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制度
(一)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集中学习两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二)学校行政应对全学期的政治、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三)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五)自觉关心时事政治,根据部署完成自学任务,写好学习心得,学校要定期组织交流。
(六)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篇或几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七)职员与工人的业务学习,要结合工种特点,选择有关的学习材料,每学期要完成一篇业务学习心得。
(八)学校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
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九)对政治、业务学习的成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可组织专门的考核,也可与“岗位考评”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