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家庭幸福,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使工程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1、上班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元,不扣好帽带者罚款10元。
2、高空作业,不铺脚手板者罚款10元。打闹、嬉玩者罚款10元。
3、上架材料堆放不平稳、不牢固者罚款10元。
4、高空作业乱抛扔材料、工具者罚款10元。
5、电线、电缆乱拉、乱放、拖地、绑扎在金属物上者罚作业班组50元。
6、电夯、振动器等手持移动工具无专人监护的罚作业班组50元。
7、开关箱不按规定装置,距用电设备不符要求的罚电工50元。
8、在作业面下架设电缆、电线无防护的罚款20元。
9、在施工中,电器、电缆因操作不当损坏的除赔偿外罚使用人10元。
10、损坏防护用品者(安全门、安全网等)除赔偿外罚款10元。
11、乱拆防护用品者(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外架连墙拉结杆、外挑槽钢、隔离防护用脚手板等)罚款50元。
12、电焊工未穿绝缘胶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10元。
13、架子工高空作业无防护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防护设施不检查、不及时修复者罚班组长50元。
14、不懂电器、乱接电线、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元。
15、塔吊、斜吊、超载、起吊捆绑不牢、超载堆放、堆放不平稳的,罚指挥50元。
16、钢筋切割机当砂轮磨削者罚款10元。
17、有色标的防护用品,钢管、脚手片,挪作他用者罚款10元。
18、带电接线,带电架线的罚电工20元。
19、乱拿、乱用消防器材者罚款50元。
20、氧气瓶、乙炔瓶、无防碰撞措施或曝晒者罚使用人20元。
21、拆模后,元钉不及时拔除或清理者罚款10元。
22、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空作业者,罚款10元。
23、酒后进行高空作业者罚款15元。
24、班前不检查安全、不进行安全交底、无记录,罚班组长50元。
25、每周不进行安全评比的罚班组长或不参加人员10元。
26、圆盘踞、刨床不进行安全防护,冒险施工者,罚款10元。
27、乱拆、搬移、挪位安全标志、警示、警告牌者罚款10元。
28、在禁烟区、禁火区使用明火、吸烟者罚款10元。
29、冬季施工脚手架上雪、霜、雨、泥不清扫,进行冒险施工者罚款10元。
30、发现安全隐患不处理、不报告者罚款10元。
31、电气焊工、焊割作业时无防火措施者,罚20元。发生火灾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元。
32、施工中,因操作不当、防护不严,从建筑物外围掉落下物件处以如下罚款:回形钩罚50元;扣件罚100元;钢管罚500元;钢模板罚500元;其它以此类推。造成事故者负完全责任。
33、施工电梯乘坐上下后不关门者,罚乘坐人5元,驾驶员不监督检举罚款5元。楼层进出口堆放材料者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