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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招标文件(最终版)

04/18

青海省电力公司

2011 /材料集中规模招标

谈 判 文 件

第一册

(通用部分)

青海省电力公司 年度设备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

总 目 录

商务部分

第一册 (通用部分)

第一章

第二册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附件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合同格式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专用部分)

目 录

第一册 (通用部分)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 6

一、总则 ............................................................................................... 7

1.工程概况及定义 .............................................................................................. 7

2. 招标范围 . ......................................................................................................... 7

3. 谈判供应商资格 ............................................................................................. 8

4. 投标提示 ........................................................................................................ 9

5. 投标费用 ........................................................................................................ 9

二、谈判文件 . ..................................................................................... 10

6. 谈判文件的发售 ............................................................................................. 10

7. 谈判文件的组成 ............................................................................................. 10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1

三、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 .................................................................. 12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 12

10.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 12

11.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写与签署 ......................................................................... 14

12. 投标价格 ................................................................................................... 15

13. 投标货币 . ..................................................................................................... 16

14. 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声明文件 ......................................................................... 16

15. 产品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 ................................................... 16

16. 谈判保证金 .................................................................................................. 17

17. 投标有效期 .................................................................................................. 18 四、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 .................................................................. 18

18.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 .............................................................. 18

19. 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 . ..................................................................... 19

20.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 20 五、 谈判 ......................................................................................... 20

21、递交谈判申请文件 . ...................................................................................... 20

22. 谈判 ............................................................................................................. 20

23. 谈判申请文件的澄清 .................................................................................... 22

24. 与招标人接触 . .............................................................................................. 23 六、 授予合同 .................................................................................... 23

25. 定标原则 . ..................................................................................................... 23

26. 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23

27. 中标通知 . ..................................................................................................... 23

28.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 24

29. 签订合同 . ..................................................................................................... 24

30. 履约保证金 .................................................................................................. 24

31. 腐败和欺诈行为 ........................................................................................... 25

32. 招标服务费 .................................................................................................. 25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 ........................................................................ 26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2 ........................................................................ 28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3 ........................................................................ 30

投标人须知附件4: .............................................................................. 34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5: ....................................................................... 35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6: ....................................................................... 37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7: ....................................................................... 39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8: ....................................................................... 40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9: ....................................................................... 41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0: ..................................................................... 43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1: ................................................................... 44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2: ..................................................................... 46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3: ..................................................................... 47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4: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及定义

1.1 项目名称:详见专用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建设地址:项目建设现场,详见技术规范。

1.3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

1.4 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 。

1.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项目单位:详见专用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7 谈判供应商:符合本次招标所约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

1.8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格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谈判供应商。

1.9 买方:在招标阶段称为项目单位,在确定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买方。

1.10 卖方:在招标阶段称为谈判供应商,在确定其为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卖方。

1.11 包:招标人可以将同一个谈判文件的标分成一个或几个包(每个包就是一个招标段),“包”是招标、投标、定标的基本单位。所有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都以“子包”为单位。“包号”由招标机构编制。

1.12 子包:招标人可以按照货物的规格型号或用途不同将同一个“包”分成一个或几个“子包”。包是编制招谈判申请文件技术部分的基本单位,每个子包必须有独立的报价。“子包号”一般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编制。

2. 招标范围

2.1青海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具体型号规格以技术规范书

中的供货范围为准,交货期、交货地点以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招投标的基本单位是“包”,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提供谈判申请文件商务部分,包括商务(报价部分)、商务(不含报价部分)。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子包(无子包的按包)为单位分别提供技术谈判申请文件。

3. 谈判供应商资格

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条款以及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所有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

3.3 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产品除外。

3.4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以及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6 谈判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7 2008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8 2008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 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 2008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谈判供应商图纸

的交

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3.10 2008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 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青海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11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 标文件的要求, 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2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4. 投标提示

4.1 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本次招标所提出的交货期时谈判供应商最大生产能力,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不可以超过自己的饱和生产能力(需如实提供剩余生产能力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4.2 谈判供应商应已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完成供货任务的缺陷和推迟供货,谈判供应商不可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

5. 投标费用

谈判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发售

6.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于谈判前通过向邀请单位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将明确对发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等事宜。

6.2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联系方式详见专用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7. 谈判文件的组成

7.1 谈判文件中已阐明了所需招标的货物、招标程序、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 招标的内容如下:

商务部分

第一册 通用部分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附件

第二册 专用部分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三册 技术部分

第一章 技术规范

7.2 谈判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7.3 谈判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谈判供应商无特殊声明,则视为谈判供应商已全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规定的条款。

7.4 如谈判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规范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交货期、谈判供应商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谈判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按谈判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情

况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答疑截止日期前五天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正式传真给每一个谈判供应商。

8.3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之前招标人可主动或在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当文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8.4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8.5 谈判供应商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修改通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澄清材料作为谈判文件和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8.6 谈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谈判申请文件一经提交,则表明谈判供应商已经理解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8.7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招投标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招

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

8.8 现场调查

愿意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的谈判供应商,可以在本标书发出3天之内,与招标人联系

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谈判供应商准备的谈判申请文件和谈判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往来的所有与招投标有关的函、电、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写,谈判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作为投标的语言,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9.2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10.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提供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务部分

(1)投标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2)谈判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并单独密封递交)

(3)开标一览表(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4)投标价格明细表(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5)货物说明一览表(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供应商应以其所投的包为单位提供本表。如有子包,应以子包为单位提供本表)

注 :以上(1)至(5)项为开标文件,谈判供应商应以其所投的工程项目及货物类型

为单位, 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18.1款的规定单独密封递交。

(6)银行资信证明(谈判供应商应当提供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7)资格审查文件(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8)投标偏离表(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9)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年度年检记录的副本复印件)

(10)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11)谈判供应商的近三年经审计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13)制造厂家承诺书(如果有,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14)产品样本册

(15)谈判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体系及采用的相关标准

(1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技术部分 (对于有子包的包,应以子包为单位单独提供下述技术文件)

(1)设备/材料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供货范围

(3)技术标准

(4)技术数据表

(5)质量保证及试验报告(必须提交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

(6)技术文件

(7)技术服务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同类设备/材料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生产该投标产品的经历(年限)和销售业绩,业绩表须把在青海电网的业绩和非青海电网的业绩分别列表说明,包括:产品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工程名称、使用数量、投运时间、使用单位的评价、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对所提供业绩的属实性负全部责任承诺声明,并在业绩表上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9)货物说明一览表(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供应商应以其所投的包为单位提供本表。如有子包,应以子包为单位提供本表。)

(10)技术偏离表

(11)分包设备/材料的供货商清单

(12)谈判供应商对投标设备/材料维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和实施细则

(1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谈判申请文件电子版(应包括谈判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

10.2 谈判供应商最小投标单位为包,谈判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装订、密封、包装。商务和技术部分分别装订。

11.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写与签署

11.1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全部附件、表格及其第10条所要求的文件。

11.2 谈判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在每一份谈判申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谈判申请文件”或“副本谈判申请文件”。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

11.3 谈判申请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署并在文件每一页角签。如为授权人签署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谈判申请文件中。

11.4 谈判申请文件中一般不允许有加行、涂行或改字,若有修改须由签署谈判申请文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加盖“投标用专用章”,应在谈判申请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用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否则视为无效的谈判申请文件。 11.5 谈判申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要求进行逐条点对点应答。

11.6 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的任何技术或商务的偏差或保留权,都应在谈判申请文件中加以说明。如有偏差,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及技术投标偏差表格式(详见附件7 和附件 8),在谈判申请文件中列明对谈判文件所有的偏差,不应修改谈判文件已明确列明的要求而不提出偏差。如无偏差,谈判供应商应在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对于谈判供应商提出的但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差,将认为谈判供应商未提出该偏差。

12. 投标价格

12.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所附的格式填写报价表格,并明确标明:

(1)出厂单价;

(2)出厂总价;

(3)运输和保险费;

(4)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应包含所需货物及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运输费、卸车费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全部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等费用。

投标价格除包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还应包括对以下 a )、b )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a )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

(b )货物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货物。

12.2 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用图纸、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

12.3 谈判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固定不变价格。谈判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

视为该

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13. 投标货币

投标书(格式)、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4. 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声明文件

14.1 谈判供应商应按第10条规定,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一部分,提供谈判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14.2 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谈判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谈判供应商有能力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发生的少量缺件、错件、破损件的补供工作及售后服务规定的内容等。

15. 产品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1 谈判申请文件中应提供证明谈判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2 产品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

供:

a) 产品的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

b) 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包括:投标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条件、技术标准、以往 是否供应过,相关的试验报告等;

c) 逐条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实质响应。

d) 谈判供应商承诺:谈判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在中标后与招标人在技术谈判时

商定的相关要求。

16. 谈判保证金

16.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开具。(注: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否则作废标处理)。谈判保证金一个包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整),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开户行名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帐 号:[***********]5,如开户行与帐号有更改,以谈判文件专用部分为准)。

为提高招谈判工作效率,对长期在青海省电力公司系统投标且信誉较好的投标单位可按年度谈判保证金一次性定额缴纳,并签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协议书。

16.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后主动对谈判申请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谈判供应商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的。

16.3 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并且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

递交的供货合同和履约保证金的复印件以及招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未中标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7.1 自规定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谈判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和报价有效期应在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有效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7.2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传真)往来。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谈判供应商应书面同意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对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四、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8.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

18.1 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申请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制作、分别包装密封,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用单独的封套密封。内外层封套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子包号)、设备/材料名称,正本和副本及规定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不准启封”字样,并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密封处签字加盖公章。

(2)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8.2 谈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至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地址;或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谈判申请文件通过指定网站相应网页位置,即原谈判文件下载处,加密上传至招标人指定的系统。(可选,项目单位自行决定递交方式)。

18.3投标书(格式见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 2)、折扣声明(如果有)、投标价格明细表(格式见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 3)、谈判保证金(格式见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 5)、货物说明一览表和谈判申请文件电子版(应包括谈判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作为开标文件,应与其他谈判申请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和提交。

18.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提交谈判申请文件。

18.5 如果谈判申请文件不按规定递交、密封和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申请文件的误寄或误拆不负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提前拆封的谈判申请文件。

19. 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

19.1 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必须按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送到指定的

投标地点。

19.2 根据第8条规定,由于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

19.3谈判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上传至指定网站)的;(可选,项目单位自行决定);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20.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后可对其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需密封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谈判申请文件。

20.2 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规定的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谈判申请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五、 谈判

21、递交谈判申请文件

招标人在专用部分第六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接收谈判申请文件。

22. 谈判

22.1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委员会负责。谈判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谈判,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2.2 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后,谈判委员会将审查谈判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谈判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文字为准;分项价格和总价有差异,以分项价格为准。如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上述修改,则取消中标资格。 22.3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1 不满足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2.3.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2.3.3 谈判供应商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实质性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2.3.4 谈判申请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2.3.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3.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3.7 谈判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申请文件,或在一份谈判申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3.8 谈判申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22.3.9 谈判申请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严重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22.3.10 谈判申请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谈判申请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22.3.11 谈判申请文件的供货范围与谈判文件要求存在实质性偏差的;

22.3.12 谈判申请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谈判供应商在其谈判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等,如发现谈判供应商虚假投标的,该谈判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废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谈判供应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2.3.13 谈判供应商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谈判申请文件一部分的;

22.3.14 谈判申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的;

22.3.15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后主动对谈判申请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2.3.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谈判委员会和谈判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22.3.17 谈判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且项目单位已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前就此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则其针对该项目单位采购货物的投标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该谈判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废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谈判供应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2.4 谈判委员会在谈判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考虑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列出的内容。

22.5 供货范围缺漏项的调整:对于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已有投标单价的,将按照该谈判供应商所报单价进行调整;对于谈判申请文件中无投标单价的,将按本次招标其他合格谈判供应商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进行调整。

22.6 计算谈判价格时,以货物到达谈判文件指定存放点为依据,即出厂价及运输费、保险费之和,及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商务和技术谈判因素,加上谈判供应商在谈判申请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为基础。

22.7 谈判委员会将采用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对有效投标进行综合评审。

23. 谈判申请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谈判委员会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谈判申请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和答复应为书面形式,但对谈判申请文件不得做实质性变更。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澄清文件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与招标人接触

24.1 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谈判委员会打听、了解有关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

24.2 谈判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授予合同

25. 定标原则

25.1 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谈判供应商:

(1)谈判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2)招标人或谈判委员会将根据谈判供应商须知第 14 条列出的标准确定最优的谈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合格地履行合同义务。授标将考虑谈判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其基础是对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第 14 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人。

25.2 开标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26. 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投资方的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按照法律规定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且无解释的义务。

27. 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

息网”(www.qhei.gov.cn )上发布中标公告,并通知未中标的谈判供应商。

28.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不超过合同总数量的 10%(法律有禁止性规定的除外)并相应地以单价为基础增减费用。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带好所有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技术规范、技术图纸等),并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申请文件与买方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买方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如果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9.3 中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5个工作日内并在此后每隔15天,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4的规定填写《青海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10年 月合同签订情况表》,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电子版发到招标代理机构的E-MAIL 信箱(wlztb@163.com)。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按谈判文件合同附件2的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0.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

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31. 腐败和欺诈行为

31.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谈判委员会、谈判供应商等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在项目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的道德水准。具体规定如下:

31.1.1 “腐败行为”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

31.1.2 “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谈判供应商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31.1.3 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1.4 如果谈判供应商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被授予合同。

32.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收取的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标准及文件补充说明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谈判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服务费。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 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对 项目名称: (设备/材料名称: )

招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招标编号为:

包号为: ),签字代表 ;分标编号为: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列文件。

1. 投标价格明细表

2. 资格审查文件

3. 投标偏差表

4. 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5. 按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设备/材料名称) 投

标总价为 万元即(大写): 。

(2) 谈判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谈判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

(5) 谈判供应商同意谈判供应商须知中第16.2款关于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

(6)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

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我们承诺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谈判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货币:人民币(万元)

1. 此表应按“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以所投包为单位进行递交,

同时与投标书、折扣声明、谈判保证金、投标价格明细表和货物说明一览表一同密

封单独提交。

2. 投标价格包括设备/材料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

合、包装费、技术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及保险费和各种税费等费用。

3. 谈判供应商应就其所投的包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 18.1 款的规定提交。

4. 对于有子包的包,需填写此表第一列,并必须填写该子包总投标价。

授权代表签字:

公 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3

投标价格汇总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子包号: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 1. 如果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对投标价格明细表的项目和内容已另有规定,则以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2.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价格明细表1

货物价格表(包括必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表)

分标编号: 包号/子包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万元)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 章:

说明:

1 如果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对投标价格明细表的项目和内容已另有规定,则以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2 本表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18.1款的规定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书、折扣声明和谈判保证金同时密封递交。

3 对于有多个工程的包,谈判供应商应就各工程单独提供本表(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对子包内不同的货物提供分项报价)。

4 价格条件为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价格。如出现单价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 投标总价包括设备/材料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包装费、技术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及保险费和各种税费等费用。 6 设备/材料清单详见相应包和子包的技术规范的规定及附件,上表未列但技术规范中有的项目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7 上述价格中应包含现场培训买方人员的费用。

投标价格明细表2

推荐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表

分标编号: 包号/子包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说明:

1、本表所填写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表是设备5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所推荐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表(不包括随设备供应并已列入投标总价的部分),仅供买受人参考,不列入投标总价。

公 章:

2、对于有子包的包,谈判供应商应就各子包单独提供本表(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对子包内不同的货物提供分项价格)。

投标人须知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分标编号:

包号: 子包号:

说明:

谈判供应商应就所投的每个包(有子包的按子包)单独提供此表。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5:

谈判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保函作为

(谈判供应商名称)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 项

;分标编号: ;包号: ,)

目名称 (设备、材料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

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保证金(人民币)。

(1) 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后到投标书有效期满前,谈判供应商撤回其谈判申请文件的;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谈判供应商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3) 谈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后主动对谈判申请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 谈判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谈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按实际应支付招标服务费金额扣减)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到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满后及经贵方和谈判供应商书面肯定同意的延长期间内有效,除非经贵方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谈判供应商中标,本保证金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谈判供应商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 负 责 人 签 字: 签 发 日 期: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6: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 谈判供应商资格简表

2. 工厂简介:

3. 主要产品名称、投标产品年(月)生产能力、分项产值、近期承接的主要任务(数量、交货期)及饱和程度。

4. 主要生产工装设备条件、数量及工艺技术水平。 5. 主要试验设备名称、容量、数量、可试验项目。 6. 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许可证及年检情况。

7.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供货业绩、业主(最终用户)的中标通知、供货合

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和用户证明材料。在业绩表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数量、投运时间、使用单位评价、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业绩的属实性负全部责任的承诺声明,并在业绩表上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8. 获省、部级以上的奖励情况。 9. 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的承诺。

10.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1. 提供拟供应给本工程投标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原部件的供货厂家及采用的技术标准。

12. 负责本工程投标及合同执行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简介、以往工作经历、职责等)。 我们已按上述要求提供了现有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 章: 日 期: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7:

投标偏差表(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注 对于谈判供应商提出的但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差,视为谈判供应商未提出该偏差。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 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8:

投标偏差表(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注 对于谈判供应商提出的但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差,视为谈判供应商未提出该偏差。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公 章:

包 号: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供应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货物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被授权人签名(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名(章):_________ 职 务: _________ 职 务: ________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比如公司

总经理、商务经理)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0:

谈判供应商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

银行编号: 日期:

致: :

应我们的客户 (谈判供应商名址) 的要求,特向贵方提供谈判供应商的以下信息供参考。

谈判供应商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经营方式:

上述公司自 (日期) 起在我行开立的资金帐户状况(是否良好),信誉状况 (是否良好) 。在商务结算中的记录 (状况如何) 。

银行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1:

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名称]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就 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参加青海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11年第 批项目 (设备名称)招标编号: 包号: 的承诺如下:

1. 我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就上述设备用我厂制造的货物递交投标书 2. 作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如中标,我方将:

(1)、作为制造商与我方授权的 (代理机构名称)共同参与合同的谈判,签署供货合同。

(2)、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和服务,并及时提供售后服务,负责解答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对我方制造的合同货物,承担质量责任。

注:本承诺书应由制造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制造商(章) : (或授权人): 日期: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2:

技术支持方意向性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我,(姓名,职务)受 (技术支持方名称) 的委托并全权代表(技术支持方名称)庄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完全理解关于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全力配合 (谈判供应商) 就本工程的设计、供货、制造、服务提供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的先进技术、技术性能保证、设计质量保证、制造质量监督和保证、质量管理保证、交货期保证等)。

(2)如果谈判供应商中标,我方将在合同签订20天内根据上述承诺内容提供正式的技术协议。

技术支持方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本附件适用于根据谈判供应商须知规定需要提供技术支持方意向性承诺书的谈判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须知附件13: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名录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统一书号:155083·1305);

(2)110(66)kV ~500kV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1); (3)10kV ~66kV 干式电抗器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09); (4)110(66)kV ~500kV 互感器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08); (5)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5); (6)高压并联电容器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07);

(7)110(66)kV ~750kV 避雷器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2);

(8)72.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支柱绝缘子瓷绝缘子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06); (9)110(66)kV ~500kV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4); (10)10kV ~66kV 消弧线圈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3); (11)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统一书号:155083·1310)。

以上文件,中国电力出版社已公开出版发行,谈判供应商可从专业书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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