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2007年第1期
新时期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吕晓丹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呼和浩特010021)
【提要】我国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结构不合理、调控能力弱、缺乏科学界定的标准等较多问题,
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和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度。我国政府需要对此进行改革和调整,依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并从法律上加以规定。确保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在社会上处于合适的地位。
【关键词】公务员工资【中图分类号】I)6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07】1---0183-.-02
因素纳入工资体系范围。这样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提高
公务员的素质水平,起到激励作用。
=、工资结构不合理
公务员的工资既是公务员为国家服务赢得的劳动报酬,也是其代表国家行使公务时所具有的社会地位的象征,同
时也表明社会广大民众对公务员队伍的认知程度。所以,我国政府要力图从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财政状况等出发,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以吸引优秀人才,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和奖金。在工资总额固定的情况下,这四部分一般来说有一定的比例。国外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一般以工资收入为主,发放津贴为辅,工资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70%
充实并稳定公务员队伍,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行
政工作效率,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使得企业和社会其他群体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但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没有显著提高。建国以来,我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已经进行了三次大的改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工资制度中仍旧存在一些亟需健全和完善的地方。
一、不利于吸引人才
现在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对高素质和高技能人员缺乏吸引力,这给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新的人才战略和人才培养方案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政府人员在机构内部科学
80%,津贴约占20%_30%。我国许多政府机关,尤其
是财政、税务、工商等实权单位往往是工资所占比例小,
津贴、补助及奖金占比重大。参照国外的经验,应该规制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及奖金各自在薪酬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以基本工资为主体。而且就目前情况看,构成基本工资的各种类别的工资结构也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基本工资由四部分组成: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职务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工资标准,是职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
合理的流动。现代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
行政机构工资制度落后,也同样影响到政府的动作效率。目前我国企业的发展逐渐走向正规,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良
资标准。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而
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主要部分,而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则占相当小的比例。特别是工龄工资部分,由于金额数量太低,基本上不能反映因年功的增加对公务员收入所带来的影响,没能较好的体现出它所具备的功能。另外,工资标准的起薪太低,职务之间的级差也太小,不能很好地反
・183・
好待遇对政府的工资待遇提出了新的挑战。相比之下,公
务员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也容易造成心理失衡和滋生腐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住房分配制度由福利化向货币化转变,公务员原有的公费医疗也逐步被削减改革,机关不再具有提供优厚福利的垄断权,要吸引优秀人才就必须改革完善现有工资制度。不同学历公务员的工资初始水平应有所差别,强化工资的激励功能和导向性,把技能
万方数据
映出不同的职务级别在履行职务上的劳动差别。
在整个工资收入结构调整上,应在统一的基本工资基础上建立地区津贴制度。我国从东部沿海到内陆边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有特点,采取统一标准并不适用。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有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但没有合适的上级规定,只能自己想办法设置一些地方工资项目,管理易出混乱。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又经常出现拖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情况。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不利于规范分配秩序,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就不能要求工资水平一致。必须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和相应
的调节机制,地区经济发展津贴主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
平,按照经济增长一定的比例结构。经济基础好,增长速度快。对国家经济贡献大的地区,附加津贴也应相应提高。这也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各地为了涨工资而巧设名目。
三、工资标准有待科学界定
国家对工资的宏观调整应着力于对国民收人与资金总额、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增长比例的控制,保证国家公务员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不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保证比例合理,以便为健全的工资制度提供较为宽松的行
政环境和财力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关键就是合理
确定工资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受市场因素影响很大,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物价变动而自然增长。而国家机关是谋求公共福利的,公共服务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所以,公务员的工资只能通过立法程序来确定和调整。由于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成和调节机制,这就造成公务员工资与企业职工工资的差距,尤其是同类人员工资
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在这方面,政府应实现公务员工资水
平与私营企业中从事相似工作、相近职位、同等年龄、同
等学历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并能及时调整。当然,公务员与低收入群体差距不能过大,否则会引起低收入群
体的不满,造成社会矛盾。公务员的工资也不能过低,否则会降低工作效率,影响执法水平,进而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造成人才流失,严重的还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据2002年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居民的一项调查显示:82.3%居民认为公务员工资应该处于全社会中上等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居民对公务员收入的期望值还是较高的,这与我国政府部门的高稳定性有直接关系。西方大多数国家的治国理念更倾向于追求民主和平等的价值。公务员的收入居于中等水平。在经济发达的美国,总统、大法官、部长、将军们的年薪,比起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要差很远。我国也应对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作科学界定,保证公务员的收入在社会中至少处于中等水平。
四、工资制度调控能力不强
・184・
万
方数据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调控能力有所削弱,部门间收入差距较大。国家行政机关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基本工资外的收入上,除了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外,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建立自己的一套补贴体系。这种单位内部的补贴名目繁多,而且占公务员实际收入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
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大大削弱了国家公务员工
资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力度。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现行工资制度的标准往往不能满足当地生活的实际需要,而国家公务员工资又不像企业,单位没有自主调控国家基本工资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工资管理不完善,2000年lO月国家实行国家机关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以来。实行统一发放的仅仅是基本工资的部分,而对于各部门白行建立的各种补贴没有纳入统一的发放范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这种补贴的存在实际上是对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种冲击,使其调节功能无法完全发挥。目前公务员内部收入差距已达6.6倍,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部门也存在着不平等的问题。
鉴于此种情况,我国有必要实行分级分类的工资管理体制。各地区在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物价水平和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动用地方财力,适当安排一部分工资支出,国家利用若干经济参数对此进行必要的间接控制,以核定各地区的工资总额。对经费来源完全不同的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给于不
同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工资要严格按照
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各单位无权自主分配。这样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和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公务员工资宏观调控机制的转换,搞活内部分配。
另外还要加强立法,从根本上加以规范和保证公务员
工资制度的规范性。我国的<公务员法>对工资规定不足,
规范公务员工资的管理应尽快出台<公务员工资条例>,使
其发放真正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近期,中央政府提出调节社会分配,并考虑从一次分配人手,其中首先考虑调配的就是公务员的收入。所以,在新时期我国政府面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赵立彦.公务员薪酬水平问题初探[J】.连云港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
[2]杨凤欣.对我国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几点思考[J].人口与经济,2002,(10).
[3]吴兴国.国家公务员工资应从立法上规制【J].
学习月刊,2005,(9).
[4]李芒环.对健全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探讨[J].集
团经济研究,2005,(3).
(责任编辑:嘉惠)