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南路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江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系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单位及 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包括: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 理目标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 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第四条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 (一)事故控制指标
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量化控制指标 1、职工工伤事故重伤率; 2、职工工伤事故死亡率;
3、一次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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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公务、交通车船无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
5、无发生因道路、桥梁、隧道等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伤 亡事故;
6、无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三)量化控制指标以当年公司与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有关文件为准。
第五条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 1、健全、完善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
3、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及时传达并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5、及时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上一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6、对所管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7、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8、对人员、设备设施、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作业过程和环境等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9、对受委托、承包或代理人、承租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0、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1、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12、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13、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14、组织对所管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 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 3、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障安全生产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1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包括: 1、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附件 1: 公路建设系统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年度考核表 单位:
年度:
附件2: 公路建设系统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加分计算表
单位: 单位类别: 年度: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考核组签名:
附件 3: 公路建设系统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表
考核组签名: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4: 公路建设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年度履职考核表 单位:
年度:
考核组签名: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5: 公路建设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年度履职考核表 单位:
年度: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组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