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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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降低不良贷款已成为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重点,更是当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和重点工作。因此,必须采取政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清收和转化不良贷款,营造农村信用社经营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中的重要作用。我结合具体实践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谈一些粗浅的想法和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是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效益之源。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清收盘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全体员工,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必胜信心,吃大苦,耐大劳,千方百计保全信贷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信用社资金损失,降低风险,确保信用社每位员工真正认识到,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将严重制约信用社健康快速发展,清收盘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信用社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要想实现不良资产的盘活清收,必须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组建专门的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实行专业管理,实施专项考核,要明确清收计划,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协助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专业处置化解资产风险。
三、摸清底子,完善手续
风险管理部要对分账资产拉网排查,逐户见面,摸清底子,建立贷户档案。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小后大的原则,能清收的
清收,能保全的保全,下大力气开展完善手续工作,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尽可能使每一笔每一户贷款都具备完善的法定手续,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四、依法起诉,强制收贷
要经过排查摸底,对有钱或有物欠贷不还的“赖债户”、“钉子户”,通过签发催收通知书等手段,先保全后起诉。在依法起诉收回不良贷款时,从农村信用社整体效益出发,应切实注意三点:一是对起诉的每笔贷款要斟酌是否有价值,防止出现诉讼等费用高于收回贷款的现象。二是要对欠贷户做深入细致的调查,防止打赢官司收不到钱或物。三是对依法收贷判决的抵债物资要科学评估其真实价值,防止出价值低甚至不能变现的物资抵顶高额贷款现象,从而解决不良贷款表面降低无实际效益问题。
五、政府支持,借力清收
农村信用社要向地方政府多汇报、多请示,争取理解和支持,凭借法院、经侦、监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力量,帮助农村信用社打赢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要通过不断地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对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以及对加大新的贷款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争取政府成立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组织人行、信用社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专门的班子专司清收之职,列出清收名单,制订清收政策,层层部署清收任务,定期考核与督促。在清收不良贷款活动中,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相结合的手段,重点抓好有影响的贷款的清收,起到打击一个、震动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