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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人华民共和个人所国税法 得(
90 年月 1 9日第五 届士 圆人 代表民 套大第 三 会次 议通过 1 0 根据81 99 年 3 O月 13 1摹八日届 翔人 奎代表 民套 常务大 员备委苇四班会《议 关 惨于<盘 华人中 民共和目十 所褥人税> 的寰 宅》法第 一次,正 据 19椎} 9年9 8 l 0 摹目九奎届 人民固 代表畚大常务委员 第鲁十一次套‘ 议3'| 于关 修(改 中年 人民 和 共固人个所得税法) 的嶷 定) 二第班修正 根据 20 05 年l 0 胃 2日7第 十全 届人国民代表 大鲁常 委 务曩套 十弟 八会班议 关于《致修 (中 人年 民和 圆 共 个 所人得税 法) 的决>定 ‘ |三班修 )
中正华民共人国主和令
《席第四 十 四 号 )
第一条
在 中 国内有住境所 , 或
得 :
者无所 住而在境内 居 满一住年的十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人取的所得得 , 依 照本法定规缴纳个人所税 在 中国稃内 境无所住又不居 或住 者无住 所 而境在 居住内不满一 的 年 人 ,个中 境国取得的所得内, 从 依照本法
定规缴个纳所得税人 。
三
、对企业事单的位承经包 营 、 承 租经所营 得; 四、务报 所得 酬 劳;
、五硎 得 ;所稿
、六特 权使许用 费得 所;
、 利七息、 息 、 利 得所 股 : 红 八、产 租赁 所得 ;财 九 、 产 让转 所 ; 得财 十、 所然; 得
第偶条二 刊下项各个人 所 ,得
蚋 十 应人所 得 : 税一
、
工 资、金 所得; 薪
十一、
国务经财政院门确定征部
税其的他得所 。
二
、个体商工户 生产的、 营所 经
20 第 年期1/村时务 计 套06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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簟o_ 瀛
第 三 条个 人 得所 的税税 率 :
六 、 人的转业费一 员费 、; 军 复七
按、照 国 家 统 一规定 发 干给
、
工资 、 所得金, 用 超 累 薪额
适 税进 ,率率 为 百 分 五 之至 百分 之 四税 十
五 ( 表 率附后 ) 税 。
、 二体个 工 商 户的 生 产 、营所
经
、 部工的 安 家 费 、职赞 、 休 职 工退 退
资 、 休
工资、 离 休离生 补 活助费 ;
八 照 我、 国 关有 法律 规 定 应予 依
和对企得业单事的位承包经营、 承
租 经营所 得 ,用 百 分之五 至 分 之 百 三
适
免 的税 国各驻 华使 馆 领、事馆 的 外交 代 、表 事官 员和 他 其员 的 所得 人;领 九
、中 国 府 政 加 的国 参际公 约、 订 签的 议 巾 定 规免税 所 的 得 ;
十五 的
超 额累进 税 率 ( 率表 附
后税)
三 、酬 得昕 , 比例 税 用率 ,稿 税 适 率为分 百 之二 十. 按应 税 纳 额减征 并
分 酉之 三
t
、 国十 院务财 政部门 批 准免税 经
所的得 。、
第
五 条 有下列情之 形的 ,…经
准批可 以 减 征 人个 得 税 昕:
一
蹭 、
报务酬 所 .得用 比 例税 劳 适 率, 率 为 _分之税二十 。对 努 务 报 酬 所 得 一 自 人畸 收 高的 , 以 行 加 成实 次
征收可 具, 体办 法由 国务 院 规定 。
、
残疾 、 老人员 和 烈 属的 所
章孤自 灾 然 造成 害 。损 \
’
得
:
二、
的;失
五、特许 使} 费用 得 ,所 、 叉息利 股 息 、 利得 所才 租 .赁 得 所,产 转红9 _1 立 财让所 得, 偶 所 和 ; 得 , 用 折 适 比 例 率 税, 率 为酉分 之 十 二第 四
:条各 项 个 人所 得 ,列免 纳
’、. 、^ 一赜筏
一
j 、
他经 国 院 财 务 政部门 批准 其 减
税 的
第
条
一
六税纳所得 簖 计的算:
、
工 资, 盒得 所 荔.以 每月 入收
额 减 除费用一 }六 百元 的余 , 额为 廊 税纳 所 额 得
、.
人 民段政府 、务 院部 委
圜 、 孵跋 军军 t以 荦位 及 以
. }
截个 体
商t户 的 生 产:经 裔 昕
铃 凼组 织困 际 组 织颁 的发科 学 、
教得
,以每 一 纳税 年 的收度人 ,额 减
育
、术 、 化 E 生 、 、 境保 育 护技文 体 环 等方面 奖 的金 ;二 、 和 国 债 发家行 的 金 融 债 券
利息国 ; 三 照、 家国 统 一 规定 发 给 补 的按贴、 ;贴 津
除
成本 费.用 以 损 戋后 技的 额 , 为
应纳税 所 得 j 额 三对 企事、业 单 的位承 包经 营 、
承租经营所
得, 每 一以纳 年税 的 收度 入 总额 ,减 必 要除 费用 后 余 的 额,为 应
纳税所得 。 额 四 、 报酬所得务、 酬得 、所 稿 劳特
四
利费 、、福 恤 金抚 济 、 ; 金 救 五 、险赔 款 ; 保
许
权 使用 费 得所、 财产 租赁 所 得, 每
6 2/村 l 计务 0 ̄ 期农 会 隧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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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囊 ■囊
次 收 人 超 过不四千 元的 , 除 费用八 百元减; 千 元 以 上 的 ,除 分百 之二 四减 十 费的 用, 其余 额 为纳喧 税 所 得额 。 正
、 转 L产 所得 以 转让 财 产 时 卜 纳 理税申报 。缴 务 义 人应当 按 国照 扣
规 家定 理 办 全员 全 额扣 缴 申报
。 第九 条扣 缴 义务 人每 月 所 扣 的 税款, 蛊 申行报纳 税 每人月应 的纳 税 款 . 都 当应在 次 月 七 日 缴 人 国 内 库 .向税 务 机 关 报送 纳税 申 表报。 并 工 资、薪 金所 得 应 纳 的 税款 按
月计征 由, 缴 务义人 或者 纳 税义 务
的
^收颤 谚 财 产豫 值 合 和理 费 用
看的 额余 .为 纳豫所 得额
六 、 意 、息 江 利 所得 , 然 刊 段 偶}和 他 其 所得, 得 斫每 以 次收 入额 为 应纳
所碗 得额、
人
在 次月 七 日内 缴 人国库, 税 务 向 机并 关报 送纳 税申 表报 。定行 业 的 二 特l
拿
人 置将 得所对 教 育事 业和 其
他
公 事 冀 噌 盏的 丹 , 照 务 国 院 按:有
炎规 之 飘应 纳 税 听 中,扣 除 碍。 在对 中国境 内 无 所住丽 住 中 国
资 金、 得 所应 纳的 税款, 以 行 实薪可
年 计谈 算、分 月 缴预 方的式 计 征 具,
体
法办由 国 务规 定院 。
境内 取得 工资 、 薪 金 所 的得纳 税义 务 和人 在中 国境 内 有 历 住而 在 中国境 外 取得 工资 、 金 所薪 得的 纳 税 义 ^ . 以务 根据 其 平 均 收入 水 平 活、 生可 平誊 以及 汇率 变化 情 况 确 附 加 定减
费除 用,加 减 除费 用 适 用的 围范和 附
个 工体 户商的 产生、 营 得 应 所经 纳
的税 款 , 年 计 算 月, 缴 预, 按 分纳由 税 义 务 人在 次 月 七 内预 日 缴 ,度终
了年后个月内汇三算缴 ,清 多退少 补。 对 企 业 单 事位 的承 包经 营 、 租承经
营 得 所 纳应 的税 款, 按年 计 算 , 纳由税 务 人义在 年 度终 后了 三 十日 内缴入 国 库, 向 税 机 关务报 送 纳 申 并 税报 表。 纳 税 义 务人 在 一年 内 分 取 次得
诛 由准 务国院规 定 。 七第条纳 税 务义人 从 中 国 境 外取 得 的所 ,得 予其 在 纳应税 额 中 准 扣除 在 已境 外 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税 额 。但 扣除 额 不 超得过 该 纳 税义务
人承
经包营 、 租 经 营 得所的 , 当 在 应承取 得
每 次所 后得的七 内预日缴 , 度 年终了后 三 个 月 内 算 汇 缴 清,多 退少
补。
境 外
所 依 得 照本法 定规计 算 应的
税纳。 额
第条
八个人所得
,税以所 得 人
从中 国境 外 得取 所 得 的纳 税 义 人务,应 当 在年 终 了度 三 后 十日 内 , 将 纳应的 款 缴税入 国 库 , 向 税务 机并 报关送 纳税申报 表。 第十 条
各 项 所得 的计 算, 人 以
为 纳 税 义务人 支 , 付所 的 单 位 得 或以 者 个 人
为 扣缴义 务人 。 人 所 得 过 超 个
国务 院 规
定数 额的 ,两 处以上 取 得 ‘ 在 金、 所 得 者或没 有扣缴 务义人 亡 薪 资的, 以及 具 国 有务院 规 定的其他 情 形
的 ,
税 义 务人 应当 照按国家 规 定办 纳
币 民单为 位。 所得 为外 国货 币 的 , 按 照 国家外 汇 管 理 机 关规定 的 外汇 牌
620§年第1 2农I 6 0 期 村财/务 会 计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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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折 合成 人 币民 缴 纳税款 。 第 十 条 一 扣对缴 义 人务按
第照 三十
个条 人所 税得 的征
管 理 , 照收《 华 人 民 共 和税 收国征 依中收 理法》 的管 定规执 暂 第 四十 围条务 院 根 据 奉 法 制,
自■ 之 日起
昕
扣缴 税 的款, 给 百分 之二 手的 续付
。 费
第十
二条
对 储
蓄 存款 利息听
定 实 施条 例
篙十 五 条施 行 。
得征收 个 所人 得税 的 征开时 闯 和
收 办 征 法 国务由 皎规 定
个 人 所得 税税 率 表 一 (资 、 金 所 适 用 得 ) 工
级薪数
l
全
月 应纳税 所得额 不 超
5 o过元 的
0
税 率 ) (% 5
2 4 5 6 7 8 9
超
5 过o 至元 o 200 0 元 部 的分 超过 o50 0 元至 200元 的部 分 0o超 过 2 00 元至4 0 0 的元部 分 oOo O 过 超4 oo 至 6 元 o0 的元 分部 o 000超 过6 0 元 0至 080 元的部 分 oO oO超 过 8 0元 至0 l 0 o0 o oo o 元的部 分超 过 0l0 0 00元 部的分
l O l 52 0 2 35 O3 5 0 44
35 超 2o 过 0 元0 至5o 0元0 的部 分
:( 注表本 称所全 月 应 纳 税所 得 额是 指 依照本 法 六第 条 规的定 , 每 月 收以
入额 除减 用费 一千 六 元 后 百 的余 额 或 减者除 附 加 减除费 后用的余 。额) 个人所 得 税 税率表 二( 体 工户 的 商生产 、 营所 得 和对 企事 业 单 位的 个经
承 包经 营 、承租 经 所营 适用得)
数 级全 应年纳 税 得 所 额税率 ( ) % 5 1 超过 不5 0 0元 的
02 超
过5o 0 0 元 至1 0元 的部0分 o 0 超 过.1 0元0至 03 0 的元部 3分 00 00 4超过 030元 至 5 0 元 的 0部分 ol 0 ol o 5超过 50 0 元
的部 分 o0
l
2O 3 O0 35
( : 表所 称全年 应纳 税 所 得额是 指 依 本 法 照第 六 的 规务 定 , 注本以每 一纳
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 除成本、 用 以费损及后的余失额)。
(新据华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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