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合人才办[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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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申报2012年“千人计划”
部分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外专局和中央、省属驻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申报2012年“千人计划” 部分项目工作的通知》皖人才办[201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1、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的申报人,请根据实际,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报市委组织部。
2、“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由市外专局组织,并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3、市所属科研机构申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请市科技局组织,并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同时,用人单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
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3月2日、7月13日。“青年千人计划”电子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9日、7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
(www.1000plan.org)下载。
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