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亚美小区43楼工程
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结构形式:
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主体为砖混结构现浇梁板。
二、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为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理工作。
四、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目标:2007年12月1日(以开工报告为准)总日历工期100天。 2、质量目标:合格。
3、安全目标:确保安全无事故。
4、投资目标: 合同价60.6372万元人民币。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监理合同;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本工程有关的建设文件;
4、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建设部发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建标[2000]85号);
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建设部的通知(建建[2000]142号);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0、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4、浙江省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15、其他有关的技术规程、规定、规范;
16、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针对本项目特征和工程特点,组成直线制的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
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现场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
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完成编制本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报公司审定批准后实施,并报建设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合同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等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监理实施细则。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监理交底,贯彻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底。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通过交底了解建设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的主导思想以及各项要求,并提出监理针对图纸所发现的问题,加上总包单位提出的问题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后形成会议记录。
5、在各级熟悉施工图纸过程中, 应注意收集合理化建议,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跟踪管理并做好记录。
6、承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并按要求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7、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监理单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单位。
8、监理工程师要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正式开工。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100天(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3月10日) 。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2、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能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实现;
(2)、审核年、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并应考虑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应于开工前和实施年度前报审,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应于每月4日前报审;
(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4)、审查材料设备采购(业主和总包)供应计划,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质量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
(5)、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将检查得到的工程进度信息进行计划值和实际值比较,发现偏离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调整,以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审查总包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及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
(2) 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按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或工程的关键部位分解工期控制目标,并检查督促其完成情况;
(3)、工程进度检查:对承包单位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在每月的监理例会上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分析,发现偏离应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落实。当发现严重偏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总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必要时召开各方协调会,研究应采取得措施,以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
(4)、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和采用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措施:
A 、技术措施:如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序时间、减少技术间隔、实行平行流水或立体交叉作业;
B 、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人数、工作班次等;
C 、经济措施:如采用工期奖励等;
D 、其他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调度的力量等,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和资金供应计划,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三)、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 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以质量预控为重点,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 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 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 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 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
认。
(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 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核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 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3、质量控制的方法及要点坚持以质量预控为重点,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原则,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确定监理人员采取的一系列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对形成质量的因素进行检测、试验;对质量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对形成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认证。设立质量控制点,对工程的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控制。
(1)、事前控制(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预控)
A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C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进行审查(施工过程中以季度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承包单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管理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 ,审查合格后,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D 、签认工程物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报验,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E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F 、审查承包单位申报的试验计划,此项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G 、检查承包单位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同时监理与承包单位共同拟定工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报监理备案。
(2)、事中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重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严格质量检查,加强成品保护。
A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成品保护进行检查。对所发生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将整改措施及结果用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B 、核查工程预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监理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道工序。钢筋混凝土中的预留、预埋要及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手续,砼浇筑申请中水电及预埋件安装完成情况要由水电负责人签字确认。
C 、验收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自查合格后报送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测、核查。对隐蔽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隐蔽合
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承包单位必须提前制订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于验收前48小时上报监理。
D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具体内容见验收程序,其中结构、采暖、卫生、煤气、电气、通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3)、工程竣工验收
A 、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B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审阅试验报告,对重要项目要在现场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C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初验,具体见验收程序。
(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A 、监理工程师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对于可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进行验收;对于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由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B 、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C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四)、工程造价控制
1、造价控制的原则与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价、单价及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2)、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
(3)、工程变更的办理及其引起的费用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
(4)、凡在工程量结算周期内不能评定质量是否合格的工程项目,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计量(具体再做商定),其余部分待分项验收合格后补齐。
(5)、对大型工程项目实行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可按分部工程或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实行分目标控制,确保工程总造价目标的实现。
2、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款的支付
(1)、认真做好工程量计量。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总包单位应根据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申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签认。
(2)、对于合同外工程量,根据业主指令或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下与承包单位一起进行工程量测量并签认。
(3)、承包单位每月25日申报月工程进度款。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及有关定额规定对工程款进行审核,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4)、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
(5)、属于承包单位采购的暂估价材料、设备需报建设单位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认可。
3、单位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审核后,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和调整,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2)、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结算有关事宜。
4、造价控制程序
包括工程计款支付基本程序;工程款竣工结算基本程序。
(1)、工程计款支付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按施工合同的 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 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 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 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 位。
(五)、安全管理
监督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也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应时时刻刻注意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在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检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2、针对工程特点和安全、文明施工普遍存在的问题,监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防患于未然,达到预控的目的。
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对不符合项通知施工单位修改和完善。
4、对涉及安全的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报审、核查。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检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5、检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施工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不文明施工行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监理进行复查。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合同其它事项管理
1、合同的管理范围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建设工程分包合
(4)、建设单位供货合同
(5)、承包单位的采购合同
2、合同评审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掌握合同内容,了解工程规模、造价、监理范围、合同期限、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监理费率及支付酬金的方法。
(2)、熟悉、掌握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等主要内容,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在合同执行期间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履约。
3、分承包单位的控制
按要求审查和选择合格的分承包单位并实施控制。监理机构按监理规程的要求对分承包单位的资格(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衢许可证等) 进行审查,同时对分包单位的业绩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工程变更的管理
(1)、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要按基本程序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A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B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C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D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E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F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工程变更的内容要符合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表达准确、图示规范,并应及时反在图纸上。
(3)、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4)、工程变更费用由承包单位按合同时限要求报监理审核。工程变更完成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支付程序办理变更费用支付手续。
5、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当应建设单位的要求暂停施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停工处理、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损失及人身安全时、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一般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2)、由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暂停,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报《工程量报审表》并予以签发,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3)、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暂停,当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申请复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同意复工后继续施工。
(4)、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由此引发的各类问题。
6、工程延期的管理
(1)、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只有在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提交有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事件终止后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监理才受理工程延期申请。
(2)、延期事件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A 、向建设单位转发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B 、对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做好详细记录;
C 、对延期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减少损失的建议;
D 、在处理延期事件的过程中,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延期事件属实,依据合同条款确认,事件
发生在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的原则,对工程延期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7、费用索赔的管理
(1)、在费用索赔管理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导致索赔的原因进行充分的预测和防范,通过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在处理索赔过程中,要反驳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或索赔中不合理部分,使索赔圆满解决。
(2)、费用索赔发生后,只有承包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索赔意向,提交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事件终止后按约定期限提交正式《费用索赔申请表》,监理才受理费用索赔申请。
(3)、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8、合同争议的调解
(1)、发生合同争议后,只有在争议一方向监理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监理才进行调解。
(2)、监理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取证,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应认真执行。
(3)、不同意监理的决定,可按合同约定办理。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提供争议的有关证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承包单位应继续施工。
9、违约处理
(1)、按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监理部应及时通知各方,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2)、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
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七)协调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方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和对问题的不同理解,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因此,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公正地进行协调和裁定,维护双方的权益。
十一、 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设计要有交底,交底要有记录。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要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做设计交底,以明确工程的设计思想、意图和关健部位的质量要求,交底后作出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重要单项工程,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工程要编写施工技术措施,经过批准方可施工。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开工报告,批准有手续,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核定交送业主。
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对材质不清的要严格进行检验,并写出检验报告;混凝土、砂浆要有配合比设计,对不同标号的混凝土、砂浆,不同厂家和标号的水泥,不同的砂石等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做试块试验并写出报告。
5、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工程名称,验收部位的轴线、规格和数量,必要时应画出简图或作出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份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旁站监理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旁站监理。(详旁站监理方案)
7、技术复核制度
技术复核一般由施工单位自复后,由监理人员进行复核,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复核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参加。
在技术复核中,如有不符合要求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进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工序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是单位工程是否合格的基础,因此,一个单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立即按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作业。
检查、验收资料必须按时认真做好,不得事后补做。
9、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设计、技术变更必须正式办理变更手续。凡涉及建设规模、施工工艺、工程投资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办理。不得在施工图上用直接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设计单。变更设计单须经有关单位盖章,有关技术主管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方为有效。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10、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对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修改、材料代用的工程,要严格审核变化的量,及时签证,控制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11、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现场协调会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时举行一次,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整理会议纪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12、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对没有专用表格的事由,又必须书面请示、报告、批复、指示、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函,使用施工备忘录。
本备忘录一式数份,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起草,分送业主、送施工单位,并留存一份。
13、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配合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情况危急的应制止继续施工,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配合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14、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按合同规定,根据工程进度签发支付工程款通知,对变更的工程要严格审核变化的量,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对部份合同价外的零星工程,要核实工程量,慎重签发付款通知。当情况变化较大将造成费用超支时,要及时报告业主,并建议或准备追加投资,或降底标准等级,或停建、少建某些子项。
15、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索赔的根据和款项应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虚构和扩大。索赔文件中应完整列入索赔的各项款额的计算资料,对索赔文件中的计算结果要反复校核,准确无误。
16、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 凡涉及到工期、工程款项的增减签证、工程款项支付申请必须由监理员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联系单、工程量计算书初审无误后签字,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最后经总监审核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不符合上述程序的,一律无效。
开工令、暂停工令、复工令由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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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监理设施
地址:衢州市区环城东路146号 电话:[1**********] 858908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