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
坛住置:
拆迁人:汉南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批文和法规,甲方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乙方坐落在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根据《汉南区纱帽坛山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计划和方案》(下简为《计划和方案》)和《坛山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产权调换安置方案》(下简为《方案》),甲、乙双方就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成新 ,用途 。甲方对乙方上述资产状况予以认可。
﹙一﹚乙方纳入还建面积住房的评估价为 元 ﹙二﹚ 乙方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如下:
﹙三﹚乙方附房和住房室内外装饰装修补偿费为 元,见评估报告。
﹙四﹚乙方住房室内外装饰装修、附房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总计人民币 元。
二、现乙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甲方同意乙方在坛山花园内选房安置,新房楼型 小高层/多层 ,面积 ,户型 。
1、乙方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面积为 ㎡;乙方面积优惠调节所得面积为 ㎡,乙方应还建面积为 ㎡。
2、因房型结构不可分割的原因,实还建面积与应还建面积差为 ㎡。根据《方案》,乙方应补差价给甲方 元。
3、因房型结构不可分割的原因,实还建面积少于应还建面积 ㎡,根据《方案》,甲方应补不足面积款给乙方 元。
4、以上综合,乙方/甲方应向甲方/乙方交付金额小计 元,上述费用乙方摇号定房后付清/上述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房权证件、票证、批建文本原件资料和房屋钥匙后付清。
三、被拆迁人原房 有/无土地证,土地证的办证费由 甲/乙方负责;被拆迁人原房 有/无房权证,还建房办证费由 甲/乙方 负责,还建房面积超出应还建面积 ㎡,该面积的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1、本项目的过渡期为24个月。其过渡费计算的起始时间为乙方自腾出旧房交钥匙之日,截止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拿钥匙进住时。计算标准为应还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即 ㎡×8元= 元/月。上述费用由甲方统一办理个人账户卡按季度给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给付时间。
2、过渡期满后仍不能安置的,从延期的第一个月起计算,计算标准为应还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6元。
五、搬家补助费
根据《计划和方案》和乙方被拆迁房屋面积,甲方应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 元×2次= 元。
六、其他补偿费
小计: 元 七、奖励;乙方动迁时间为2011年 月 日,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奖励金 元。
八、以上第一条第四款的补偿、过渡费﹙第一个季度﹚、搬家补助费和其它补偿费以及奖励金合计金额为 元。该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且乙方交清权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和房屋钥匙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甲方提供的还建房屋,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在规定园区中的房屋。面积是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面积。若面积出现偏差,双方按《方案》第四条计算互补所差面积费用。
十、本协议签字后,乙方应于 2011 年 月 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残值由甲方处置。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四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