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2011-2015年)培 训 登 记 证
贵州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制
近期免冠照片 (加盖学校工章有效)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任教学科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赫章县彝族苗族乡初级中学
2011-2015年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表1)
1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算填写。2、参加集中培训一次连续在20天以上的,最多只按20天计,即只登记160学时。
2011-2015年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表2)
数,按“培训模块学时数”的50%计算。
2011-2015年其他培训学时登记表(表6)
学时数”用于学历提高培训和主讲教师登记;“学时数”用于新教师登记。3. “折合学时数”的折合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63号)规定执行。4. 小学教师取得大专、初中教师取得本科、高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均按60学时计算;小学教师取得本科、初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按80学时计算;脱产学习最多按20天160学时计算。
2011-2015年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表7)
附件2: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
说明:1.此表由学校在每个年度结束时填写。2.此表应逐一填写每位教师的年度学时登记汇总情况,其内容与《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证》中表5保持一致。3.
此表填写一式3份,经学校和县继教工程办审核盖章后,学校留存1份,县和市(州、地)继教办各留1份备查。4.学校教师数在30人以上的请另加页并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