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报告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的管理,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的控制管理。
(三)、内容:
1、公司级承包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承包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2、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3、各生产部门每月对安全装置及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4、各级管理人员将安全检查书面报告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存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档案中。
5、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应写明以下内容:检查项目、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分析总结等。
6、凡因不履行检修安全报告书制度而发生事故,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此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