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护安镇委员会
广安市广安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彻底改变镇村环境卫生面貌,营建清洁、整齐、优美的镇村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改变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需要,也是一项深得民意的“民心工程”。对于改善镇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及优化旅游、投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组织机构
全镇成立“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谢建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小平(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蒋映隆(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梁雪艳(镇村建环卫中心出纳)
张亚林(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邓志萍(镇民政所所长)
陈小艳(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郑成毅(镇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温 超(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村建环卫中心,由蒋映隆兼任办公室主任,梁雪艳兼任副主任,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日常事务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二)明确责任
蒋映隆负责主抓全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镇村建环卫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新农村重点村、农村院落的环境卫生整治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以村民自治管理为主。要着力整治场镇及农村结合部、公厕、公路两侧、新农村重点村、农村院落的环境卫生;要消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垃圾、以街代市、车辆乱停等不良现象;新农村重点村要按照“五改三建”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农村每个院落要建有垃圾坑,对垃圾进行
就地集中填埋。
温超、张亚林负责主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镇村建环卫中心和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着力整治农贸市场、镇村结合部、绿化带、公共场所地带的环境卫生。要探索出台包括处罚措施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强化环卫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和引导市民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要仔细划定各自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域,不留卫生死角。
三、科学规划,加大投入
(一)合理规划
2011年,镇村配(添)置必要的环卫设施,规划镇村垃圾中转点和垃圾填埋场,农村院落建有垃圾坑,场镇、公路两侧建立日常清扫、清运、保洁机制。
2011年,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制定“护安镇容貌标准”。
(二)加大投入
一要保证运行经费。镇财政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列入预算,中时,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经营者、居民适当收取清洁清运费,接受社会对“城乡清洁工程”的捐赠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要配备设施。镇政府在5月中旬前规划出场镇所需的垃圾箱(垃圾屋)、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由镇政府安排到位。
三要建设垃圾场。根据本镇规模、人口密度、垃圾产量
等,规划垃圾中转点和垃圾填埋场。
四要组建清扫保洁队伍。要组建一支责任收强、爱岗敬业的清扫保洁队伍,采取聘请人员或安排公益性岗位,或面向社会招标等方式为场镇、公路两侧建立一支清扫、清运、保洁队伍,每天定时清扫、清运和分区域保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宣传清洁卫生知识及管理办法,宣传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使“城乡清洁工程”深入人心。
(一)广泛开展评比创建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一是组织开展卫生场镇创建活动。二是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清洁村”评选活动。三是新农村重点村每周要组织开展一次“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评选活动,并在清洁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切实推行清洁卫生制度,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是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二是实行摊点垃圾回收制。三是实行环保购物袋制。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城乡清洁工程”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实施“城
乡清洁工程”考核机制。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护安镇委员会
广安市广安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清洁工程”△ 决定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
护安镇党政办 2011年3月5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