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同研2010【43】
为进一步深化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生潜心科研,积极创新,同济大学从每年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给予资助。本办法自2010级全日制博士生开始实施。
本资助分三阶段落实,每阶段分别选拔。
一、奖学金设立目标及标准
优秀博士生第一阶段奖学金(新生奖学金):
新生入学时,设100名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人,鼓励入学时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及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博士生;
研究生院按照每级各院(系、所)全日制博士生人数占全校全日制博士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建设、培养能力、培养质量、院系贡献等绩效,向各院(系、所)下达优秀博士生资助名额。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优秀博士生资助名额,按照入学时生源质量等因素选拔资助对象。
优秀博士生第二阶段奖学金:
第三学年初,设50名优秀博士生一等奖学金,标准1万/人;100名优秀博士生二等奖学金,标准0.5万/人,奖励在学期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完成中期考核、撰写了高水平论文及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博士生;
各院(系、所)遴选在科研、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具有培养潜力的博士生作为资助对象。
优秀博士生第三阶段奖学金:
第四学年初(满学制) ,设80名优博培育奖学金,标准1.5万/人,奖励在校期间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并愿意继续参与科学研究、撰写高水平论文的博士生。
各院(系、所)在学生满学制时,对延期毕业的博士生进行遴选,遴选在科研、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具有培养潜力的博士生给予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资助,资助期至第四学年结束。
第五学年初,在原有80名获奖者中遴选40名在学博士生,继续给予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资助,标准1.5万/人。资助期至第五学年结束。
二、奖学金选拔依据
第一阶段:
该阶段奖学金在招生工作中评定。
1)奖励优质生源的直博生。具体要求:
a)本科来自全国重点学科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 前 10%的直博生(包含本校直博生)。
b)本科来自985工程院校,本科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为前 10%的直博生(含本校直博生)。
2)奖励有突出科研能力的硕博连读生。在申请硕博连读时,已具有本学科所认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达到所攻读学科我校博士毕业标准所要求成果的一半。
3)奖励有突出科研能力的普通招考全日制博士生。具体要 求:已有成果达到其所攻读学科我校博士毕业标准所要求成果的一半。
第二阶段:
各院(系、所)按下达的名额推荐优秀博士生候选人。通过对候选博士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
科研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参照表1执行。
表1 科研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注: 1.中文核心期刊与SCI、EI等索引有重复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得分。
2.发表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第二作者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
3.按各学科毕业要求规定,作为申请者科研学术成果的基本条件。
第三阶段:
按第二阶段评审条件进行之外,学生还需提交延期期间学习和科研计划、两位专家推荐意见。学院需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进行评审答辩,提出申报建议。
三、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获奖者义务
获奖博士生应主动参与学校各类学术活动,撰写高水平论文,在“博思论坛”中交流学术思想,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等。
四、程序
1. 每年研究生院向各院(系、所)公布本学年各院(系、所)优秀博士生各阶段名额。
2.博士生向院(系、所)递交“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 各院(系、所)根据博士生申请情况,进行评审及公示,将申报名单报至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
4.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名单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
5.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审批优秀博士生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
6、评审结束后,第一、二阶段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账户;
第三阶段按1500元/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五、资助终止与中止
如获资助的博士生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资助自动终止。
1.因任何原因终止学业;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申请材料造假者;
4.署名的(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现象并被认定;
5.课程考试(考查)一门不及格。
如获优秀博士生第三阶段奖学金资助的博士生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资助中止。
1.因私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博士生出国(境)期间;
2.因事、因病休学的博士生休学期间。
六、附则
1.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委员会。 2.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10年7月起实行。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