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
评估报告书
( 年度)
协会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嘉兴市民政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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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为有序开展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现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评估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协调、自律和代表等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采用1000分制,包括基本条件(130分)、组织建设(320分)、规范运作(420分)和社会影响(130分)四大类47小类100项具体标准。
三、评估办法:评估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导下的评估工作机构负责专业性评审工作。
四、评估程序:采取行业协会自评、评估工作机构初审、评估委员会审核并公示等程序。申报评估的行业协会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对照标准如实逐项自评,自评材料(一式二份) 报市民政局。
五、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 (AAAAA )、4A (AAAA )、3A (AAA )、2A (AA )、1A (A )。行业协会评估结论有效期为3年。获得4A 以上(含4A )级的行业协会须报省民政厅核准同意,并免2-3年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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