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制度史
(做得不够全面,仅供参考) 列举
1、总理衙门机构设置:该衙门直属机构有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海防五股,另有海关总税务司署(1861年设立,负责全国各海关税收)、同文馆(1862年设立,负责翻译)、清档房(1864年设立,负责档案抄录及保管)、司务厅(1864年设立)、电报处(1884年设立)及银库(1884年设立)等各个附属机构。
2、清末官制改革内容:裁詹事府等六衙门,酌置散卿以议庶政,澄清吏治,删改则例(裁撤书吏、衙役,裁詹事府、通政司、河东河道总督,改设外务部,新设学部、商部、巡警部。设资政院和咨议局。重组内阁)
“五大臣出洋”: 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
内阁成员:总理大臣为奕kuāng@①(皇族,兼管外务部),协理大臣那桐(满族)、徐世昌(汉族),各部大臣是外务梁敦彦(汉族)、民政善耆(皇族)、度支载泽(皇族)、学务唐景崇(汉族)、陆军荫昌(满族)、海军载洵(皇族)、司法绍昌(皇族)、农工商溥伦(皇族)、邮传盛宣怀(汉族)、理藩寿耆(皇族)。此即所谓的“皇族内阁”
晚清官制改革虽然没有挽救清王朝,但在改革中试图建立和形成的一套文官制度,仍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首先,晚清的设官分职是国家整个政治体制包括文官制度的大变革、大调整,其规模、深度和广度为前代所无,反映了一种历史的必然。其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扩大了国家职能。通过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加强了国家的对外职能;通过设立农工商部、学部、民政部、邮传部,以及裁撤旧衙门等措施,加强了国家对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再次,官制改革所试图建立的文官制度,促进了国家体制的近代化过程。
3、试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迫于内部政治压力,颂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订的《钦定宪法大纳》,成为中国法制史上首部具有近代宪法意义的法律文件,用资产阶级宪法形式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合法外衣。《钦定宪法大纳》未给人民真正的民主权利,只是使君权宪法化而已,因而激起了朝野普遍的不满。《十九信条》和《钦定宪法大纲》比较在体例与内容上均有不同,一是采用英国式“虚君共和”的责任内阁制,二是形式上限制了皇权,扩大了国会权力,规定皇权以宪法时定者为限,皇位继承顺序由宪法规定,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行,宪法修正提案归国会,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皇帝直接统海陆军,但对内使用颁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国陆军条约非约国会议决不得缔结,官制官规以法律规定。三是它属临时宪法,而《十九信条》则已成为一种临时宪法,具有宪法性质,它明确规定关于国会权限条文,在国会成立前,由资政院代行国会权力,朝廷重新起用袁世凯,即据《十九信条》于1911条11月8日“选择” 袁世凯,并由皇帝任其为总理大臣的,但《十九信条》仍以“大清帝国之皇帝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为基本精神,人民的民主权利只字未提,《十九信条》未能挽回清廷的厄运,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宣布退位,至此,结束了中国两午多年的封建帝制统治。
4、护法军政府经历了那几个阶段:①第一次护法运动:1917年9月1日成立护法军政府;1917年10月孙中山任大元帅,护法战争开始;1918年军政府内
部分裂,孙中山引咎辞职,护法运动失败;②第二次护法运动:1920年8月孙中山重建护法军政府,第二次护法运动开始;1921年6月,两广统一;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
5、五院制国民政府的基本构成
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及考试院。
6、《鄂州约法》
名词解释
《鄂州约法》
1911年10月16日, 湖北军政府颁布了由宋教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 简称《鄂州约法》。《鄂州约法》取美国宪法精华, 主张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实行联邦制, 保障公民权利, 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面的职权作了明确的划分。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采用三权分立原则的政权根本法。它首次正式规定人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自由保有财产”和“自由营业”的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取得政权的中国资产阶级在这里以法律形式宣告自己的胜利并维护既得的成果。这是中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令。
总理衙门
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1861年初(咸丰十年底)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外交)而设立的中央机构,任命恭亲王奕. 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它的职责是:办理外交事务,派出驻各国的公使,兼营通商、海关、海防、订购军火、主办同文馆和派遣留学生等项事务,并管辖三口通商大臣(后改*北洋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后改南洋通商大臣)。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改为外务部。
《钦定宪法大纲》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朝政府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的宪法文件, 由“宪政编查馆”编定。制定、公布“宪法大纲”是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 《钦定宪法大纲》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宪法”字样的宪法文件。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 分正文“君上大权”与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钦定宪法大纲》无论在结构形式上还是在条文内容上,都充分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钦定宪法大纲》的制定与颁布,再次明白的表露出清朝统治集团的愚昧、顽固,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批判和反对,清朝政府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 《十九信条》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它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也是清朝统治者立宪骗局最后破产的记录。由于革命运动和全国局势的压力,《十九信条》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它仍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尤其是它完全着眼于皇帝和国会的关系,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出其虚伪性。正因为如此,清政府抛出《十九信条》后,并未能挽回清王朝大厦将倾的败局。
护法运动
又称“护法战争”。1917年.. 7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驻沪海军到广东。8月离京南下议员在广州召开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称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孙中山被选为大元帅,领导滇军、粤军以及部分桂军、黔军、湘军、川军等,抗击北洋军阀段祺瑞的军事进攻,曾将进入湖南和四川的北洋军队击败。1918年.. 5月桂系军阀陆荣廷排挤孙中山去职。护法军政府遂成为南方军阀的政权,向北洋军阀靠拢,酝酿南北
议和。
护法军政府
1917年.. 7月孙中山率驻沪海军及部分国会议员至广州,于.. 8月.. 25日召开非常国会,30日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其组织如下: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军政府外交部、内务部(各部设总长财政部、交通部一人)陆军部、海军部并规定临时约法未恢复前,政权由大元帅掌理。9月孙中山当选为大元帅,唐继尧、通部一人)陆军部、海军部并规定临时约法未恢复前,政权由大元帅掌理。9月孙中山当选为大元帅,唐继尧、为元帅(唐、陆不与孙中山合作,未就职)。次年.. 5月桂系军阀唆使政学系劫持非常国会,排挤孙中山,7月将军政府大元帅制改为七总裁合议制,孙中山被迫赴沪。后桂系军阀向北洋军阀靠拢,将军政府撤销。
简答论述
1、南京临时政府的政权建设的特点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废除刑讯、跪拜、吸食鸦片、缠足、蓄辫等秕政陋习;制订了保护私人财产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采取了改进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的措施;并以新闻言论自由取代封建时代钳制言论的政策,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南京临时政府没有实行任何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反而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这成为导致它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内容:
①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②为了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
③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④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
⑤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性质:《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
意义:临时约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它宣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从此,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临时约法不仅具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意义,而且也寓意含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民族分裂的作用。临时约法主要缺点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它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3、政治会议 约法会议的召集和作用
政治会议,初名行政会议,由大总统袁世凯于1913年11月26日下令召开。政治会议为“咨询机关”,约法会议产生后改会议立即自行解散。 政治会议的主要使命便是讨论通过那个导致国会死亡的《增修约法草案》,制造总统制独裁的依据。不过政治会议不敢冒天下大不韪,便把这个皮球踢给了约法会议。1914年1月26日,政治会议回复袁世凯,要求召开约法会议。
作用:
4、中政会的设立、组成与职能范围
中央政治会议,也称中央政治委员会,简称“中政会”,是国民党中央设立的以特殊政治机构,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曾经起过重要作用。它自1921年创立至1949年最后消亡,经历了国名党统治所谓三个时期:“军政”“训政”“宪政”。在每个时期的地位和职能都有所变化。
① 军政时期施行军法,实行军事统治,既以兵力统一全国,有训练人民接受“三民主义”。待一省之内秩序完全安定后,就可停止军政,开始训政时期。
训政时期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运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一省之内全部县实现自治时,即可结束训政,进入宪政时期。1928年国民党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蒋介石打出“以党治国”的旗号,宣布“统一军政”“实施训政”,名曰加强中央统治,实为排除异己,建立独裁统治。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就是蒋介石独裁专制。
③宪政时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宪法颁布后,即“还政于民”,举行全国大选。民选政府成立,就是建国大功告成。
其中在国民党训政时期,中政会发展到顶峰,它做为国名党训政的最高指导机关和党政间“惟一”连锁和枢纽,从政治上、组织上有效保证了国民党对训政大权的垄断和对国民政府的控制,成为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以党治国的重要工具。
5、试评国民党“党治主义”
列宁创建了俄国共产党,开展暴力革命,推翻了沙俄帝制,创立了党政军高度统一,党权高于一切的“党化国家”体制。孙中山在领导中国革命屡受挫折后,改奉“以俄为师”,将苏俄“党化国家”的体制引入中国,提出和推行了“以党治国”论,这便是“以党治国”的发端。
早在1915年,孙中山强调党是民国的根本,郑重声明:“本总理向来主张以党治国”。 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利用孙中山的政治遗产,将孙中山的“以党治国”和“三阶段论”发展成为一种极权主义的政治体制,走上了专制独裁之路。蒋介石奉行 “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并要求国人对领袖绝对效忠。在推行独裁统治的过程中,国民党的“党文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按照蒋介石的说法,国民党是“唯一救国的党”,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应占据国家的所有权力。“以党治国”经过这样的演进,就成为建立“党化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权组织形式的理论基调,从而使中国宪政化进程出现大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