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系学长旅游协会组织部章程
第一条 管理系学长旅游协会组织部是管理系学长旅游协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协会纳新、人事考核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负责会员的安抚,问题的解答和所有后勤保障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组织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主持部内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三条 负责协会纳新、人事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负责建立协会人事档案,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
第五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第六条 负责会员的安抚,问题解答和所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条 负责协会会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交接有手续,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第八条 负责会员证的颁发、会员证职位栏的更新。
第九条 负责协助监察部一起对违反协会组织纪律的会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负责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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