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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工作(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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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工作(下)

刘贵红

昆明市总工会法律部

二、工会法律工作的重点

(一)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认定工作

这个工作不是一个维权的工作,是属于基础性的工作。就和组织部管的建会和发展会员的工作是同一种性质的。也就是说工会有了法律工作以后,有了市场经济以后,我们也强调工会的社团法人资格的问题。所谓的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是从法人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讲的。法人就是法律拟定的人,为什么叫法人呢?这个法律只要规定这个组织是一个法人,那么这个法人就和自然人一样,享有一些人的权利和义务。形象的讲,法人在某些地方就和自然人是一样的,法人有财产权,可以买一栋房子,这个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自然人照样也可以,就是法人的财产权。

1. 法人具备三个要素

才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一定登记的手续成为法人。第一、场所,法人必须有开展工作的场所;第二、人员,这个法人必须有相应工作的人员;第三、资金,必须要有自己的资金。经济法人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企业,你们要去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企业法人,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要具备这三个场所,要有从业场所,要有相应的人员、一定的注册资金,有了这三要素之后,要到工商局去注册登记,通过这个手续以后,你就取得一个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这个时候企业法人就产生了。以前不强调工会法人的身份,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特别是法律工作深入,我们做什么都强调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所以就要给我们工会的一个法人资格,有了法人资格才方便我们开展一些工作。我们工会是一种社会团体,我们有别于经济团体,社会团体就叫社团法人。社团法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讲,一般的设立都要到民政部门去登记。当年取缔法轮功的时候,我们要依法办事,首先就查有没有到民政局登记过,没有登记过肯定是非法的,再看你这个东西是非常邪恶的东西,所以你是邪教又是非法组织。工会社团法人国家就赋予了工会自己的权利,上级工会自己就可以给你进行登记、发证,这个权利在各省的省总工会,虽然大家的证是市总工会拿的,但是发证机关是云南省总工会。

因为下面你们自己本身或者自己所管辖的企业家家都要建工会,建了工会之后90%按照法人三要素的要求,都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具备法人资格以后,收入代征、扣费、缴经费、返还等等,都需要开户,需要开户前提就是要有社团法人证,这些工作都要做。

2. 工会和行政是什么关系?

工会是一个法人,如果这个工会是一个企业工会,那么对应的企业肯定也是企业法人。两个法人从法律上来讲是平等的,但是这个观念很多工会干部没有,总认为我们是这个企业的部门,我们把工会当成了某某企业的部门,对外讲我是某某企业的工会,我们企业还有人力资源部、什么什么部,认为是一个部门。有的企业现在搞个群工部、党群部,甚至把工会都取消掉了,把工会放在党群部里面的一个机构,这些都是瞎整。工会是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人力资源部有法律资格吗?没有,你只是企业的一个内设部门,没有法人资格,你是这个企业的内设机构。工会是独立的,从工会的角度来讲,我和你企业是平起平坐的一个社会团体,而且我有法人资格。所以我们也讲工会主席要高配,虽然这个要求很难落实,但是我们一直都要求工会干部在企业里面要高配。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复杂的关系,这也是由于中国工会的特殊性决定的。特殊在哪里?

3. 工会干部的身份

工会干部的身份有两重性,从工会的角度来讲,我们是工会这个社团法人机关的干部,主席就是这个社团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员、副主席就是这个社团法人的相应管理岗位的机关干部。可是从劳动关系上来讲,我又是对应企业的职工,就是我们工会干部有一个二重性。从工会系统来讲,我们应该有相应的独立性,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场所、自己的人员、自己的资金。从劳动关系上来讲,我们干了工会工作,还要为履行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设立的义务,挣取我的一份收入。当然这个问题现在也有一种思维,叫做改革,就是工会干部的职业化。有一个思路,以后这个企业成立了工会主席,现在不是强调专职,但是让企业配一个专职工会干部人家不干,以后专职工会干部就不要企业配了,我们工会自己养起来,工会主席的工资以后工会负责发,工会主席的工资用工会经费来承担,工会经费承担不了从企业征收。你的工会主席的钱每个月多少钱,交到总工会来,总工会负责发放。这些都是思路,当然这些思路能不能贯彻落实下去,很难。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特殊问题,西方没有这样的问题,它的工会主席就和它的矛盾关系一般不重合,它没有二重性,但是我们有这个二重性,这个怎么突破?这就是将来工会从理论上就要理清的问题。

第二、会员身份的二重性

工会会员既是这个企业的职工,又是工会的成员。在西方,以一个单位为核心组建一个工会的情况是很少的,更多的是产业工会。比如说他们也有一个省叫云南省,云南省所有的收银员可能就成了一个工会,收银员的工会就向所有收银员工种开放,所有收银员要愿意加入这个工会就加入,加入的时候每个月要交多少会费,他们的会费和我们的经费是一个道理。我们的经费是按照2%向企业征收,他的工会经费直接由会员缴纳,所以他要搞一个工会难度比我们大的多,要去宣传,要让这些职工觉得愿意加入这个工会,我们愿意组这个工会。这种情况下组织起来的工会,如果只是他们打打球、照

照相,那么他们就完蛋了,没有人愿意交这个费的。打打球、照照相朋友约起来就可以去干了,谁要你来给我们组织。更多的是加入工会是要从事一些行业性的谈判,就是说收银员的工资怎么增长就靠工会了,我们给你的钱不是白给的,如果几年内要是不能帮助我们每年工资增加5%,我们就不要你们几个人当工会主席了,是这样一种机制。所以就没有说工会干部又要在企业端着老板的饭碗,又要来为职工维权,中间受夹板气。我们的工会主席有时候很难做,就是因为我们是夹在两个利益对立的两个组织中间,你到底跟谁说话,有时候就一个选边站的问题。但这个反过来又说明,我们的工作怎么做,这就是个艺术。

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的认证,这个很重要。我记得十年前我刚到工会的时候,当时的人就跟我们说,我们这块工作有一个县不积极,全县的企业都不来办社团法人证。我说什么原因?说是那个时候办证要收费,40块钱,说这个钱不好收,说收了企业骂,人家有的省还收200块钱呢。我说这个不应该是理由,可能还是认识不到位,当然后来这个问题解决掉了。现在社团法人登记不收费了,原来收费是省总在收,收的是工本费。现在我们基本办社团法人是这样的,县区开发区所属工会的,就由县区开发区总工会负责发证;市总直属和产业工会就在市总来拿这个证,以后涉及到这个证你就找我们;市级机关工会的就在市级机关工会,也就是7号楼2楼贾主席负责。这个事情主要是事务性的,不复杂。

(二)集体协商工作

集体协商工作是一个纯法律工作,由于现在全总重点抓的是工资集体协商,所以我们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例。所谓的集体协商就是由工会代表职工来和企业就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然后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协商里的一部分,我们称之为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为什么要专项协商?因为工资是职工的命根子,太重要了,所以拿出来专项协商。而且我们认为集体协商方方面面,很容易形式化,我们不强调面面俱到,我们就强调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要搞的,所以我们这几年狠抓的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当然其他的专项协商,比如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协商,有些地方还搞安全生产的专项协商,这些都属于专项协商。但本质上都是集体协商的内容,每一个专项只不过是集体协商之一。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干部都要会。

1. 工资集体协商的类型

无非就是就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开展的协商。集体协商或者说工资集体协商分为三个类型的协商,一个类型就是企业工会和企业开展的一对一的对本企业产生效力的协商;

第二类就是区域性的协商,法律规定,县级以下的区域才有权利搞区域性的协商。现在区域协商基本上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来组织的区域协商。以前的乡镇现在全域城镇化基本都改成了街道办,但这个街道办其实给我们协商工作带来了一个法律上的障碍。街道办是作为区政府的派出结构,街道办

是不是一个区域,已经成了一个法律问题,但是我们管不了那么多,现在还是以这种格局来开展,也就是说由我们街道的总工会,现在街道上有联合会、有总工会,联合会也罢、总工会也罢,你就是代表这个区域的职工,来和街道上的企业代表组织开展的协商,企业代表组织目前缺失,缺失怎么办?每个街道办都有一个管企业的机构,就让这个企业牵头,组织辖区内的区域通过民主的方式产生协商代表,通过这种方式开展区域性的协商。这个具体怎么搞,各县区也都在搞培训,那个培训时间会充裕一些,可以讲的细一些。

第三类就是行业性的协商,行业性的协商是建立在既有行业性组织的基础上,我们国家市场经济以后,理论上小政府、大社会,政府要从很多具体的管理领域里退出,以前有重化工业局、机电工业局等等,这些部门都是管企业的,后来这些局都撤销了,撤销以后转变成了各个协会,虽然叫协会,其实还是履行局的职能,现在这些局都撤销了,归并到工信委,没有这些组织了。没有这些组织以后,社会上相应的中介组织又没有建立起来,我们现在常见的最多有餐饮业协会、汽车销售协会,但是这些协会就是一种企业的行业性组织,但这些协会现在开展工作都不是很正常,更多的是企业家协会,但是企业家协会都只建到县级以上的区域,所以行业性的协商目前由于受到行业性的组织不健全这样一种社会局面的影响,开展起来难度很大。但是以后我们的工资集体协商更多的就必须要依靠行业性的协商进行规范。因为同行业的企业劳动管理的情况相一致,你是卖汽车的,你需要一个收银员,你需要汽车的促销员,你有4S店,4S店的工种干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这样的行业协商才方便我们去针对行营的工种,比如我们要求在汽车销售行业修理工每个月工作必须要达到多少,因为一个月修理工才拿300块钱,他吃饭都吃不好,不能安居乐业,他干不好工作、修不好汽车,让我们大家开的车都有危险,这个社会怎么进步呢?必须让他拿一个相应水平的工资,他能安居乐业,技术才会提升,才能把这个行业的质量提上去,我们大家开这个车才是安全的。这就是我们来推动行业协商的出发点,只有这样的行业,我们才方便以这样的方式来提出工会的要求。区域性的协商,五花八门的企业,你怎么协商?你就非常的不方便,说我这个区域内什么职工,你没有办法归类,不能说18岁的职工拿多少钱、20岁的职工拿多少钱,所以行业性的协商将来是重点,这就意味着将来我们要大量的行业性企业组织的建立,当然这个工作也有部门在做,现在也逐渐的增多,行业性的组织现在各地也发展了一批,我们全市也有了一批非常好的行业性协商的项目。

2. 集体协商基本程序

第一、要约

所谓要约是个法律术语,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合同法上用的概念。工资集体协商或者集体协商里面借用这个概念不是很准确,但是从上到下都这么用,约定俗成。你自己上街买菜,你给卖菜的小贩说,你这个菜1块钱一斤卖不卖,这就是典型的要约。里面的要素是什么?第一,我想买你的菜,第二我给你1块钱,你卖不卖,如果对方说卖,这就是个承诺,这个时候的后果就是合同的成立。工

资集体协商也是一样的,我们工会将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工会代表职工提出来我们的工资每人平均要拿到5000块,企业行政同不同意,这就是个要约。如果行政说同意,这就是个协商,而且协商已经承诺了,那么我们的工资专项合同就成立了,签完字、履行完手续,明年职工平均工资就拿到5000块,这就是工资集体协商。一个完整的程序就是要约。当然要约有一个范本,你要根据这个范本制作要约书发给行政,行政回复你,不可能就对实质性的内容给予你承诺,一般是同意和你进行协商,约定在哪里开会,这个就是进行协商。协商就是对你要约的时候或者要约完以后,你提交的协商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草案就是内容,哪些内容我们作为一个重点,反复的磋商。协商以后,产生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要上职代会进行审议。职代会的审议必须是按照标准的职代会的开法来开。现在有些企业开职代会是举手通过、鼓掌通过,职代会条例明文规定,必须无记名投票。我们国家搞不成民主,为什么?我们好不容易有点民主权利,我们都要滥用。举手和鼓掌那就是忽悠人的,选你当主席,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举手还在后面,你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最后搞的大家只有举手了。如果职代会以后通过什么东西也是这样,我们就成了假民主了,我们维护职工权益落空了。所以严格要求无记名投票,审议通过的事项。最后就是签约,签约就是双方协商,首席代表签字,签完字双方盖章,这个合同就成立了。成立的合同报到人社部门备案,备案的后果两个,一个是政府可能认为你有问题,15天内打回来让你改,一般这种情况很少;一个是收到了装作没收到。不管是让你改还是装作没收到,它的后果都是生效,让你改,只要改完拿回去可以了就生效了。交过去就没人管了,过15天以后自然也生效了,生效的合同就是一个法律文件,我们这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定的东西都有很多人敢于违反,有的人违反了法律,好象说你看他违法了没事,再一个人违法了也没事。但是法律有时候还不是选择性执法的问题,让你碰到还是没碰到的问题,只要碰到了,说是问题就是问题。这就是我们生效的法律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双方必须要履行,你不履行,如果闹出事来了,不好意思,依法办事了。这种问题逐步的已经有了,你一个老板本来就要给职工发工资,就像你到了一条河边,本来就要过河,过河本来的犯法就是坐船过去。现在我们让大家搞工资集体协商,也就是提供那个船,本来就要发工资,让你通过这种方式来做。就像你要过河,你偏不去坐那个船,你偏要游泳过去,游到半路淹死了怪谁。你反正要发工资,国家法定发工资的方法就是集体协商以后发,你非不集体协商,就是我自己拍拍脑袋来决定,出了问题后果是企业的,所以这个也是我们工会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如何来说服这个企业,就是要把我们法定的非常好的、非常科学的人力资源关系的手段用起来。

集体协商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确定合同内容的问题,我们如何来思考工人的工资,既然去协商工人的工资,那么这个企业的工人到底该拿多少工资,就要拿出一个说服性的意见来。不能总是说我们的工人苦、我们的工人穷啊,所以你们这些资本家要给大家涨工资。老是用这种压迫和被压迫的阶级斗争的理论来谈工资问题,现在人一谈到这个问题,想到的就是这一点。我们不这样想这个问题,企业是什么?企业就是劳动力资本和其他资本结合在一起赚钱的一个组织。这个组织成立的目的就是创造

价值,创造了价值以后就要分配了,股东按照你的出资来获得你的收益,工人按照劳动力的出资来获得我们的收益,这个收益当然不可能是平均主义,因为我们两个办这个企业又去银行贷款、又找亲戚借钱,好不容易投资,冒着风险的,不是说冒着杀头的风险,这个企业如果干不成了,可能我这辈子就完了,老婆孩子都没饭吃了。你来我这里打工,大不了觉得不行你可以换个地方,没有那么大的风险。所以出资方有出资上的收益权,这个权利分成的度,这样一个逻辑,就是为什么他要多拿钱的一种思路,他是站的住脚的。我们工会去为工人说话,为什么要拿这么多,道理要讲清楚,首先就要有一个可见的比,很多企业糊里糊涂的,一团糟,看不出这个帐,这个企业看上去都是亏损的,但是老板今天买个宝马、明天买个奔驰。现在企业界特别是民营企业这种情况很明显,很多企业从帐面上都是亏损的,都没有钱,但老板都是赚钱的,这个是我们其他领域的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工会搞工资集体协商就要知道这个现状,你在这个企业里最有发言权。就了解一下,几个股东现在的做法就是每年的分红分掉多少,每年以工资性收入拿掉多少,再中间通过腐败的方法拿掉多少,据我所知,很多企业,不是说企业是你家的不存在腐败。大家看港台的电视剧,爹妈开的公司,两个孩子在公司里是高管,有一个孩子有一天就把公司的钱装在腰包里,最后警察就来找麻烦。这样的法律制度在我们这里也是有的,你不能说这个企业是你投资设立的,你不能随便把你的钱和公司的钱装在一个口袋里,乱装也是涉及到违法的。但是我们现在就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也不分红,因为分红要上税。他说股东分红所得要上税,憨包才这样搞。他就是第一在公司任个职,拿点工资;第二、在经营的过程中,钻了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空子,把很多钱都装到腰包里去了。所以年底的帐永远是亏损的,但是钱早就赚走了。我们工人看不见,很多老板就想着,工人该给多少给一点,这两年难招工了,有些企业说不涨工资不行了,不涨工资招不到人,就是整个工资分配在无序的状态下运转,这些问题靠工会主席我们一家改变不了。但是我们要推这项工作,又不得不做。再反过来,只要我们大家都做,慢慢的做,整个环境总会变好的。所以就有一个思路,你在这个企业就有发言权,你就观察一下,今年我们的工人平均工资3000块,我们这个企业明年有每年可能拿到4000块,你们最有发言权,大家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反过来这个企业本来就不行了,老板经营上确实有问题,拿不出钱来,你还说要多少,你这个思路上就有问题。整个工资集体协商怎么去谈,谈哪些?大家就是要用这样的思路非常务实的去提、去主张。你就要去做企业管理者的工作,工人拿这点钱不是说白拿,就是用阶级斗争的理论说,他忍不了再继续被剥削了,你必须要给到这个钱才是合理的,才是人性的,不完全是这样的概念。现在很多企业钱少了,雇不到人,或者雇到的人不行,这样这个企业怎么发展。

反过来,还有一个钱少了,员工队伍又不稳定,刚学会干活的人马上就走掉,这个企业怎么发展?综合种种的因素,你这个企业赚钱要赚的是慢钱,不是快钱,100万投资的企业你说半个月就把成本收回来,不现实。或者说你通过一两年赚的100万都收回来了,也赚了一个宝马车了,四五年以

后呢?你想不想再把这个企业做大做强留给你的后代呢?按照法律,你后代继承你的企业很正常的,其实我们中国的企业者不要这么短视,不要再让现在企业的平均寿命好象才两点几年,中国所有企业的平均寿命很短的,所以这些本身也是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要达到的目的。

比如说石林风景区,就搞了一个旅游行业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我为什么想着要搞这个?我们石林风景区全国有名,我们在这个地方搞工资集体协商,甚至宣传到工人日报去,全国人民不是更知道我们石林了吗?反过来一看,这里还有个工资集体协商,我这个工作本来可能没有人多少关注的工作,马上就有人关注了。大家以后抓这些工作也要想想,一定要结合着你当地地方的特色,结合大领导关注的问题来选择自己工作的重点。

比如安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本来就有这个协会,需要搞。西山区团结农家乐,昆明人都知道,但是团结农家乐的状况很散,通过这个,是不是把品质提升一下。像五华区青云珠宝一条街,搞了工资集体协商,一宣传,大家都知道,五华区还有一个青云珠宝一条街,以后我们买珠宝就到那条街上去,这个对企业来讲,有好处的,你这样一说,这些老板都愿意搞这个工作。

(三)工会法律监督工作

围绕着工会法律监督,昆明市做了一个工作创新,创新了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两书”制度是昆明市的创新,现在全国总工会非常的重视,专门安排了工人日报,要把这个典型综合组织起来在全国推广。工会法律监督首先是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所以工会来监督,有的人说你算老几,一边去。不能这样说,我有权利监督。当然我这个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是说我不像检察院的监督,而是对这个法律的执行有意见可以提出来,提出来我处理不了,但是如果你改正不了,我可以建议有处理权的部门来处理,这就是工会法律监督的本质。我就是根据这个本质设定了昆明市总工会的“两书”工作,当然工会法律监督重点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虽然方方面面都可以监督。

大家了解了法律监督的概念,就要了解一下创新的“两书”工作,这也是大家在具体工作当中要做的。工会的“两书”的内容就是维护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了哪些具体的内容。

两书有自己的程序,我们的一线工会,基层工会更多的是要使用意见书,你在和行政打交道的时候,你认为行政哪些地方不妥,你给他发一个意见书,前天我在办公室坐着的时候,有个女职工打电话说,她是哺乳期的女职工,但是单位安排她上夜班。她说翻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哺乳期的女职工是不能安排上夜班的。我说你是哪个单位,她说她是某某单位,我说据我所知这个单位没有夜班。后来我一落实,这个单位的班是上午一个班、下午一个班,下午这个班要上到晚上10点,这个班严格来讲不到夜班,但是她说我带着个孩子下班回到家10点了,我怎么带孩子?我想她提的这个有道理,但是我说你说这个问题不是个违法的问题,但是你讲的是有道理的,我给你协调。我找到这个单位的

工会主席,我说建议你给行政发个意见书,你们带头出个制度,以后哺乳期的女职工确实不要安排她上这个班了,10点钟,你自己也当过爹、当过妈的,你们家孩子晚上饿的嗷嗷叫,你于心何忍?从这个角度,你这个单位女职工又多,但是再多也不可能有10个女职工同时怀孕、同时哺乳。一两个人的情况你完全有可能处理掉,这个工会主席一听说,对呀,好的。他说他就用两书跟行政协商处理一下,他说我们那些行政,劳资的人确实有时候脑子简单,一说问题我们这个没有违法嘛,确实没有违法,但是上班上到10点,是不是叫夜班,但是夜班也没有法律概念。而且更多的所谓夜班是指计划经济时代四班倒时代的夜班,严格来讲你安排一个哺乳期的女职工干到晚上10点钟,到底违不违法也还是值得商榷的。

作为意见书我们设定的是让县以上的总工会来用的,为什么?在下面如果意见书解决不了的问题,大家按照程序报到总工会,让总工会用建议书的形式把这个问题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像基层劳保所、一些站所不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只是一个派出机构,只有到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才有这些处理部门。所以我们设置的让县级以上的工会才有权利使用建议书,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建议书是意见书的保障,两书全国都要推广了,昆明市没有理由不做好,而且这是我们工会工作一个好的手段。你用这个东西和不用是有差别的,比如说江苏昆山的爆炸,如果企业工会早前已经给行政发过意见书,我们认为工人在这个车间里工作,产生了大量的金属粉末,第一对他们的健康不利要采取办法;第

二、金属粉末如果多了以后会爆炸的,很多人不懂这一点,学化学的都知道,这个爆炸就要出人命的。如果在此之前发过意见书,出事以后工会不但没有责任,反过来人家说工会这个人厉害,我早用这个工会的人,我就不会出这个事了。但是对于江苏昆山这个企业的老总只有到监狱里面去反思这个问题了。但是各个企业工会主席如果真这么能干,你的老板不可能说不要,把这个人开掉,以后肯定会赋予你更多的权利和责任,你的事业不就更成功了嘛。

大家看看总工会发下的案例,我希望一线特别是企业多做出一些案例,把这个工作作为一个制度来抓,制度落实到位就成为了一个习惯,工会工作就规范化了。

(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更多的是总工会这一级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市总有100多个律师,我们各家的事情各家做好,特别是辖区内的企业,尽量的不要出现让工会指派一个律师帮助你的员工来告你这个企业。我们以前发生过,有一个工人要去告这个企业,结果这个企业更糊涂,派他的工会主席作为企业代理人到了法庭上,难看不难看?如果以后我们的律师或者我在哪个法庭上看到某个主席坐在对面,那就闹成笑话了,我们发生这样的事,更不要发生我们的职工来告企业,还让我们指派一个律师去打官司的事,不发生问题也不可能,发生了问题尽量通过工会机制消化掉,从这个就可以推断出第二个问题,就是企业工会就是为职工提供法律政策和维权指导。有这样的问题,确实不像话遇到那种非要告你,那没办法,但是但凡可以商量解决掉的事情,就我的经验没有解决不了的。关键有时候职工不

会说话,一句话把领导人得罪了,现在中国人讲面子,我要不想给你这个面子,心里憋着一口气,什么事情都解决不了。要是这口气消掉了,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所以企业工会更多的在这个问题上要多做一些工作,首先要让职工相信大家,有了问题也愿意找大家,有的工人找都不找工会,悄悄的就告到省政府去了。

以前有个企业的,直接给温总理写封信,温家宝签个字以后,把这个信件转到省政府,丁绍祥签个字签给当时的杨主席负责处理,杨主席当然交给我处理了。我去处理的时候,这个企业还没个谱,我是做过行政执法的我到了那里,我把他历年发工资的东西全部复印,然后让他签字,此复印件原件无异议,我掌握一套资料我才能跟他谈,他还在强客观。他用工人原来是四班倒,后来变成三班倒,有一班工人一直在加班,但是一分加班工资没发过,人家这个工人就是告这个问题,光这个工人的加班工资几年算下来已经2万多了,500多个工人多少钱?他还一点谱都没有,结果这个工人是告到温家宝那里,不处理行吗?羊群效应,所有的人都在观察着这个人的处理,他要是拿了这个加班工资,大家不是也有的拿吗?一拿这个企业就垮掉了,5、600万的现金,这么一个中型的小企业是拿不出来的,结果这个事情最后是协商处理了。这个工人的目的也不是要这个钱是想换个工作,又给这个人换了个岗位。

(五)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

劳动争议调处工会是介入进去的,劳动争议调处就是三个程序:

1. 劳动争议的调解

调解是两种,一种是在企业内部的调解,企业内部调解现在都要求企业要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是很多企业没有这个组织,或者有这个组织也是没有发挥作用。但是现在反过来是各级总工会都搞了一个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我个人是有看法的,但是政治上要求这样整,没有办法。一个是搞了以后,总工会人太少,没有人做这个事情,搞了也是空的。再一个搞起来确实有了这个机构,等于把很多社会矛盾拿到总工会的层面来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这个意思,劳动争议调解是要求在企业内部调解,也就是一方机制,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争议的调解是企业工会必须要来抓的一个事情,也是要求你的员工要信任你,有了问题到了你这个环节上就处理掉了,坏事不要出门。

2. 劳动争议仲裁

没有经过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或者职工不愿调解的,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是准司法救济机制,仲裁只要申请,符合条件必须受理。仲裁以后有的是终极仲裁,有的不是,不是终极仲裁的可能就要搞到法院去,就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审理。

3. 劳动争议的司法审理

劳动争议的司法审理适用的民事审判程序,就是两审、终身制原则,但是现在涉及到几百块钱的劳动争议,居然搞了劳动仲裁不行,一审不行,二审也不行,审判监督程序完了都还不行,就不应该了,又不是多大点事情。因为最近我去处理这个,关于退休年龄搞错的问题,他的身份证和档案上的年龄不一致,档案上的年龄又有几个,档案又丢了一半,一个简单的事情搞的很复杂,我答应这个星期去处理,只有明天后天的时间,还要带着一个律师,约着社保局的局长去给他对档案,这个工作已经做了三次了,当然工会没有参与。他现在要求我给他提供律师告社保局,我说这个倒是简单,但是告了以后太难看了,如果确实有可告之处,该告就告,但是没有这个可告之处,浪费这个资源干什么。这个问题的处理就跟企业报他退休有问题,你认真审核一下,报退休的时候商量一下,把事情处理好本来就没有事,但是现在律师是告他在过的三个企业,他的档案不知道在哪丢的,同时也告社保局。我也在斟酌一下,到底怎么告,当然不告是最好的。

工会法律工作重要的就是这几项,当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以后工作中就会慢慢涉及。作为一线的工会干部在维权上担子重一些,所以各级总工会随着形势的变化,有条件的我建议大家都设立一个法律部,不然大事小事都堆在主席头上,主席也头疼。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天讲的这些工作没有一项可以丢的掉,你说工会三八节不去搞计生办和防艾办的工作是可以的,但是这些工作一天不搞都不行。以后这些工作干不完,也学不完,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给我们法律部打电话,来我们部门上咨询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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