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
申请日期:2013 年 5 月 27 日 购货 单位 名称 地址、电话 规格型号 计量单 位 数量 发票号码: 纳税人税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价 金额 税率 (%) 税额
上海安采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价税合计(大写) 申请 单位 名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备注:
¥:
地址、电话
声明:以上经济业务内容履属实,经核对,所开发票信息 与委托单信息一致。 经办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受托单位经办人(签字):
使用说明
一、本表依据《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二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共享系统开具专用发 票时填用。 三、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委托单位留存。第二联: 开票联,受托单位留存。第三联:回执联,委托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