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2009]001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合肥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建计函[2008]346号)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合肥市2009年1月1日后新招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按下列取费费率计算:
一、以预算定额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⒈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工程造价按下式计算:
工程造价=综合价格×0.9994×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1+税率)
⒉执行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合肥市装饰工程结算系数:
合肥市装饰工程结算系数表
工程类别 综合费用结算系数(%)
一类 189.38
二类 163.12
三类 129.41
四类 100.8
⒊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合肥市安装工程结算系数:
工程类别 一 二 三 四
合肥市安装工程结算系数表
计费基础 合肥市区结算系数
193.68 168.36
定额人工费
133.43 109.18
单位:% 三县结算系数
164.25 141.44 109.98 70.14
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合肥市市政工程综合结算系数:
合肥市市政工程结算系数表
单位:%
合肥市区结算三县结算系
计费基础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系数 数
一 36.58 34.14
道路、桥涵、防洪、堤
二 31.56 29.19
2000年市政估价防工程
三 25.69 23.40
表定额直接费
独立土石方工程 (机
30.49 28.13
械施工)
一 182.27 154.11
2000年市政估价
给、排水工程 二 148.09 123.30
表定额人工费
三 116.85 95.15
独立土石方工程 (人
工施工)
71.79 54.54
⒌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项目均以3.475税率计入,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结算系数已包括劳保费和流动施工津贴。
二、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其清单计价中的规费(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按以上标准予以计入。
三、工程在2008年已交纳定额测定费2009年领取施工许可的项目,仍执行原费率。 四、本通知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