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陈源
身份证号: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陈伟太
身份证号: [***********]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 罗平县阿岗镇阿岗居委会红梁子 一带 25 亩大片良田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养殖)。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2012 年2 月6 日至2022年2月6 日止,租金按每亩1000元收取,(每年一次缴清)。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养殖),如有违反,甲方应将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金额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养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的10 %到20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