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原因及预防
【摘要】流动人口犯罪已成了现在威胁城市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流动人口犯罪的不断增加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犯罪固然有其自身原因,但不能简单的将流动人口犯罪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的所有责任都推到流动人口这一弱势群体身上。犯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反应,因此我们应更多的关注诱发流动人口犯罪的客观原因。
【关键词】相对剥夺感;文化冲突;流动人口犯罪预防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谋生。不可否认,流动人口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增加了一些不安定因素,由于各种原因,流动人口成了犯罪的高发人群。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多学者从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方面寻求原因,然而,“犯罪行为是对生活条件的一种反映表现,因此,个人的责任不可能仅仅是唯一的原因,我们还应该注意其他的个人或社会的因素”。①只有认识了诱发犯罪的各种因素,才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根除犯罪。
一、相对剥夺感引发犯罪
相对剥夺感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这种感受是一种社会比较的结果。在比较中,选定他人或其他群体作为参照物,个体或群体将自己的利益得失与参照物进行比较,若认为自己比参照物得到的少,认为自己本应该得到的东西没有得到,就会有不公平感产生,这种剥夺只是相对的,因此称为“相对剥夺感”。
将相对剥夺感的理论应用于流动人口犯罪,我们会发现,以农民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怀着美好的憧憬与期待进入城市,虽然脱贫致富是他们涌向发达地区的直接动力,但是他们所期待的绝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满足,当他们看到城市人丰富的精神生活时,也会期待自己能像那样生活。然而,现实与想象的距离往往是遥远的,这些涌入城市的流动人口有相当一部分找不到稳定的工作,经常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另一部分即便找到了工作,也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如此一来,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目睹了这一切后,便具备了产生相对剥夺感的条件。
当流动人口的这种正当的需要长期不能满足,而与此同时他们又长期目睹城市同龄人的这种机会不断增加,由此也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当人们心理产生这种相对剥夺感时,就会想法设法去弥补,期望自己能够达到参照群体的状态,当这种需求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获取时,人们就会选择其他途径来实现,如此极易引发犯罪。这也就是流动人口之所以成为犯罪高发人群的原因之所在。
二、文化冲突引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