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教育厅督查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今年上半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将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实抓好,我县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教体、财政、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成立领导组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强化了协同配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为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制定印发了操作性极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本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以及享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的范围和对象及补助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就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免收学杂费、公用
经费支出管理、校舍维修改造等工作先后印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有效地保障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利用县电视台、报纸、《教育》专刊、教育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种田不交税,上学不缴费”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全县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发放《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及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内涵、主要措施等具体内容,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确保预算充足
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是基础,经费是关键。我县根据县情实际,建立健全了新机制下规范的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工作程序,组织、指导基层学校据实、科学规范编制年度预算。2010年度中央、省安排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资金1343.3万元(其中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1003.9万元、免费教科书313.5万元、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经费25.9万元)。我县财政在打齐打足人员经费的同时(工资、各项津补贴和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了县本级各项配套资金83.1万元(其中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57.2万元,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经费25.9万元)。
(二)确保支出规范
为规范公用经费支出,我县及时转发了省财政厅、教育厅《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198)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使用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教秘计[2009]240号)文件。同时,县教体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学校严格按照“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根据补助标准和学生人数分年度(学年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确保做到义保资金不挪用、不挤占、不截留。全县各学校相应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三)确保拨付到位
1.公用经费拨付:为完善公用经费拨付程序,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我县将全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在3月、5月、9月、11月分四次拨付。截至6月10日已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565.42万元,其中县本级57.182万元,有效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超额完成了2010年上半年公用经费530.6万元的拨付任务。
2.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经费拨付: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拨
付资金25.99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拨付12.99万元)。
五、齐抓共管,强化监督
县政府每年将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投入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县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省督查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进取的工作作风,确保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泾县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