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认识 - 范文中心

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认识

06/24

作者:韩金强

学术论坛 2004年07期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4)02-0011-04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理论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总是面临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矛盾,人类文明正是在不断克服这些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文明是个历史概念,文明和蒙昧、野蛮相对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进步状态。自从人类脱离蒙昧和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形态,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政治文明时代的标志。所谓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从静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进步的政治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具体过程。它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有益成果[1](P474)。自从人类进入政治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经历了奴隶制时代的政治文明、封建专制时代的政治文明、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以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政治文明形态。奴隶制时代的政治文明和封建专制时代的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低级阶段,尽管其与蒙昧和野蛮时代相比,人类的政治生活进入了组织化的时代,但是这两个阶段的政治文明呈现出赤裸裸的阶级压迫和专制统治的特征。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标志着人类的政治文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资产阶级以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的基本理念,构建了形式上平等、民主的政治体制,形成了以普选制、议会制、政党制为主要支柱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新的更高类型的社会主义文明取代资本主义文明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不断演进的客观过程。政治文明在政治制度方面的进步,主要表现为新的政治制度战胜旧的政治制度;政治文明在政治文化方面的进步,主要表现为政治意识水平的提高;政治文明在政治行为方面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人们改造社会的政治实践中。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的综合体,人类文明也就必然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文明。这些方面的文明既相互区别并各自相对独立,但又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互动状态之中。任何一种文明状态都包括着经济领域的物质文明、政治领域的政治文明、文化领域的精神文明。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而这种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的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符合社会前进要求的政治文明可以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而且会影响以至决定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这就是说,在整个文明系统中,政治文明会起着规范和保证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历史上新型的政治文明

  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对人类历史上其他类型政治文明的扬弃。一方面,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承了人类历史上创造的一切先进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另一方面,它也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切剥削阶级社会中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本质特征。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与其他文明的发展一样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是从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否定中产生的,批判地吸收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把身份、血缘、特权、财产等关系排斥于政治参与进程之外的同时,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政治生活的主体,真正当家作主[2](P30)。这就在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中,实现了三大革命性的变革:其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在本质上达到了内在的统一,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和运用国家的组织和管理功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其二,人民群众获得了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管理权,为他们参与政治提供了基本前提;其三,人民群众作为政治文明实践的主体,具有对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干预、变革的主动权,他们不再是作为某种被使用和被驱动的力量被动地参与政治活动。这三大变革,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完全可以正视并承认自身发展中的种种不足,完全有胆略和勇气吸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

  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了国体和政体的有机统一,但也需要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确立,首先,表现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制度,即让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但这种制度,并不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就自然地达到自身的完善。从其国体、政体、政治制度等各个层次,都有一个在实践中完善的问题,才能保证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真正实现。这也就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探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切实有效的实现形式。作为新型的国家制度,要从其国体、政体、政党制度等各个层次,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走本国自己的道路。在我国,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实际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通过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的一些弊端不断地被克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因此,社会主义不仅在实质上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而且在形式上也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从而实现了国体和政体的有机统一。其次,政治制度集中体现着政治文明,进行政治制度的创新,也是现有制度的完善和更新。政治制度创新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政治文明在表层上体现为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重要目的在于实现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平衡,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制度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三是我国过去忽视将先进的民主思想和理性的民主原则制度化,以致政治生活中存在着“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3](P327)。从整个国家来说,进行制度创新,最主要的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却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往往权力不实、威信不高。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就为今后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为此,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等机构之间的关系;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如共产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完善制度本身如增设专门委员会、建立人大与选民的联系制度等;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咨询论证制度、领导干部述职廉洁制度、质询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涉及政治体制运作的具体制度;完善选举制度,将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选入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落到实处,使它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构。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还要完善其他政治制度,如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主集中制度、权力分工制约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党内党外的民主监督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等等。在完善政治制度时要注意:不能搞西方的议会制度和三权分立,也不能搞“文化大革命”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国家必须保持稳定。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成了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的新型政治文明的主体结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不仅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动的根本保障。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就是为了要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说都要致力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人民的民主权利就没有制度保障,各种义务也无法为大家所履行,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保障。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人民意志。也就是说,只有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上作出规定,并使这些规定成为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才能使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个单位一致地向前发展。可以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一是确立法律的至上地位。社会整合主要通过法律来实现,不仅公民和社会组织必须服从法律,而且政治权力也必须受到法律控制。二是提高法律的品位。根据实践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在继续增加法律数量的同时,注意提高法律的品位,赋予法律正义、公正、平等、自由、幸福等价值。三是消除特权,严格执法,建立执法责任制度,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四是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独立,建立司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排除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使司法保持中立,追求公正。五是实现法律队伍职业化,通过司法考试,选拔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队伍,在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之间形成对正义的追求。六是进行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4.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代表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趋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需要从国家形态加以分析,还应从公民形态来进行考察。这是因为人类的存在,一是作为个人的人存在,二是作为社会共同体的类的存在。人类政治生活可以分为国家形态和公民形态两个层面。从公民形态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垄断和享有政治权利,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真正享有政治权利,实现了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政治权利意味着社会成员政治自由,表明的是公民作为政治价值的主体,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人类政治文明的主体性扩展到了大多数社会成员,依法治国并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与基本自由的实现。

  最广大人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内容,体现着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以及人们从事政治活动和承担政治义务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政治生活以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性的完善为最终目标。人类社会政治权利是随着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和政治权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成员享有自由权、平等权和民主权,直接参加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直接参与利益和资源的分配,可以通过政治生活实现其利益要求。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通过选举权来选择公共权力的行使者;通过代议制等形式来行使制宪权、修宪权和普通法的创制权;通过被选举权、任命等形式行使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使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不限于对公共事务的决定,还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等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确认最广大人民的政治主体地位,而且以健全的政治运行机制确保群众的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保障人权的充分实现。日益完善的政治利益的表达机制、政治信息的传递、政治决策的参与机制、政治权利的实现与保护机制等,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形态。

  人类政治权利的不断拓展和丰富的过程,是政治文明内容不断拓展从而使政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从早期人们参加议事等简单权利,扩展到今天对公共事务决定权,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制约权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权利体系。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权利的发展不仅体现在量上的增加,而且体现在功能上的深化,使社会成员对政治生活参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一变化,反映了社会成员在政治中的自主程度的提高。政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内容将越来越丰富,实效性也越来越提高。

  三、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灵魂

  一定的政治价值是一定形态政治文明的灵魂,也是一定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导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以往政治文明的区别不仅表现在有形的政治制度方面,而且更重要的还要表现在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观方面,这是保持政治文明正确方向的基本前提。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的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它不仅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合法性论证和合理性说明,而且还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价值定位和价值导向。但马克思主义从来就不是僵死的教条,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是随着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也必须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我们的建设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因此,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在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时,要重视以往人类文明已有的政治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成果。要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明确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借鉴,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代替资本主义民主,标志着政治文明在人类历史上飞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具有文化的优越性和鲜明的特征。

  收稿日期:2004-01-06

作者介绍:西安政治学院政治学教研室,陕西 西安 710068 韩金强(1976—),男,甘肃天水人,西安政治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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