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
1项目确定的影响环境主要因素有粉尘、固体废弃物、污水排放、噪声污染、节能降耗五个方面。
2减少环境影响的主要控制点有:
2.1粉尘、废气污染:
a、四级 ( 含四级 ) 以上大风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
b、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与回填时禁止现场拌和,以免产生扬尘。 c、施工现场主要干道要硬化,其它空地要进行苫盖或绿化,做到黄
土不露天。
e、施工现场要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专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 f、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车台,以防车轮带泥土上路。
g、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1.8-2.5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
美观,穿靴戴帽。
h、外运土方或渣土,要严格控制车载量不得超过车辆槽帮,现场要
有专人将土方或渣土压实,并进行覆盖、封闭,有条件的要使用密闭车辆,以防沿途遗撒、扬尘。
i、外环线以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外的工地如需建现场搅拌站,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封闭使用,并配备足够的降尘设备。
j、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放入库内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松散材料都应加以覆盖,运输和装卸时要防止遗撤、飞扬。
k、车辆的尾气要达到国家环保局汽车尾气验收标准。
l、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粉尘污
染排放防治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局、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2固体废弃物
a、对于可回收的施工垃圾由项目部制定控制措施,项目部设专人对施工垃圾进行分区管理,分门别类的进行分捡,并适当标识,以便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垃圾清运时,要进行苫盖,以防遗撤。必要时订立清运协议。
b.办公区域内的固体废弃物要分类码放,适当标识,分清可回收、不可回收的类别,专人负责监督回收方案实施。
c、在车辆/设备维修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对维修产生的废弃物要专人保管集中处理,在外维修要订立环保协议。
d、试验室废弃试件要统一管理,集中处置。
e、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气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局、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3污水排放
a、施工现场要设排水沟,以便雨水能够集中排入市政管网。
b、施工污水经沉淀后统一排放。泥浆统一外运指定地点。
c、项目部在编制环境管理方案时应写清施工现场污水沉淀池的作法、规格、数量及位置。
d、有关污水排放要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污水排放许可证的及时办理。
e、灭火器内的灭火剂更换应由专业单位承担,不得将灭火剂随意喷洒。
演习后的灭火剂要清理干净,不得将其倒入排水系统,防止其污染环境。
f、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应通过统一排水系统进入污水管。 g、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有条件的要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系统。无条件的要设置排水沟,并做好每日消毒工作。
h.业主有要求时,要对污水排放进行有效的检测。
i、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染防治实施细则》、《防止水污染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2.4噪声污染
a、噪声敏感区域晚10后至早6点禁止打桩施工或其它强噪声施工。 b、强噪声机具应设置在远离噪声敏感区域。
c、对在噪声敏感区域施工中的非强噪声机具,应加强设备的保养、检修。
d、需要夜间进行施工的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批准后严格控制噪声地组织施工。
e、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内的运行车辆严禁长时间鸣笛或轰鸣机器。 f、噪声控制标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g、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2.5节能降耗
a.根据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切实将节约用水工作做到位。在新置管线和维修时更换节水型用水器具,采用各种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节水型企业。
b.办公及生活用电要实行计划用电,投入一定的智能用电装置,电力资源力求做到合理配置,避免长明灯、空调器和其他电器的空转现象。
c.提高办公用纸的综合利用率,实行限量领用和推行双面使用的办法,降低办公纸张的耗用量,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d.对机油的收发要严格执行入库登帐、专人保管,做到帐、物、卡相符,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e.施工中钢筋、模板等加工剩余的料头,要通过技改、技革,合理利用,制作成工艺筋或木厥等。
3项目部针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执行《环境因素的评价与识别程序》,并根据需要制订具体的管理方案,有关控制环境的措施可包含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中,业主要求的专项环境方案须单独编制。
3.1项目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制订控制环境措施。
3.2项目部鼓励清洁办公,减少环境危害,并大力开展合理的回收利用活动。
3.3项目部定期组织环境因素识别与控制培训,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并保留相关记录。
3.4项目部要定期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3.5不符合纠正措施按《不符合管理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