛,即使后来南京云锦研究所
【6】
位等级而有着非常严格的约束规制。(未完待续)
注释:
【1】见之于《吕氏春秋》孝行览《本味》。【2】四羊方尊是殷商时朝用于盛酒的器具,1938年出土于湖南宁乡黄材月山铺转耳仑山腰,是殷商时期中国青铜铸造工艺的杰出代表。
【3】司母戊鼎是我国殷商时期青铜器的重要代表。1939年3月在河南省安阳侯家庄武官村的农田中被发现,鼎重832.84公非常美观,工艺非常精巧,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4】马王堆汉墓为西汉初期诸侯家族墓地,位于湖南长沙,1972年至1974年先后挖掘出土。该墓由三座墓室组成,共出土帛书、帛画、漆器、陶器、丝织品、青铜器、竹简、竹木器、木桶、农畜产品、中草药等珍贵文物3000多件。
【5】见《春秋公羊》。
【6】其前身是专为元、明、清皇宫制作龙袍、凤袍等皇家御用品和朝廷重臣官服的江南织造府。云锦织造工艺非常高超采
用现代最好最细的素纱及其独有龙袍制作工艺,依样组织复制,但最终也未能达到原有的质量水平……。而早期流行于上层社会的宅院、饰品、珍宝等其它实物性奢侈品,其所应用的原料和工艺,也同样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
到了西汉中后期,中国传到中亚以至欧洲的货物主要是丝、丝织品、钢铁,西方传到中国有汗血马、葡萄、胡核、蚕豆、石榴等10多种【7】。由此便可以看出,那时中国出口到国外的主要是精良的手工业制品和工业产品,而当时从西方输入进来的却主要是农产品或农副产品,中国在早期奢侈品生产的选料用料和制作工艺上,相对西方来说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至此,中国早期围绕以“衣、食、住、行”为核心的繁多的奢侈品种类,已经具有了实物性奢侈品的完备形态。
与此同时,中国早期非物质性奢侈品亦随着早期社会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而得以产生和出现,其具体的表现形态主要包括歌舞、乐典、仪仗等古老的文化艺术活动。早期的这些非物质性奢侈品形态的形成,固然离不开与当时古朴的“政教一体、天人合一”等人文观念与习俗的息息相关,它往往与古代神明祭祀和封建礼教等宗教教化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主要是以权力地位的等级规范和非商品化的形式,集中于宫廷王府的政教礼仪和娱乐消费活动之中。
据古记载:“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音。有 作为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锺。帝喾乃令人 、或鼓鼙,击钟磬、吹苓、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8】。”显然,早期的歌舞、乐典、仪仗等文艺活动,最早运用于宗庙祭祀等宗教活动中,借以祈求神灵的护佑和宣扬神明的恩德;之后,由于其彰显威仪的身份表现与使人愉悦的精神享受等延伸功能得到了人们的发现和认识,因而使得这些早期的非物质性奢侈品形态被逐渐运用于权贵阶层的庆典、礼仪和娱乐文化生活之中。
应用于宗教、庆典、礼仪和娱乐文化活动中的早期非物质奢侈品,其主要的功能还是在于宣扬君王、权贵的外在威严和地位表现,它同早期的实物性奢侈品一样,其适用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它的规模大小、标准高低、场所设置,都依照王室、诸侯及其他权贵的不同身份与地
斤,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宽78厘米,精细,雍容华贵、金碧辉煌。
足高46厘米,壁厚6厘米,是迄今为止考【7】见《汉书》记载。
古发现的最大、最重的鼎。司母戊鼎纹饰
【8】《吕氏春秋》之季下纪《古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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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征管的作用是巨大的。但从目前我国实际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的情况看,光有金税工程是远远不够的,因托词,股份制和证券市场在我国都已经有为,金税工程只是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化建二十多年的历史,怎么能说他们还在试点设的成果,并没有和其他国家机关信息化阶段和不成熟呢?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建设的成果实现联网,信息不能得到共享。税导致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明显的投机色彩,因此需要尽快将税务与金融、保险、工商、对证券市场本身的稳定健康发展带来负面海关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工程做到有的影响。因此,应尽快对股票转让所得恢机的结合,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
复征收个税。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征收管理的改革方向
目前我国个税方面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对违法行为的惩税收的征收管理直接影响到税收的安罚力度不大,违法行为的成本不高,造成全性、及时性、公平性,它对每一个税种个人铤而走险,即使在被税务机关查处后,都有重大的影响,由于个税的纳税义务人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实施相关的违法行为。在数量上十分多,因此,个税的税收征管笔者认为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就显得更加的重要。我国目前个税的税收对违法行为不再单纯按当次违法行为进行征管水平是比较低的,有很多方面需要进惩罚,应为累计其以往的违法行为,采用行改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累进方式进行几何增长的数量对其进行惩(一)应加强对个人所得来源及数量罚;应将个人的个税违法行为与其诚信记的监管
录联系起来,这样不仅从税收角度惩罚了由于目前我国个税执行的是分类征收其违法行为,而且在其他方面也给违法行制,因此,准确划分所得项目及确认所得为给予了一定的惩罚。
数量是影响到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征收的综上,笔者认为虽然现行个人所得税关键因素,我们应加快金融制度的建设,建法有着一些小问题,但从大的方面看,它立以个人身份证号为基础的统一的金融制并不存在严重的不足,没有必要对税法作度,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在账户开立时必须出大的改革,要进行改革是个税的征收管提供身份证明,实行实名制,对账户所有理工作,正是我们在对个税征收管理上存人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通过金融系统转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才使大家错误认账支付,杜绝现金支付,对各种收入都必为现行税法需要改革。 须明确转出单位或个人与转入个人之间的参考文献:
关系,从而界定好该笔收入的性质以及该笔收入的数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个税税1.冯曦明.从公平视角看个人所得税
款的安全,做到应收尽收。
税制模式的选择[J].财会研究,2009(5)
2.刘丽等.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二)加快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扣除标准探讨[J].税务研究,2010(3)
目前,我国在税务信息化的建设方面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开展,对
济科学出版社,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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