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工程结算审核委托书
回执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立项文号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 造价咨询 单位 (盖章) 年 月 电 话 日 立项金额 送审总造价 联系电话 其它相关说明 本 表 请 提 供 一 式 二 份 1.新建□2.续建□3.其它□
造价工程师 提交资料清单
□(1)经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合同及协议书 (验原件留复印件) 以及经备案的投标工程预算书(直接发包工程提供相配套的预算书),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书; 共 页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共 页 □(3)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验原件留复印 件; 共 页 □(4)建设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结算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含相应的计价软盘; 共 页 □(5)主要材料价格表和产品说明书(主要装饰和防水材料、安装工 程设备需要提供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等证明材料); 共 页 □(6)招标文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审批资料); 共 页 □(7)工程量计算书(或工程量核准意见) 、钢筋下料表(土建) ; □(8)承发包双方核准的工程量清单(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隐 蔽工程记录) ; 共 页 □(9)缴交工程定额测定费收据; □(10)竣工图; □(11)计划批文复印件 □(12)其它 资 料 要 求 共 共 共 页 页 页
1.工程结算书应有造价工程师签证字(盖章)和造价咨询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 2.招标工程结算书造价需按合同价+设计变更价款+签证造价三部分组成; 3.请委托单位在“其它相关说明”中,分别列明土建、水电等造价; 4. 建设单位保证所有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收时间: 咨询电话:28943000 28943928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造价管理站监制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