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银监发(2008)2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客户接待与受理。信贷业务部负责客户接待工作,负责解答
客户的咨询,向客户解释我公司的业务流程与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申请表》。
第二条 资料审查。信贷人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负责审查,如审查通
过,则做好实地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撰写调查提纲;如资料不完整,督促客户补充资料;如审查不通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决定终止,退还客户资料。
第三条 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要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资产与负债状况、
经营状况、生产现场、担保措施等方面做详细调查并做好基础工作。
第四条 信贷报告。调查后认为不能贷款的,经部门主管、必要时经
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终止该项目。如同意,则负责撰写《调查报告》。
第五条 信贷报告的审查。信贷报告经信贷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移送
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查,风险控制部应就该贷款项目的风险大小、可行性、担保措施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审查过程中,可以向经办人员提出质问或要求补充资料、补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