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门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门店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门店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门店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门店全体员工,即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3、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门户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任用
1、门店员工招用人员必须符合满16周岁以上;
2、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报到,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3、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门店店长以上人员提供前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本市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因病无法提供健康证明人员,不得录用;资料不齐可暂不发工资)
4、员工试用
① 新员工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表现优秀可申请提前转正。
② 新员工试用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学习期内上班不足三天以下的员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③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可随时解聘。 ④ 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
5、服务地点调迁
①基于业务上之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随时调迁员工门店服务地点; ②调任人员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③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职务由领导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④调任人员薪资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三章 服务
1、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门店面形象、透露门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体;
2、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3、了解各门店产品工或菜式,向客户合理的介绍;
4、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
5、损坏门店财物者照价赔偿。
第四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1、每天工作根据各门店具体考勤约定执行。
2、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3、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以书面的形式填写请假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③事假可以用之前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④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领导。
4、病假
①一个自然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假3天及以上,需有市级(含)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挂号单、诊断证明、病历、有检查/化验报告、出院证明小结及应附相应报告单。 ②员工病假需填写《请假单》,未经批准休假者视为旷工。
③员工如因疾病或事故缺勤,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及预计缺勤时间;部门可协助办理请假手续,相关资料在员工返岗时,补交医院相关证明。
④病假日基本工资按以下表计算:
备注:病假三天以下,由店长审批,三天以上需报上级领导/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奖罚
1、上班时间统一着门店工作服,不得穿拖鞋,背心。吃饭、休息(非工作状态)的时间必须披上自己的衣服(非工作服),发现一次50元/次;
2、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20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20元/次。
3、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门店形象,违者扣罚50元/次,未经上级主管劝阻屡犯的,严重者立即做辞退处理。
4、工作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50/次;严重者立即做辞退处理。
5、透露门店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6、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之后扣100元,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日当自动离职处理。遇到恶劣天气特殊情况,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7、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不许用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再犯则罚款50元。
8、不允许在门店内抽烟,发现一次乐捐200元/次。
9、不允许私下索要客人服务费或私下推销非门店产品,发现一次乐捐1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10、偷窃、盗用属于门店的任何财
第六章离职或辞退流程
1、门店根据员工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7天通知被解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门店长以上员工提前1个月。
2、员工要求提出离职,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向领导提出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相应工资。
3、员工因违反了门店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由其领导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立即辞退处理:
①对于旷工者,按实际缺席时间的扣发三倍工资,旷工以0.5天为基本计算单位。一个月内,试用期员工及实习期员工旷工1天及以上,立即做辞退处理;正式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立即做辞退处理。
②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③透露门店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④偷盗本门店财物者,损害门店利益;
⑤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第七章 薪资发放
1、薪酬月度结算期为1日至31日;次月1日至15日为薪酬计算期;
2、发薪日(每月15日,遇双休、节假日顺延);
3、员工应对本人的薪资负保密责任,严禁公开谈论,如泄露薪资秘密,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惩罚并追究其责任。
各项扣款:
a、个人所得税,门店在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按国家所得税相关规定执行,按工资基数计算得出由个人承担。
b、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c、需个人承担的住宿水电费等;
d、应由个人负担但门店已预支的费用;
e、员工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应扣除的薪资;
f、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扣款、各项违反门店制度扣除部分等)。
第八章 员工守则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门店的利益为重, 为门店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3、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门店发展保持同步。
4、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5、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6、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7、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8、明确门店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9、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