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绘制组织结构图 - 范文中心

如何绘制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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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绘制组织结构图

答:组织结构图分为外部组织结构图和内部组织结构图。外部组织结构图重在描述和外部组织的接口,非独立法人需描述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与母体组织中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一级法人则可以描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有的话)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机构。一级法人通常不必在手册中提供外部组织结构图。

内部组织结构图应反映机构的内部设置,包括最高管理层的组成和分工、各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设置、非常设机构的设立以及他们各自在实验室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组织结构有时也可在一张图中表示出来。

组织结构图中领导关系用实线。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虽然在级别上是平行关系,但由于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在组织机构框图中往往居于专业部门之上。管理部门可用实线和箭头指向表示他们与专业部门间的相互关系。非常设机构可用虚线方框表示,和最高管理层中的分管负责人之间用虚线相连。对二级法人的实验室,当技术保障和供应由实验室外的其他部门提供时,可用虚线相连。

国外检测/校准实验室提供的组织结构图有所不同:上下级之间的连线不带箭头;没有反映出非常设机构;方框中没有职能或职责的简单描述;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是并行关系,同样接受实验室最高管理层的领导等等。

2、能力验证能否替代溯源?

答:能力验证与溯源是保证测量一致性的两种不同的方式,由于能力验证与溯源在保证测量一致性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

通常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溯源体系,多数是检测实验室使用的检测设备或计量标准溯源到校准实验室,校准实验室使用的校准设备或计量标准溯源到国家计量院的计量标准或工作基准,直到国家计量基(标)准。这是一种纵向的溯源路径,为检查或验证这种纵向溯源路径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区域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 、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 )必须对该区域内国家或经济体进行校准实验室间的横向比对和检测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

通常所说的能力验证,包括了校准实验室间的比对和检测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比对是通过对测量结果的量值的比较评价实验室的校准能力,能力验证则通过对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其能力予以确认。由于校准仅仅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确认,实验室是否具有相应的校准能力还需通过比对得以确认。由于能力验证与溯源在保证测量一致性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但是,当量值难以或无法溯源时,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可增强人们对测量一致性的信任,由国际计量局(BIPM)或区域计量组织(RMO )组织的国家计量院(NMI)计量基准的比对即属这一情形,关键项的比对为国家计量院所出具的校准证书的互认提供了基础。

3、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有什么区别?

答:实验室间比对(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实验室间比对一般用于以下目的:确定某个实验室对特定试验或测量的能力,并监控实验室的持续能力;识别实验室试验或测量的能力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确定新方法和监控已建立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向实验室的客户提供更高的可信度;鉴别实验室间的差异;确定一种方法的能力特性(共同试验) ;给标准物质赋值,并评价其适用性。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YC1] 也称为能力验证活动,是实验室间比对的第一种用途,包含符合定义的各类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和比对计划。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一般来说, 比对是手段, 能力验证是目的。对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就可以评价参加比对的实验室的能力,也可以为实验室间比对的其他应用提供有用的信息。

4、如何对重复性或复现性条件下的两个单一测试结果进行可接收性检查

答:在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重复性定义为“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重复性测量条件是指“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测量精密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测量精密度通常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标准偏差、方差或变差系数等数字形式表示。

在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复现性定义为“在复现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复现性测量条件是指“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在重复性或复现性条件下所获得的两个单一结果,只要两者之间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 或复现性限R ,即认为是可接收的。但由于两个单一结果容易出现结果的趋同性,原则上在评价两个单一结果时,重复性/复现性评价仅具参考价值,应考虑两个结果是否独立测定。

5、什么是再现性限?与再现性标准偏差sR 之间有何关系?

答:在GB/T 6379.1-200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中,再现性限(reproducibility limit) 定义为:“一个数值,在再现性条件下,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小于或等于此数的概率为95%。”再现性限用符号R 表示。也就是说,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之差小于或等于R 的概率为95%。再现性也称复现性。

当s R 充分可靠以及测量结果可估计为正态分布的条件下,

在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指出:“在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按规定的试验条件,当明确指出两次测量结果之差的重复性限r 或复现性限R 时,如无特殊说明,则测量结果标准不确定度为或”,这就是说,在使用标准分析方法时,若方法中给出了该方法的复现性限,其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则可以由R 计算得出。

6、如何制定质量目标

答:质量目标是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在质量方针和实验室战略策划的大框架下,实验室所追求的质量方面的目标。总体目标是多层次的,包括财务目标、科技目标、人才目标、质量目标等等。总体目标应在实验室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

质量方针可以是抽象的,质量目标则是可实现、可测量、可超越的。例如,有的实验室提出了“遵循认可准则,贯彻质量方针,完善管理体系,采用先进技术,追求报告/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99%,力争客户满意率99%” 的质量目标。有的质量目标,还包括了某些可量化的子项目以及实现目标的时间,并制定了相应的测算办法。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质量方针制定能够导致业绩改进的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为保证总的质量目标的实现,部门目标宜高于总目标。

由于内、外环境的变化,实验室会对质量目标做出一些调整。质量手册中通常给出3~5年的质量目标。为了实现这一中长期质量目标,实验室还可以另外制定年度目标或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属短期目标,实验室应在年度计划中提出,在下次管理评审时对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测算,以利于质量改进的实施。

7、如何制定质量方针

答: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其内容应包括三个承诺:即良好职业行为的承诺、服务质量的承诺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并为制定评价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真情、切实的质量方针是实验室工作的灵魂,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质量方针既要体现检测/校准工作科学求真的精神,也要体现实验室以客户为焦点的服务宗旨。

在制定质量方针时要思考:实验室的客户是谁?他们有什么需求?为什么提出这样的需求?实验室能满足客户什么样的需求?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竞争优势是什么?回答了这些问题,就清楚了自己的目标和如何来实现这些目标。实验室可以把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作为制定质量方针的基础,由最高

管理者召集管理层举行政策规划会议,研究市场、目标客户、自身的专业能力与竞争优势,从而产生清晰明确、结合客户需求体现实验室特色的质量方针。

例如:“样品空间有限,科学追求无限;数据真实无情,服务客户有情”;“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测量准确、服务及时”。这些质量方针基本上体现了实验室的工作内容,反映了质量宗旨和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

质量方针不宜太笼统。例如“自己永不满足,客户永远满意”的质量方针,没有体现检测/校准机构的特点,另一方面,客户的需求既有明示的,也有潜在的,同时还在变化发展,实验室在向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需要保证公正性、科学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验室是难以满足所有客户的所有要求的,将“永远满意”作为实验室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不免欠妥。

8、如何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

答:《认可准则》在“组织”一节中4.1.6条:“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不仅强调了最高管理者在建立沟通机制方面的作用,也反映沟通对于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重要性。

沟通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人员能参与目标的实现,改进业绩,其内容是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信息,如质量方针、要求、目标的实施,程序的运作情况等。在实验室中,沟通活动包括专题工作报告会、工作例会、情况介绍会、成绩表彰会、质量分析会;沟通媒介可以是布告栏、宣传栏、内部刊物以及电子媒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目前许多实验室建有内网,论坛上可匿名或实名对实验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调查表和建议书,信函,口头交流方式都是可行的。

评审员在评审中应关注管理体系不会因为沟通的问题而导致不符合甚至于失效。

9、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最高管理者是指在最高层指挥控制组织的一组人或一个人。《认可准则》关于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共提出6项:作出建立和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确保制订质量方针,确保策划管理体系;确保规定职责和权限;确保建立内部沟通过程并进行有效沟通;进行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实验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规范和客户要求的重要性;主持策划、建立(含变更)管理体系即确定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确保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建立沟通机制实施内外部沟通;制定质量方针目标,批准《质量手册》,发布质量承诺;定期实施管理体系评审,并负责持续改进的策划和实施;任命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指定关键岗位代理人;确保获得检测/校准所必要的资源等。

10、如何指定关键人员的代理人?

答:实验室可以在手册中规定某项职能的代理人,譬如,在手册中写明“院长无法履职时,由第一副院长代行管理职责”,也可以签署代理书的形式指定代理。代理书中应写明代理权限、代理时限、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若一项职能有多名代理人,则应说明代理人的优先顺序,“代理人按排名先后履行代理职责。”由于一个岗位可能同时担负多项职责,有时被代理人仅授权代理人部分职责,因此,代理权限必须清晰。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授权签字人是经评审组现场考核而推荐获得CNAS 认可的,实验室无权为授权签字人指定代理人。也就是说,证书/报告的签发人必须是CNAS 认可证书附表中的人员,不能代理。

11、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认可准则》4.1.5 i) 对质量主管作了如下描述:“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主管,不管现有的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利。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层。”

内部审核及质量活动的管理,如体系运行过程中实验室人员未遵守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规定的处置、内审员的管理等则由质量主管负责。大体而言,技术管理者通过对专业技术问题的处置和把握,从技术层面确保检测/校准质量;质量主管则是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维护,从体系运行符合性方面来保证检测/校准质量,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需求。

根据质量管理原则,从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尽管责任不同,但都承担着质量职责,其工作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检测/校准结果。《认可准则》明确了质量主管的责任在于“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即质量主管是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全面负责的人,而并非对检测/校准质量承担领导责任的人。在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必要使之具体化,而不能简单地认为质量主管就是对检测/校准质量承担领导责任的人,也不能把《认可准则》中管理要求部分的所有内容都认定为质量主管的职责范围。

12、技术管理者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认可准则》4.1.5 h) 对技术管理者的作用作了如下描述:“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一般认为,不确定度、测量溯源、能力验证由技术管理者归口管理。具体而言,对检测/校准技术方面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判断(如对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测量溯源性的有效性等),校准/检测方法的最终证实,以及确保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所需技术资源的供应、调配等由技术管理者负责。也就是说,影响检测/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的采购应由技术管理者负责。在综合性实验室一般由技术委员会承担技术管理者的工作。

由于监督是侧重技术性的活动,质量监督工作往往由技术管理者负责

13、如何实现对检测/校准人员的充分监督?

答: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对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称为“质量监督”,监督应是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具有所从事的检测/校准工作的初始能力和持续能力,因此为实现充分监督,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监督人员在技术能力上不低于被监督人员,在专业范围上可覆盖开展项目;监督应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应建立年度监督计划;定期监督与非定期监督结合,定期监督应覆盖所开展项目与检测/校准人员,非定期监督可在标准方法、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进行;监督人员应有时间和条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不能要求监督人员“忙里偷闲”来从事监督,同时监督人员的岗位要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实验室要通过监督,发现检测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可以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管理体系文件中有效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地方,从而实现改进。

如何实现对检测/校准人员的充分监督?

答: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对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称为“质量监督”,监督应是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具有所从事的检测/校准工作的初始能力和持续能力,因此为实现充分监督,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监督人员在技术能力上不低于被监督人员,在专业范围上可覆盖开展项目;监督应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应建立年度监督计划;定期监督与非定期监督结合,定期监督应覆盖所开展项目与检测/校准人员,非定期监督可在标准方法、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进行;监督人员应有时间和条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不能要求监督人员“忙里偷闲”来从事监督,同时监督人员的岗位要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实验室要通过监督,发现检测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可以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管理体系文件中有效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地方,从而实现改进.

13、实验室应规定哪些人员的职责、权利?

答:《认可准则》 4.1.5 f) 要求“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在实验室中,对检测/校准质量有影响的管理人员不仅包括最高管理层人员、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包括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诸如证书/报告授权签字人、客户物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文件管理员、环境设施管理员;操作人员则指具体执行检测/校准的人员;核查人员则包括监督员、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内审员。

实验室不仅应规定这些人的职责、权利,为保证他们工作的有效性,还应对其任职资格作出规定,譬如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具有所从事项目的技术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相

应资质。

14、实验室应规定哪些人员的职责、权利?

答:《认可准则》 4.1.5 f) 要求“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在实验室中,对检测/校准质量有影响的管理人员不仅包括最高管理层人员、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包括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诸如证书/报告授权签字人、客户物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文件管理员、环境设施管理员;操作人员则指具体执行检测/校准的人员;核查人员则包括监督员、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内审员。

实验室不仅应规定这些人的职责、权利,为保证他们工作的有效性,还应对其任职资格作出规定,譬如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具有所从事项目的技术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5、什么是计量标准?

答:在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是指“为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在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计量标准被定义为一种测量标准(measurement standard,etalon ),而测量标准是“实现给定量的定义、具有确定的量值和测量不确定度、用作参考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 测量标准通常作为参照对象,用于为其它同类量确定量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在我国,测量标准按其用途分为计量基准(national standard)和计量标准。计量基准又称国家计量基准,是“经国家权威机构承认,在国内作为同类量的其它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实物量具、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溶液都属于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是一种实物(硬件) ,在计量领域,计量标准有时也简称为“标准”;但通常所说的“标准”往往是指书面的标准文件(软件) ,譬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

16、什么是计量?

答:计量(metrology)是“实现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曾经被定义为“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可靠的测量”, 而目前的定义不再把计量单纯地理解为某种特定量的测量,而把测量操作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 如法制活动、管理活动等包括在计量范畴之内。

计量的定义反映了计量的本质特征——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这是我国计量立法的基本点,明确了计量工作的目的和基本任务。计量既是一门学科——计量学, 又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事业——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就是为经济有效地满足社会对测量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法制、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有组织的活动。

17、为什么要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答:测量的目的是确定被测量值或获取测量结果。有测量必然存在测量误差,在经典的误差理论中,由于被测量自身定义和测量手段的不完善,使得真值不可知,造成严格意义上的测量误差不可求。而测量不确定度的大小反映着测量水平的高低,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就是评价测量结果的质量。

18、什么是测量不确定度?

答:测量不确定度简称不确定度,是指“根据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测量不确定度包括由系统效应影响引起的分量,如与修正量和测量标准所赋量值有关的分量及定义的不确定度。有时对估计的系统影响未作修正,而是当作不确定度分量处理。

这里的“非负参数”,可以是诸如称为标准测量不确定度的标准偏差(或其特定倍数),或是说明了包含概率区间的半宽度。

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根据一系列测量值的统计分布,按测量不确定度的A 类评定进行评定,并用标准偏差表征;而另一些分量则可根据基于经验或其它信息所获得的概率密度函数,按测量不确定度的B 类评定进行评定,也用标准偏差表征。

19、什么是计量溯源性?

答:计量溯源性是指“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参照对象的技术规范必须包括在建立等级序列时所使用该参照对象的时间,以及关于该参照对象的任何计量信息,例如在这个校准等级序列中进行第一次校准的时间。定义中的参照对象可以是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的定义、或包括无序量测量单位的测量程序、或测量标准。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校准等级序列。

对于在测量模型中具有一个以上输入量的测量,每个输入量本身应该是经过计量溯源的,并且校准等级序列可形成一个分支结构或网络。为每个输入量建立计量溯源性所作的努力应与对测量结果的贡献相适应。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测量其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如果两个测量标准的比较用于检查、必要时用于对量值进行修正、以及对其中一个测量标准赋予测量不确定度时,测量标准间的比较可看作一种校准。两台测量标准之间的比较,如果用于对其中一台测量标准进行核查以及必要时修正量值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则可视为一次校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认为确认计量溯源性的要素是向国际测量标准或国家测量标准的不间断的溯源链、文件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文件规定的测量程序、认可的技术能力、向SI 的计量溯源性以及校准间隔。

“溯源性”有时是指“计量溯源性”,有时也用于其他概念,诸如“样品可追溯性”、“文件可追溯性”或“仪器可追溯性”等,其含义是指某项目的历程(“轨迹”)。所以,当有产生混淆的风险时,最好使用全称“计量溯源性”。

20、哪些设备应进行校准?

答:《认可准则》5.6.1条中规定“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对检测/校准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的测量设备(例如显示数据用于得出检测/校准结果)和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例如某些高稳电源),应进行严格的校准。其中,有的测量设备还要进行期间核查。对应用于检测的,当测量设备校准所带来的贡献对扩展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以不校准。

21、检定和校准有什么异同?

答:测量仪器的检定又称计量器具的检定,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从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检定和校准的联系主要在于:

(1)检定和校准都是测量仪器特性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2)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3)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

(1)法制性

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执行人员应取得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规定。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客户的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费用以双方协议形式确定。

(2)符合性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JJG),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根据检定规程给出有效期。校准依据校准规范(JJF)、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客户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主要是确定示值、示值误差及其不确定度,一般不需作出符合性声明,而是由仪器的使用者评价其是否符合预期要求。

(3)溯源性

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标)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严格执行国家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4)开展项目

检定包含定性试验和定量试验两部分内容,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仅涉及定量试验,只评定示值误差。

(5)结果报告

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或不合格通知书,校准通常发给校准证书。检定证书上需要提供测量仪器所满足的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一般不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为了对所得测量结果的正确性提供量化的声明,校准证书上需要通过计量溯源性提供测量不确定度,以使客户建立对校准所得结果的可信度。

22、实现量值溯源/传递的途径有哪些?

答:实现量值溯源/传递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六种:

(1)依据计量法规建立的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即参考标准,通过校准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的校准或定期检定,实现量值溯源/传递。

(2)工作计量器具送至被认可的校准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通过使用相应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定期计量检定或校准实现量值溯源/传递。

(3)工作计量器具,需要时,按照国家量值溯源体系的要求,溯源至本部门本行业的最高计量标准,进而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4)必要时,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可直接溯源至工作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基准。

(5)当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测量时,只要可能,标准物质必须追溯至SI 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6)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则应溯源至公认实物标准或通过比对、能力验证等途径提供证明:

a 使用有资格的供应商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来给出材料的可靠物理或化学特性

例如,长度线宽标准样板国际上多采用美国标准和技术研究院(NIST )提供的有证线宽样板。在我国,有证标准物质可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标准物质提供者(RMP )求购。

b 使用描述清晰并被有关各方接受的规定方法和(或) 标准

例如,材料硬度目前尚不能严格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其计量溯源性来自各国同行接受的一致的测量方法。由于经各方商定,是包容、妥协的产物,各方的测量结果理应“合群”,为此,有必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以便及时发现是否“离群”。

23、量值溯源方式有哪些?

答:量值溯源方式一般有:

(1)用实物计量标准进行校准或检定;

(2)发放标准物质;

(3)发播标准信号;

(4)发布标准(参考)数据;

(5)计量保证方案(MAP )。

计量检定与校准是实现量值溯源的主要技术手段。

24、什么是溯源等级图?

答:一种代表等级顺序的框图,用以表明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与给定量的测量标准之间的关系。溯源等级图是对给定量或给定类别的测量仪器所用比较链的一种说明,以此作为其溯源性的证据。 在一个国家内,对给定量的测量仪器有效的一种溯源等级图为国家溯源等级图,包括推荐(或允许)的比较方法或手段。在我国,也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在校准实验室通常采用量值溯源框图,如图4-1所示。

25、什么是量值传递?

答:量值传递是指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我们平常从事的计量检定工作大部分是量值传递工作。

26、什么是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

答: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是指参照对象是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定义时的计量溯源性。 “向SI 的溯源性”是指溯源到国际单位制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

27、什么是计量溯源链?

答:计量溯源链(简称溯源链)是指“用于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测量标准和校准的次序”。

计量溯源链是通过校准等级关系规定的,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两台测量标准之间的比较,如果用于对其中一台测量标准进行核查以及必要时修正量值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则可视为一次校准。

28、如何识别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

答:测量不确定度来源的识别应从分析测量过程入手,即对测量方法、测量系统和测量程序作详细研究,为此必要时应尽可能画出测量系统原理或测量方法的方框图和测量流程图。

检测和校准结果不确定度可能来自:

(1)对被测量的定义不完善;

(2)实现被测量的定义的方法不理想;

(3)取样的代表性不够,即被测量的样本不能代表所定义的被测量;

(4)对测量过程受环境影响的认识不全,或对环境条件的测量与控制不完善;

(5)对模拟仪器的读数存在人为偏移;

(6)测量仪器的计量性能 (如最大允许误差、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死区及稳定性等) 的局限性,即导致仪器的不确定度;

(7)赋予计量标准的值或标准物质的值不准确;

(8)引用于数据计算的常量和其它参量不准确;

(9)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的近似性和假定性;

(10)在表面上看来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被测量重复观测值的变化。

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必须根据实际测量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有些不确定度来源可能无法从上述分析中发现,只能通过实验室间比对或采用不同的测量程序才能识别。在某些检测领域,特别是化学样品分析,不确定度来源不易识别和量化,测量不确定度只与特定的检测方法有关。分析时,除了定义的不确定度外,可从测量仪器、测量环境、测量人员、测量方法等方面全面考虑,特别要注意对测量结果影响较大的不确定度来源,应尽量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u 、U 为斜体。 注: ① 表中A 、B 、c 、rel 、eff 为正体;x 、y 、k 、i 、p 、

② 表中大写U 表示扩展不确定度;小写u 表示标准不确定度,如:

² 标准不确定度A 类评定:u A

² 标准不确定度B 类评定:u B

²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 c 、u c (y )

² 扩展或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 、U p 、U rel 、U p rel

30、什么是零的测量不确定度?

答:零的测量不确定度是测量仪器的特性之一,指“测量值为零时的测量不确定度。”它与零位或接近零的示值有关,包含被测量小到不知是否能检测的区间或仅由噪声引起的测量仪器的示值区间。 零的测量不确定度的概念,也适用于当对样品与空白进行测量并获得差值时。

31、什么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答: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是计量标准的特性之一,指“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它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如果计量标准中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通过校准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由校准证书得到。“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与“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同,前者包括标准器与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不包括被测对象;后者包括被测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32、什么是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答: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是测量仪器的特性之一,指“由所用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除原级测量标准采用其他方法外,仪器的不确定度通过对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校准得到。仪器不确定度通常按B 类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对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的有关信息可在仪器说明书中给出。

33、什么是定义的不确定度 ?

答:定义的不确定度是指“由于被测量定义中细节的描述有限所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定义的不确定度是在任何给定被测量的测量中实际可达到的最小测量不确定度,被测量定义描述细节中的任何改变将导致另一个定义的不确定度。

34、什么是目标不确定度?

答:目标不确定度全称目标测量不确定度,是指“根据测量结果的预期用途,规定作为上限的测量不确定度。

35、什么是不确定度报告?

答:不确定度报告(uncertainty budget)是指“对测量不确定度的陈述,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及其计算和合成。”不确定度报告应该包括测量模型、估计值、测量模型中与各个量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协方差、所用的概率密度分布函数的类型、自由度、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类型和包含因子。

36、什么是扩展不确定度?

答:扩展不确定度全称扩展测量不确定度,是指“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与一个大于1的数字因子的乘积。”这里的“数字因子”即为包含因子,它取决于测量模型中输出量的概率分布类型及所选取的包含概率。

37、什么是包含区间、包含概率及包含因子?

答:包含区间是指“基于可获信息确定的包含被测量一组值的区间,被测量值以一定概率落在该区间内。”为避免与统计学概念混淆,不应把包含区间称为置信区间。

包含概率是指“在规定的包含区间内包含被测量的一组值的概率。”为避免与统计学概念混淆,不应把包含概率称为置信水平。包含概率替代了曾经使用过的“置信水准”或“置信的水平”。

包含因子是指“为获得扩展不确定度,对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所乘的大于1的数。”包含因子有时也称扩展因子,用符号k 表示。

38、什么是参考测量标准?

答: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下简称《认可准则》)5.6.3.1条提及的参考测量标准(reference measurement standard),在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定义为“在给定组织或给定地区内指定用于校准或检定同类量其它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简称参考标准(reference standard)。在我国,这类标准在某地区或组织中通常称为最高计量标准。

国际测量标准(international measurement standard)是“国际协议签字承认并旨在为全世界服务的测量标准”;国家测量标准(national measurement standard)简称国家标准,在我国称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是“经国家权威机构承认,在国内作为同类量的其它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measurement standard for social use)“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时具有公证作用、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依据的测量标准”。在处理计量纠纷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仲裁检定后的数据可以作为仲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国际测量标准、国家测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都属于参考标准。

与参考标准相对应,工作测量标准(working measurement standard)是“用于日常校准或检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测量标准”,简称工作标准(working standard)。工作测量标准通常用参考测量标准校准或检定。

39、什么是计量标准?

答:在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是指“为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在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计量标准被定义为一种测量标准(measurement standard,etalon ),而测量标准是“实现给定量的定义、具有确定的量值和测量不确定度、用作参考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 测量标准通常作为参照对象,用于为其它同类量确定量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在我国,测量标准按其用途分为计量基准(national standard)和计量标准。计量基准又称国家计量

基准,是“经国家权威机构承认,在国内作为同类量的其它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实物量具、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溶液都属于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是一种实物(硬件) ,在计量领域,计量标准有时也简称为“标准”;但通常所说的“标准”往往是指书面的标准文件(软件) ,譬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

40、什么是计量?

答:计量(metrology)是“实现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曾经被定义为“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可靠的测量”, 而目前的定义不再把计量单纯地理解为某种特定量的测量,而把测量操作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 如法制活动、管理活动等包括在计量范畴之内。

计量的定义反映了计量的本质特征——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这是我国计量立法的基本点,明确了计量工作的目的和基本任务。计量既是一门学科——计量学, 又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事业——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就是为经济有效地满足社会对测量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法制、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有组织的活动

41、如何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答:实验室接触客户信息的部门与人员均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义务,在每一环节均应按要求处置。

在受理环节,应充分了解客户对保密的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应请客户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商定保密措施,在协议书上注明或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当检测/校准工作分包给其他实验室时,应对分包方提出保密责任要求,并对分包方的检测/校准工作实施保密监督。

在客户物品存放与交接环节,与检校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查看物品及相关资料,不得拍照借阅,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物品及资料应加贴“机密”标签,专门存放。

在检测/校准环节,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有关客户物品的技术特性,工艺结构和检测信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观看查询。

在证书/报告及其副本以及记录存放环节,保管部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若客户要求用电话或其他电子方式传输结果,应请客户在合同中声明,在传输前要求委托方证明其身份,并确保传输的准确、可靠和无泄密。实验室应保留反映委托方要求、身份的记录。

42、实验室若出现了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怎么办?

答:《认可准则》4.1.5 a) 要求实验室“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的措施”。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实验室在运行中可能会出现偏离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情形,对此,

实验室需要制定预案,明确谁识别偏离,谁准许偏离;在原因消失或者条件具备可正常运行的时候,采取什么措施来识别和评估偏离所造成的影响;若这一偏离已影响到客户对检测/校准结果的使用,实验室要有追回和补偿措施。偏离只能是短期的。

实验室应详细记录每一环节以及事后的评估,反映对偏离的处置。

43、客户的机密信息包括哪些?

答:实验室开展检测/校准时,会接触到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所有权,显然为客户保密是实验室理应承担的义务,为此《认可准则》4.1.5 c)条要求实验室“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

实验室应予保密的信息不仅包括客户提供的用于型式评价或样机试验的产品及其技术资料所携带的信息,如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依据、外观设计(照片)、产品技术说明书、新产品技术先进性的信息(如专利技术)、客户的送检信息,还包括实验室给出的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以及可能被客户的竞争对手所利用的其他信息。同时,现场检测还可能接触到客户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装备等有关信息(如设备来源及渠道、设备技术性能等),检测人员也有义务对此予以保密。

44、对非法人实验室,应特别关注哪些方面?

答:若实验室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而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则其母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应授权实验室独立开展检测或校准相关活动,声明为其提供财务、人力等资源,并对其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母体组织应发布公正性声明,声明不进行有损于实验室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干预;母体组织规定维护实验室公正性、独立性及防止利益冲突的措施,譬如实验室受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其负责人不得由营销部门负责人兼任。此外,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图应反映实验室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与母体组织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母体组织签发的法人授权书可采用如下用语:“今授权某实验室在取得资质范围内独立对外开展检测/校准业务,拥有独立账目并独立核算。本机构将为其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源,其业务活动中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由本机构承担。某同志任实验室主任一职,全面管理中心事务。”授权书应有法人印章、法人代表签名、实验室印章、实验室负责人签名和授权时限。

什么是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什么是临时设施?什么是移动设施?

答: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一般是指实验室建筑物以外的检测或校准场所。例如,汽车试验场、EMC开阔场等。

临时设施(时间上)是为实施检测或校准而临时搭建的设施,临时配备的设备与人员。例如,土工实验室对工程材料的现场检测。

移动设施(空间上)是指检测设施是移动的,例如,环保移动检测车、移动测速装置。

45、《认可准则》中为何称“管理体系”,而不是“质量管理体系”?

答:《认可准则》1.4条指出,“本准则是CANS 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依据,也可为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南”,在其后的注中说明,“„管理体系‟在本准则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也就是说,准则不仅为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指导,还对实验室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

在4.1.5 e)中,准则指出“(实验室应)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也反映出准则所指为管理体系,而不局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这和ISO 9000的原则也是一致的。

46、什么是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

答:第一方实验室是供方实验室,它是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受供方委托检测/校准供方生产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第二方实验室是需方实验室,也是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校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或受需方委托检测/校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供方产品质量。第三方则是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为社会提供检测/校准服务的实验室,数据为社会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社会产品质量。 第一、二、三方实验室是可以互相转换的,第三方可以变成第一、二方,而第一方也可以同时是第二方。如果实验室是某机构中从事检测或校准的一个部门,且只为本机构提供内部服务,则该实验室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一方实验室。

4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主要涉及哪些技术文件?

答: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所涉及的国际指南、国家标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CNAS 颁布的文件如下:(1)国际指南

① ISO/IEC 指南98-3-2008《测量不确定度-第三部分: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指南》(GUM ) ②《量化分析测量不确定度指南》〔EURACHEM/CITAC Guide(第二版)2000〕

③ ISO /ASTM 51707:2005(E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导则》

(2)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①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技术规范》

② JJF1059.2-2012《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技术规范》

③ JJF 1130-2005《几何量测量设备校准中的不确定度评定指南》

④ JJF 1135-2005《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技术规范》

(3)CNAS 认可准则与指南:

① 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② CNAS-GL05:2011《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实施指南》

③ CNAS-GL06:2006《化学分析中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④ CNAS-GL07:2006《电磁干扰测量中不确定度的评定指南》

⑤ CNAS-GL08:2006《电器领域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⑥ CNAS-GL10:2006《材料理化检验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

⑦ CNAS-GL28:2010《石油石化领域理化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

(4)国家标准

① GB/T 6113.402-2006《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4-2部分: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 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

② GB/T 16509-2008《辐射加工剂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导则》

③ GB/T 18779.2-2004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工件与测量设备的测量检验 第2部分:测量设备校准和产品检验中GPS 测量的不确定度评定指南》

④ GB/T 18779.3-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 工件与测量设备的测量检验 第3部分:关于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达成共识的指南》

⑤ GB/Z 22553-2010 《利用重复性、再现性和正确度的估计值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指南》

⑥ GB/T 24635.3-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 坐标测量机(CMM)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的技术 第3部分:应用已校准工件或标准件》

⑦ GB/Z 24637.2-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通用概念 第2部分:基本原则、规范、操作集和不确定度》

48、如何准备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的被测物品?

答:检测物品的制备由协调者承担,也可以分包或外包,应考虑到可能影响实验室间比对完好性的条件,诸如均匀性、抽样、稳定性、转运中可能的损坏及周围环境条件的影响。分发的被测物品在性质上应与参加实验室日常校准/检测的物品相类似,数量上取决于所需覆盖的范围。实验室间检测比对应考虑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样品均匀性检测或稳定性保证都应在样品发送前得到落实。对性能稳定的样品只需考虑均匀性。样品均匀性检验的要求和方法参见认可委公开文件CNAS-GL03:2006《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

能力验证计划有哪些基本类型?

答:能力验证计划有以下六种类型:①测量比对计划;②实验室间检测计划;③分割样品检测计划;④定性计划;⑤已知值计划;⑥部分过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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