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资质,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从业人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从业处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
四、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五、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七、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八、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